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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是我在海外的一个中文网站上读到的连载文章。至今发表了50多章节,尚未完结。我想介绍给国内的朋友,前天错发到学者春秋里了。现从学者春秋拷贝到这里。转发这类文章,不知可否?如果可以,我将继续跟随原作者的节奏,争取把全文转帖过来。以上是1--25节。 |
我不会网上编辑。转帖时把好多无用的都带过来了。请会编辑的朋友帮忙把那些不必要的都删掉吧。 |
逻辑后缀学(26)我想要(十五)峰顶理论 送交者: 仁剑[♂☆★声望品衔8★☆♂] 于 2022-02-24 9:59 已读 3498 次 1赞 大字阅读 仁剑的个人频道 +关注 峰顶理论(突变论): 在追求完善或完美形式的过程中我们发现,相对于进化,进步的效果明显地快得多大得多且“容易实现”得多,因此我们的兴趣、努力,通常都表现在对进步的关注上。但是,正因为进步更新换代的速度远高于进化(b值增速远大于a值),形式第二定律的表现更突出。 一方面,是前面提到的因资源需求而迟早会出现,更在某些领域已逼在眉睫的“增长极限”的问题。 另一方面,假设需求的资源可以无限地获取,进步是否就能够永远地持续呢? 进步是通过对自身的不断否定而追求完善的“他者”。 “是”判断自他分别的内涵,决定了任何确认目标都必然是他者。因此,对他者产生好奇心是人类的天性,即我们都有求知欲。想“知多一点”本来无可非议,问题是,我们在“知道”之后,往往还会“识(别)所知”,即区分对我们有用还是无用、好还是坏、善还是恶的“知”,这就是“知识”一词的由来。在人的思维中,“知识”一词是不可分割的。掌握知识,是人类对自身一个最起码的,不容置疑的要求。为什么要掌握知识?是为了“用”知识;“用”知识则是为了“进步”;而“进步”则是为了达到 “完善他者”这个最终目标。我们都一致认同:掌握知识是能否达到这个目标的前提。 我们自认为“完善他者”这个最终目标可以实现。 这个目标能否实现? 美国太空梭阿波罗11号宇航员阿姆斯特朗在踏上月球土地的那一刻说:这是一个人的一小步,却是人类的一大步。 这个“一大步”,指的即是“进步”。意思是离完善他者这个目标又近了一步。 采取以掌握了的知识作为根据而成功实现了的某一步行动,我们称之为“进步”。 “进步”一定是动态的行为。因此,能够进步,或者说有进步,一定是存在着进步的“空间”。 真正的问题,是“他者”在这个“进步空间”的位置。 置于峰顶、(水平)平地及置于谷底的圆球,如果没有除重力之外的其它力的作用,可假设初始值没有任何变化,则三者都能达到“静止不动”的平衡状态,但三者的平衡状态的稳定性是不同的。 “稳定”的含义,是指对初始值的变化“不敏感”。那么,“不稳定”就是指对初始值的变化“敏感”。 谷底圆球的平衡态是相对稳定的,轻轻“推一下”(初始值发生变化),圆球可能不会移动或者随即回归原点(对初始值的变化不敏感),可以认为,这个位置是进步空间的“谷底”,但却是绝对可控的、安全的;平地的圆球,推一下之后理论上会按照牛顿第一定律匀速地前进,这个位置应该是处在理想的进步空间,但这种“理想空间”只能存在于幻想的理论中(例如进化到完美阶段的绝对封闭系统);置于峰顶的圆球的平衡态则是极不稳定的,轻轻“推一下”,圆球就有可能掉下来,即置于峰顶的圆球对初始值的变化是极端敏感的,也意味着不可控的。 以完善他者为目标时,对初始值变化的敏感的性质就完全改变,变成了对“容错性”的敏感,越敏感即“容错性”越来越低甚至是达至“零容忍”,即容不得丝毫差错(彻底否定无序性)。一点差错,就有可能令“他者”解体(突变)。 人类社会在进步空间的位置,正越来越接近于峰顶。 不过,静态的“峰顶理论”对动态的人类社会的论述是不够严谨的,因此我们有必要把这个“峰顶”的空间模式作一番“修改”。 先看看第一种修改。聪明的人类发明了这么一种供观赏的设置:把一个沉重巨大的大理石圆球,置于一个刚好与圆球吻合的半圆凹槽的大理石基座上,基座底部中央设有一个出水口。当出水口喷出力道足够的水时,就可以推动上面的大圆球缓缓转动。此时如果我们轻轻推一下大圆球,圆球的转动方向还可以发生改变。 在神学、哲学占据“知识”统治地位的过去,人类社会就类似于这么个沉重的大圆球。在如此的空间位置里,我们认识上及身体上的反应,对自然界、对生活、对社会问题等的变化(出水口的水压)是“迟钝”的,即对初始值变化的“容错性不那么敏感(C值低)”的。 认识上不敏感的思维意味着粗线条式的思辨,数值仅仅作为我们思辨过程中的参考,此时的我们计算能力有限,数值的获取更是基本上都经过了“四舍五入”的处理。中国人的“难得糊涂”正是这种“四舍五入”的粗线条式思辨的经典模式。历史上的中国,把怀着对天地的敬畏而自律作为中华文明的核心价值,对所谓的科学技术视为奇淫技巧,就是一种“不急,慢慢来”的“迟钝”思维。此时以我们的思维主导的,“用”知识建构的人类社会(人为推动圆球)与“半园凹槽”的自然基座(真实关系)几乎是百分之百地贴近吻合(兼容度高)。人类文明的进步,有如蜗牛的爬行,尽管缓慢,但却是可控的,安全的,日复一日单调而又乏味地“可持续”的。那些什么“世界末日”的忧虑,都属于“杞人忧天”。 上述内容,不妨起一个名称,就叫做“圆球现象”。 圆球现象,解释了为什么号称有五千年文明历史的中国,在一百多年前却“不敌”西方而被打开了国门:一个真正思考型的人,行动上总是不及那些运动型的人灵活,亦往往“打不过”那些四肢发达头脑简单的人,因此,所谓的四大文明古国,就有三个被历史淘汰了(中国为什么没有被淘汰?《逻辑后缀学》下卷有别出心裁的解释)。 圆球现象的发散思维:无论东西方,哲学这种“烧脑”的学问,皆是“小众”学问;法国雕塑家罗丹的“思想者”如果出现在现实中,身上绝对没有影视明星那种耀眼的光环;同样的,一个网站里各个版面的受欢迎程度:情色永远在第一位。语不惊人死不休的新闻第二位。可怜的思想者只能在不能引人注目的角落里喃喃自语,说着只有自己才懂的,甚至连自己也不知道自己在说什么的呓语。 如此一来,人类社会就出现这么一种怪现象:“古时候”,一般都是经验丰富思想深邃德高望重的“圣贤大师”作为领头之人,身先士卒走在队伍之前。而现代社会里,则是众人“有跑步的、有骑着电动车的、有开着超跑的、甚至有开飞机坐火箭的”,争先恐后地往前冲,可怜那风烛残年的“智慧圣贤大师”,被远远地抛在大众身后,气喘吁吁地、绝望地移动着老腿......。 如此发散思维,我们就不奇怪:为什么以价值观为导向的西方思潮,能够在这几百年间风靡全球——这实在不是人类之福。 第二种修改。类似于第一种修改,但基座底部向上强劲喷出的水流形成了喷泉。水流的力度如此之强,以至于喷泉顶端圆球的表现不再像是沉重的大理石了,而是像兵乓球般的轻盈。这个表面上欢快地跳跃着的乒乓球,其实是“一个涵括了所有目标在内的符号系统;更是一个因创造力因素而能够不断膨胀的迷宫型系统”。这个具有以“目标镜像”的方式进行自我指涉与自我复制能力的系统在水柱顶端处于一个“无休止震荡与重复”着的,勉强维持的平衡状态。 随着我们对世界的认知越来越深入广泛,神学、哲学,已经逐渐被科学取而代之。 进步到今天,尽管人类社会呈现出无比庞大复杂的结构,人类社会生产力和生产关系的发展却呈现出频率越来越高的加速度变换和加速度越来越大的特点:我们的生活越来越“轻盈”了。种种便利轻盈,皆是我们认识自然之后对自然的成功利用。 但这些成功利用在本质上,皆是以自定义真实关系取代了真实关系后,通过后因果关系逻辑,并人为消耗了巨量的资源后制造出强劲的水柱(种种我们为之而自豪的科技成果),把人类社会这个大型乒乓球越来越远地推离了自然这个基座(具有真实关系的真实),就如同被水柱托在顶端的乒乓球。 当中不确定性的震荡与重复显而易见。水柱越强劲,乒乓球就会被托得越高,但不可持续性即失去平衡掉下来的危机几率亦越来越大。 如何才能够保证水柱顶端的人类社会“乒乓球”不会掉下来?这就要求对水柱中所有的冲击力道的精确计算。数学,是科学论证时的基础和工具之一,科学则讲求数值的严谨性(严谨性需要科学论证时的另一个基础和工具——逻辑学)。但越是严谨,容错性越低,就越是“差之毫厘,谬以千里”。我们在科学上每前进一步,对初始值变化的容错性敏感度都会大大增加,就越难控制。 并且,需要确定的数值的量的增速,必然远远大于已确定数值的量的增速。因为,任何一个根据线性的前因果关系产生的“是”判断都必然伴随着一个非线性的“非”场。需要确定的数值越是精确全面,借用经济学的一个术语:即对“非”场的“边际效应”越明显。 这意味着需要确定的数值越是精确全面,不确定因素反而越多,需要计算的数值就越多,即需要确定的数值也就越多,以至于人脑的计算已远远不能满足科学的要求,科学已经离不开计算机这个计算工具,并且要求我们的计算速度要越来越快。在2016年,中国的超级计算机“神威太湖之光”,已经精确到每秒12.5亿亿次。作为中国人,我们当然为之而自豪。但从“上帝的视觉”,无论如何快,“计划永远赶不上变化”。这真是莫大的讽刺:人自己创造的技术与环境,人永远都不可能追赶上,我们追赶的步速更是越来越落后于非线性的不确定因素增加的速度。“追赶不上”,正是因为我们在不断地、变本加厉地自我否定中反而表现出越来越固化的滞后性。 此时所出现的任何差错,都有可能成为压倒骆驼的最后一根稻草,让之前所有的进步功亏一篑:我们无法用精确度很高的一系列实验来最终肯定某个理论,但一个精确度不高的实验也许就可以推翻某个理论。 发现了原子能后,爱因斯坦就发出了这样的警告:原子释放的能量已经改变了一切——除了我们的思维方式……因此,我们在滑向前所未有的灾难……。 因此,容错性越来越低的科学进步,属于“假性强大”。 既然提到“上帝”,这里不妨也分析一下有关“造物主”的讨论。在神学曾经毋容置疑的无上权威逐渐衰落之后,为了挽回颓势,西方宗教学者企图以其人之道,还治其人之身,列举了大量的科学例子,从物质的成因、地球在银河系的位置、在太阳系的位置、地球的构造、大气的成分、生命产生的条件及一系列“改一点都不行”的物理常数,当中难以解释的、精妙的、恰如其分的“刚刚好”(所谓的“既完美又完善”),以此来证明造物主的存在。 但如此恰如其分的“刚刚好”,对容错性是绝对的敏感(怪不得仁慈的上帝会常常因为人类的“出错”而发脾气。祂老人家尽管万能,但大概还是没有看过《红楼梦》,不知道“机关算尽太聪明”会有什么后果)。同样如同置于峰顶的圆球,时刻都有失去平衡的可能。生存条件是如此苛刻,生命是如此脆弱,在灾难面前是如此无奈。如果这真的是造物主的杰作,这更像是一场恶作剧,身处其中的我们实在是没有感恩戴德的必要。 任何的“是”判断,都不能违反形式第二定律:越是复杂、高级、先进、精确的形式,其依赖性、局限性(排他性)、脆弱性C值和不可持续性越强。因此,以“自定义是”判断模式“创世”的造物主,并不见得特别高明。 以“自定义是”判断模式创世的造物主,是人类自定义的造物主,自定义的造物主,是绝对的“假性强大”。 贴主:仁剑于2022_02_24 10:25:44编辑 贴主:仁剑于2022_02_24 11:06:14编辑 贴主:仁剑于2022_02_24 11:31:22编辑 |
逻辑后缀学(27)我自由(一)虚心与心虚 送交者: 仁剑[♂☆★声望品衔8★☆♂] 于 2022-02-25 8:55 已读 3499 次 1赞 大字阅读 仁剑的个人频道 +关注 第七节:我自由 关于自由的问题,在《自由思想批判》开篇中根据自由的三个属性:人文属性,自然属性及思想属性,已经在现象学层面进行过深入详尽的讨论。最后的结论是:不存在绝对自由而只有相对自由。 《逻辑后缀学》结合集合论的原理,可以对这个结论作进一步的扩展补充: 事物必然是运动、发展、变化的。意思是任何形式都具有自由的“内禀”,因此都具备一定的自由度。 但是,自由度不等价于自由。 完善、完美没有形式的内涵。 完善、完美等价于自由。 就如同大海永远有浪花。但我们永远不能“捕捉”浪花。 观察者眼中的浪花很美,但观察者眼中的浪花不是完善、不是完美,因为在时间轴上不同时间点的浪花、同一时间点上不同观察者眼中的浪花都不一样,也都不可持续。浪花在本质上具有百分之百的自由度,但当我们“成功地”把某个浪花“定格”,被定格的浪花已经不再是浪花,因为它的自由度为零,容错性亦为零。 事物,并非是朝着更完善形式的方向发展,而是在运动发展变化的过程中映射着自由。 当生命籍着进步与进化两种模式而朝着自以为更完善完美形式的方向努力时,生命的自由度正越来越低。 生命的进步与进化,与完善完美背道而驰。 自由度越来越低的,还有人类的思维。 思维的自由度受两种因素影响,一是自定义真实的滞后性;二是容错性的约束。 现代社会的潮流之一是“思想自由”,因此我们常常把“思想自由”挂在嘴边以摆显自己的“先进”。问题是,什么是“思想自由”?简单地说就是无拘无束地想,甚至胡思乱想的自由。但思想是需要“表达”的,隐藏在脑海里不能或没有表达出来的思想如同植物人的思想:“没有意义”。因此,人类的“思想自由”具有两个外延:一是“各抒己见”;二是“己见”“不容侵犯”。 “己见”就是滞后的自定义真实;“不容侵犯”就是容错性低。 人类思维上的不自由感,首先是源自于自定义真实相对于真实必然产生的滞后性带来的永远的不由自主(此处的内容可参考笔者的《自由思想批判》第5节及第9节)。自定义真实关系下思维的自由度,因滞后性而永远低于百分之百:自定义真实关系越明确,自定义真实越肯定,“己见”越强调,思觉暂留时间越长,思维的自由度越低。 在《自由思想批判》续三里提到:西方人崇尚自由的原因恰恰是因为他们后天就缺失“自由的因子”。为什么说西方人后天就缺失自由因子(严格而言应该是自由的因子被“隐藏”。因为事物皆具有自由的内禀,这个内禀被隐藏,人就会缺失自由感)?因为西方人的思维具有明显的后因果关系逻辑,因此西方人特别善于发现Point(“杰出”的观土者),特别有“见识”。然而这也意味着西方人“思觉暂留”的情况远比中国人严重,因此他们的不自由感反而远比中国人强烈。这从他们语言上语法的表达方式就可见一斑:在表述一个事件的发生时,标准的欧美语法都会强化共时性而弱化甚至割裂历时性,遵循着事件——地点——时间这么一种“变化——稳定——永恒”的表达顺序,从而把随机的、变化的甚至是稍纵即逝的事件人为地定格(随着现代社会资讯传播的日益泛滥,割裂历时性,只提当前事件的做法在世界上已成了趋势)。而中文的表达顺序则完全相反,例如:“我在某时间(时间的永恒性)在某地点(方位的相对稳定性)见你(事件的变化性)”的表达方式,在潜意识上已经觉悟了任何事件(结论)的后因果关系都具有由历时性的前因果关系所主导的纵深性(看得透)。而英文表达方式的“我见你在某地点某时间”则把“见你”这个共时性的Point(要点、重点)凌驾于历时性之上。这种中西方的差异不仅分别反映在关于时间、地点、人物姓名的表达上,也反映在整个语言及文字叙述的表达上。西方人这类表达方式更被肯定为“严谨”,以至于在表达同样的内容时,用中文书写需要100页,用英语需要150页,用以严谨著称的德语就要超过200页(语言文字与自由度的关系,在下卷会有专门的一节作讨论)。 但所谓的严谨,一定是以容错性的降低为代价的。 容错性,是人类思维上不自由感产生的第二种因素。 西方人追求的自由,是形式上的自由,也就是所谓的“外在美(笔者认为,形式上的自由与外在美等价,皆是必须“有值”的)”。 外在“美不美”往往以容错性来衡量。 事物本身并没有什么容错性,容错性完全是人的思想中后因果关系逻辑下的产物,是人自己为自己套上的枷锁。容错性越低,思维的自由度会越低。 思想是精神性的产物。“不容侵犯”的意思就是精神上“不能受到伤害”。现实带来的结果就是:越强调思想自由,容错性越低,精神上越是“玻璃心”,越容易受到“伤害”,人就越难与社会相适应,就越容易有挫折感,也就越容易产生恐惧感,也就越需要安全感、保护感。而安全感、保护感要得到满足,就需要尽可能多方位的“他适应”;就需要排斥性的抗争;就需要“民主、自由、平等、人权”;更需要大量的物质性或精神性的支持。物质性或精神性的支持下,自定义真实就有了可持续的错觉,这错觉足以令我们把滞后性视作永恒(如保持我的容颜、保持我的金钱、保持我的吸引力等),为了令这种错觉能够持久地,甚至是“永恒”地拥有,我们心甘情愿地成为了物质或精神上的奴隶。 形式上的自由,通俗地说就是“我想干啥就干啥,我想怎样就怎样”的自由,这是一种必须有“真值”的自由。然而,这不过是徒有其表的自由。 ——西方理念上的民主、自由,与“严谨”背道而驰。 在汉语原初的语境里,“自由”是一个中性词,最早应该是出现于《史记》的“言贫富自由,无予夺”。但总体而言,在中国传统正统思想里,“自由”一词主要被从否定意义上来理解和定位,也就是带着贬义。 “褒义”的“自由”是西风东渐之后的舶来品。 然而,西方人真的“懂得”什么才是“自由”吗?比对新冠疫情下西方人对各种约束的“反抗”与中国人的“随遇而安”:西方人追求自由的天性,反而说明了他们骨子里后天就缺失了自由感(自由因子被隐藏:心虚)——当西方“义愤填膺地”指责中国企图创造一个“极度不自由”的新世界秩序时,他们有没有想过:“没有”才会“追求”——几千年来,中华民族不断用自己的方式,诠释着真正的自由理念(笔者对“没有才会追求”这个论点“意犹未尽”,将在《逻辑后缀学》下卷,通过比较东西方语言文字方面的差异继续分析)。 中华文明本身就具有自由的内核,我们根本不必追求自由,而是应该挖掘自身潜在的自由的内涵,即所谓内在的心灵之美的自由。中国儒道释的心性之学,就是集大成的有关心灵的学问:心性之学研究的不是“我想干啥就干啥”的自由,而是“乘物以游心”中的“游心”。 ——如同放风筝: 操纵风筝,就叫“乘物”;心顺着风筝翱翔,却依然“自在”,就叫“游心”。 “游心”的心必须是“虚”的,才可以无牵无挂地游,因此这颗心是“虚心”,也就是“没有值”。笔者称没有值的“游心”为“随欲所心”; 而风筝自以为的自由飞舞,高高在上,万众瞩目,其实一直被线(心欲)牵着,也就是我们常常“羡慕不已”的“随心所欲”。 做风筝还是做放风筝者,这是一个值得思考的问题。 实际上,儒、道、释是中国古代文化的三大主干,它们虽各有特色,但“三教归一”,都把“心”视为自己的内核和精髓。儒家有“人心”、“道心”、“良心”、“养心”,道家有“心斋”、“灵台心”,佛家有“三界唯心”、“万法一心”。孔子的“从心所欲不逾矩”,孟子的“尽心知性而事天”,老子的“虚心无为”,庄子的“无听之以耳而听之以心”的“心斋”,禅的“自心即佛”的“心法”,都典型地呈现着不同层次心境的心性自由理念。 不过,在现今被西方人掌握了话语权的世界里,无价的(没有价值观、“没有用的”)“虚心”的道理,不是那么容易被人明白,因此难以被大众接受。我们都是用眼睛看世界,用器官感受世界,因此有关外在的、有价值之美的“学问(如何做风筝)”大受欢迎,现代的中国人对西方种种有关如何实现外在美的自由的理论趋之若鹜。而佛道之学及心性之学这类“心灵美”的学问,因为不能改变或改善现实生活则“没什么用”,所以一般的人都不感兴趣。或者,被改头换脸为似是而非的、纯粹为外在美作修饰的所谓“心灵鸡汤”。而所有心灵鸡汤,“说来说去”,不外乎说的都是“有没有用”、“值不值得”。解读心灵鸡汤的读者,亦不过是对某种心灵鸡汤认为的“有没有用”、“值不值得”是否认同而已。殊不知,西方那种“有值”的自由观,其实是“心虚”的自由观。 徒呼奈何!呜呼哀哉! |
逻辑后缀学(28)我自由(二)瓶子里的自由 送交者: 仁剑[♂☆★声望品衔8★☆♂] 于 2022-02-26 9:52 已读 3124 次 1赞 大字阅读 仁剑的个人频道 +关注 滞后性及容错性造成人类思维上产生不自由感的机制是什么?自由度的本质是什么?如何判断思维自由度的大小? 先看看一些日常中的具体观点:一个政府具备的功能越多,就越有活力;一台机器具备的用途越广泛,就越有利用价值;一个个人,如果能够做到多才多艺,其个人价值就越被社会所重视,就能够如鱼得水,长袖善舞;一个积极的人生,意味着必须力争上游,不断地超越自我。 以上的观点,都有着积极的意义,满满的“正能量”,应该是得到了大多数人的认同。问题是,在这些正能量的推动下,为什么现代人活得越来越忙碌?生活及精神压力越来越大? 这类问题,不乏大量的社会学、心理学方面的研究专著提供了答案。《逻辑后缀学》则以自己独特的角度,对此类问题作出新的诠释。 我们自以为可以“实事求是”地认识世界,但这个“是”的后面到底是什么?即确认什么? 确认的是目标。 目标是什么?人类在探索世界过程中认识到,不同的事物有不同的属性。这些属性可以归类,形成不同的集合。任何目标都有其所属的集合,因此任何目标都是所有格的“什么的”。然后我们又认为,现实中单一的所有权是不存在的。任何事物只要成为目标,就会有一大堆形形色色的集合争先恐后地宣布其对目标的拥有权,也即是控制权。 确认目标,实质上就是确认目标的所有权。即任何目标被确认之后都必然因为“有所属”而不再具备自由的意义,而仅具有逻辑推定意义上的自由度。 这是“是”判断逻辑属性的第十个重要外延。 对这个外延,在理解上必须明而且确的是:目标本身没有什么所属,其所属是我们(判断者)自定义推定的。 在确认性的“是”判断中,“是”判断的五大内在根本属性(“是”判断逻辑属性的第八外延)决定了任何目标都具有相对自由而没有绝对自由。具有相对自由,可表述为具有逻辑(推定)意义上的自由度,简称自由度。任何事物,本质都具有逻辑意义上百分之百的自由度。 对于生命形式自身而言,逻辑意义上的自由度与其封闭值等价。 此外,因为生命形式皆具有自定义性质,逻辑意义上的自由度就会因其中依赖与封闭两个属性之间的冲突而表现出分数自由度。 因此,接下来的讨论,会分析逻辑意义上自由度(封闭值)“封闭”的理论根据,及讨论在以人类为代表的生命中如何表现出分数自由度。。 目标的自由度与判断者本身的思维状态之间存在什么关系? 在本文第一章中提到,“是”判断能够成立的第三个必要条件是:目标成立,当且仅当确认行为实现。即(确认)行为与目标之间具因(行为)果(目标)关系。 这里的因果关系的“逆”是不成立的,因为“目标成立”与“当且仅当确认行为实现”这两个“半句”之间没有逻辑等价。 意思就是:目标本身不会“反过来”影响确认行为。 目标本身不会“反过来”影响确认行为,即目标本身不会影响指者。因为,确认行为与指者是全体性关系——但这个结论,只有“当且仅当”“是”判断的发生是“一次过”时才能成立(即只有前因果关系而没有后因果关系)。 然而,不存在“一次过”的“是”判断(判断其实是“可以”“一次过”的,在本文下卷,将赋予“一次过”新的内涵)。 我们的确认判断,皆属于真类中的“是”判断。 真类中的“是”判断,因为是“按照先前定义的同类对象来定义”,即用“是”判断判断“是”判断,这就导致(确认)行为与目标两个要素之间具有了逻辑等价的,互为因果的“俱起俱灭”、“纠缠共生”的关系: 目标成立,是因为产生了(确认)行为;能够产生(确认)行为,因为有目标(先前定义为依据——也叫做“前提”)。 “俱起俱灭”、“纠缠共生”的意思是:互为因果之下,本质上各有所属的确认行为与目标就被混为一体。 如此一来,也就产生了“是”判断逻辑属性的第四个重要外延:用“是”判断判断“是”判断,即形成一个无休止震荡与重复的“纠缠共生”的真类。 即目标所属与指者的确认行为之间发生了紧密相关的联系——这里的“密切相关”,是“可逆”的密切相关。 所谓指者的确认行为即指者的思维。即真类中的“是”判断,指者的思维与目标之间产生了互为因果关系。这意味着“是”判断一旦发生,指者的思维状态就必然同步地被目标“逆影响”:同步于目标的模式。意思是当目标因为“有所属”而只能具备逻辑推定意义上的自由度时,指者的思维必然同步地“有所属”而处于与目标相同的自由度的状态中——也就具有了哲学涵义上的“大小相等,方向相反,在同一条直线上的作用力与反作用力”。 因此,当指者作出确认性质的“是”判断时,指者的思维具有自由度,即只有相对自由而没有绝对自由。指者思维上的自由度与目标的自由度等价,两者之间属于同构(相互映射)关系,两者在“是”判断的架构下存在着自反性。 这是“是”判断逻辑属性的第十一个重要外延。 这个重要外延解答了一个长期困扰着哲学家们的问题,就是“有没有自由(选择的)意志”的问题: 事物“本来”无所属,皆具有“是”判断逻辑意义上百分之百自由度的“性质”(下卷还会讨论“非逻辑推定的自由度”)。但事物的“状态”,则具有各种不同的逻辑推定意义上“必然”少于百分之百的自由度。 我们在吃饭前,用左手还是右手拿筷子具有对称意义的(自由)交换性质,但最终的选择则是一种既定事实的状态:物理学上称为“破缺”,也可以表达为抽象的现象学名词“形式”或哲学名词“(主观)存在”。 水没有“形状”,理论上具有百分之百的可塑性质,因此可以装在任何形状的器皿里。但已经装在某个器皿中的水的状态,就只能呈现出这个器皿的“形状”。 长期以来,我们在讨论“自由意志”时,张冠李戴,把性质(内禀)与状态混淆了,也就本末倒置了:“自由”的性质是“本来”就有,根本不必也不可能追求,更不可能改变(就如同我们可以追求某个“长度”但不可能追求“长”)。根据“性质”,可以“塑造”某种“状态”,因此我们可以让水呈现出不同的形状。 “生命诚可贵,爱情价更高。若为自由故,两者皆可抛”。这首诗相当之“高大上”,自诞生之日起就“迷倒”了多少“有识之士”。问题是:这些“有识之士”,真的懂得什么是自由吗?当我们说追求自由时,绝大部分人其实是把状态错判为性质,把“性质”作为追求的对象:无论我是否抛弃生命或爱情,自由都“在”——只不过追求者会处在不同的(自由)状态罢了——同样地,被关在牢笼里的人,说要追求自由时,他不过是在追求“不被关在牢笼里的状态”——他并没有因为被关在牢笼里就“失去了自由”(的性质),他所“愤怒”的,不过是得不到“牢笼外”的状态。 再有就是:为了某种“自由的状态”而抛弃生命或是爱情,就一定是高大上的吗?2019年爆发新冠疫情后,世界上,特别是西方社会里种种认为因lockdown(封锁)而失去自由的愤怒,同样不过是对得不到某种自身所“想要(自定义)”的自由状态的愤怒。得到这些“想要”的自由状态的后果,是整个世界以生命为代价的一波接一波此起彼伏的疫情。 身的监狱可怕,心的监狱更可怕。 心的监狱是自己为自己“度身定造”的自作自受,那是没有别人,更没有“神”可以“拯救”的。 “自由”作为一个概念,其“状态” (自由度)是自定义的。 故此,“专制”下的人并没有失去自由(的性质),只不过某些人“喜欢”民主下自定义的自由状态而“不喜欢”专制下自定义的自由状态而已。这些人必须接受的事实是:喜欢专制自定义自由状态的,其实也大有人在。大家都是自定义,彼此彼此。因此,如果因为自己喜欢民主的(自由)状态而对喜欢专制(自由)状态的人冷嘲热讽大加挞伐,则是本章第六节所指出的——站在道德制高点上的邪恶。 自由,是事物的一种性质(自在性)——性质通过“发生关系”表现出来。 如同被装在瓶子里的水,并不会失去水的可塑性。 当我们说“追求自由”时,我们追求的其实是自由的“状态”(任何形式一定具有某种状态),即自由的“度”——也就有了“值”。 性质是历时性与共时性叠加的(自在);状态是共时性的(自为)。 我们的意志具有自由的性质。但当我们为某个目标“奋斗”时,我们的思维(意志)就具有与目标一致的自由度(状态)。 “人生而自由”是指人天生就具有自由的可塑性质。 问题是:单单讨论性质“没有用”,我们感兴趣的,其实是“应用”。 草原上的野马是自由奔放的,但只有被驯服了的、“听听话话”的马,才是“有用”的马。 自由意志是一种实在的性质,但实实在在的自由意志本身“没有意义”。对于人类来说,有意义的,是自由意志存在的“状态”——我们感兴趣的,不过是“装在瓶子”里的自由意志(的状态)。 “装在瓶子”里的自由意志,即“是”判断架构下指者思维的自由状态。 瓶子中的自由意志的状态,是必然地被瓶子“捆绑(共时性)”的(同构关系)。 “瓶子里的自由意志”,不管是“被装进去”的(所谓专制),还是“自愿进去”的(所谓民主),都必然地只能呈现出瓶子的形状(逻辑推定意义上的自由度。学术上也有一个称谓:规定性。不过,对于大众来说,“瓶子”比“规定性”好理解得多)。 由于事物在性质上的自由度是百分之一百的,即目标的自由度在性质上是百分之一百的,因此在理论上,指者的思维也应该具有百分之一百自由度的性质。 但由于自我认同及自他认同的需求而产生的功利性,指者的思维会为了维护目标的“唯一纯正性”而把“自定义是”判断的目标主动“锁定”(被关联性、逻辑性及必然性制约的主观存在)。 如何“锁定”? 根据“是”判断能够成立的第四个必要条件:指者建立一个开放性的、具有排斥力性质的但又具有明确母体意义的相关的“非”场。 本质上“非”场与目标的关系是百分之一百兼容的真实关系(下卷讨论的“是”域),但功利性之下的“非”场则造成目标被严格规限(锁定)在特定的(自定义)范围内,即目标自由领域的范围被人为地严格限制在一个相应的“度”(瓶子),目标因此而变成为确定性的、收敛性的、“不完全兼容”甚至是“完全不兼容”(整个“非”场皆是非同一惯性系,即完全否定自己)的,即自由度少于百分之一百的某种“模式”(状态)。 由于指者的思维与目标之间存在着同构关系,严格限制着目标的“非”场就同步地约束局限着指者的思维,目标的模式也就反映出指者的思维状态(自反性): 目标具有的确定性、收敛性、不兼容性实际上就是指者的思维被约束、封闭、局限、保守的反映。 这是“是”判断逻辑属性的第十二个重要外延。 由于“自定义是”判断皆来自于指者的主观意识,因此指者的思维被约束、封闭、局限、保守意味着主观意识皆具有反噬性:锁定目标的同时也锁定了指者自身的思维。 这种“反噬性”就是分数自由度D=N/W成立的理论根据。 因此哲学家萨特认为:人是生而要受选择自由之苦。 我们说“追求自由”其实是选择自由的(状态),即选择把自己装在哪一个瓶子里,这种选择自身实质上就是一种“没得选”的“非自由”。人无法逃避“选择”这个宿命。 上述关于“是”判断逻辑属性第十一及十二两个外延的讨论,可以总结为:人的思维本质上是没有状态(非形式)的,但一旦作出确认性判断,就有了“状态性”。 故上一节提到的:自定义意味着生命(人)为自然立法——但“生命(人)为自然立法”却同时意味着:生命(人)对自身立法。 剑桥大学计算机科学家约翰·道格曼(John Daugman)在1993年的一篇论文中提到:在历史长河中,大脑被拿来和那些过去的前沿科技相提并论,比如喷泉、水泵、钟表、蒸汽机、液压机以及电路。这些技术用人们可以理解的机械化的术语来描述现实世界,而每一种描述自然的公式化理念都反过来限制了人们的想象……每一种新科技都像过去的技术一样,它们出现时都被人们热情地比喻为“新纪元的开始”,不过别忘了,当这些技术最初似乎是象征着自由、解放登上历史舞台,但它们也可以像监狱一般束缚住人们的思想。 ——这段内容所表达的,可作为上述“是”判断逻辑属性第十一、十二外延的注脚。 主观意识的反噬性的具体表现就是后因果关系逻辑下思维的滞后性及容错性。 因此,根据以上总结的“是”判断逻辑属性的第十一、第十二个外延,在作出确认性质的“自定义是”判断时,指者思维上的自由度,可以通过其确认行为下,目标的模式所具有的自由度去认识。 那么,确认行为下的目标具有哪些模式(状态)?不同的模式具有怎么样的自由度?(既然思维的自由度与目标的自由度等价,因此接下来的内容中,围绕着目标自由度的讨论也就是思维自由度的讨论。) |
逻辑后缀学(29)我自由(三)见与不见 送交者: 仁剑[♂☆★声望品衔8★☆♂] 于 2022-02-27 9:42 已读 3049 次 1赞 大字阅读 仁剑的个人频道 +关注 目标的模式可以通过基本形式逻辑的基础模型“布尔代数”中一些最基本的集合概念来说明。 集合: 如果把“事物”理解为“一堆”包括了人类所能感知的“一切东西”的一个“宇集”,此时思维上相应的自由度可以理解为百分之一百。但百分之一百的自由度与自由绝不等价。因为,不论集合的原始概念“一堆东西”,或刻意人为确定的概念“一堆具有某种相同性质的东西”,“堆”字已经包含了一种具有所属性意义的“是其所是”的约束在内:是“属于”这一“堆”而非属于那一“堆”,此时指者思维的自由度充其量只能达到这一“堆”的最大值。当指者把这个“堆”字,定义为“集”、“族”或“类”时,指者思维的自由度就更加被定义所限制。 集合的定义越精确严谨,即容错性越低,思维的自由度相应地就越小。 以“品酒”这个事物为例:有人喜欢“牛饮”,只要饮进去的液体含有酒精就“痛快”了,这类人往往被晒讽为不懂酒,没有品味;而自命为上流社会的人就十分讲究,指定的酒要某个牌子,某个年份,喝不同的酒要不同的器皿,不同的手法,不同的喝法,餐前餐后等,“搞错了”,就叫做不专业了,就出洋相了。但问题是,同样是把含有酒精的液体倒进嘴里,哪一种品酒行为对人的思维约束大? 子集: 既然有“子”就必定有其“母”。结果就是,子集既受到“子”身份所属的约束,是此“子”而非彼“子”,但彼此又同属于一“母”。例如钉子与水泥都同属于“建筑材料”的“子集”。因此,子集比集合所受到的约束更大,自由度更低。 现实之中,更往往是子集之内还有子集,子子孙孙,自由度是越来越小。现代社会里,分工越来越细。科学的高速发展反而使各学科之间的鸿沟越来越大,以至于不同学科之间越来越难以沟通和理解(越来越不兼容)。这些都是逻辑意义上的自由度越来越小的具体表现。 并集(逻辑和): 集合论里对并集的定义是:由所有属于集合A或属于集合B的元素所组成的集合,称为A,B的并集。以“邻居”这个概念为例:邻居无论是张三还是李四,“邻居”的内涵没有改变。而张三搬出去后,在新的地方与隔壁人家同样也是邻居。这里的“邻居”就是并集的概念,反映的是一种关系。 即并集强调的是关系。这是一种相关联的集合之间因无序性(历时性)而本质上具有包容性的“或是而是”的“功能性共存”的真实关系——事物的性质,通过关系表现出来——真实关系在“是”判断论域里就成为辩证法的一个最根本的要素(本文下卷把并集性质的真实关系命名为“共相等原则”)。 “功能性”,指的是真实关系下所具有的对指者的一种客观实在的影响能力。例如,“美丽”和“香味”组成的“花”的“功能”这个并集里,“美丽”和“香味”分别具有影响指者视觉和嗅觉的功能。“包容性”,意味着并集对形成共存关系的各个功能性对象是谁不会刻意挑剔:来者不拒,去者不追。即这种共存关系是一种没有必然性(逻辑性不强),不在乎所属性的自然而然的真实关系。因此并集用“或属于”表示。“或”的意思就是可兼有但不必一定兼有(可有可无、无可无不可)。例如,无论我们主观认为花是否美丽,是香还是臭:花依然还是花,味道依然还是味道,其内涵并没有改变。又例如,锤子具有钉钉子的功能,但我们不能说正在钉钉子的是锤子而搁在工具箱里之后就不是锤子。同理,一颗钻石,无论附在贵妇人手上或深埋在岩层里面都依然是钻石。 因此,笔者认为:严格而言,并集并不是集合,而是一种“功能性共存”。因为并集只强调关系——在同一惯性系里相并而行因而相对静止(和谐)的(历时性)关系。“并集”一词应理解为某种特定的条件下产生的关联,而不是一般集合所强调的“一堆”。在某种特定条件下,无论这种特定条件是人为的还是自然的,都会产生某种(或者的)“关系”——一种自然而然的、功能性的、包容性的真实关系。这种真实关系在“是”判断论域里表述为“并集”。 真实关系没有值。 为真实关系“定值”,就叫做“自定义真实关系”。 自定义真实关系,所定的值其实与关系无关,实际上是为发生关系的双方的“状态”“自定值”。例如:朋友关系中,两个人之间“发生关系这个事件”本身不存在值。但如果“发生关系这个事件”令双方的状态“增值”,就叫做朋友关系,反之,就叫做“敌我关系”了。 现实之中,任何事物之间都具有共相等原则下的并集关系(例如分子关系组合模式的本质、生物的共生关系、人类社会里各种协同分工、人类历史里不同文明之间的交流皆是“功能性共存”)。由于并集“或属于”的不确定性所产生的活力性,事物才能各自依据自相似原则“运动变化发展”而表现出千变万化的多样性。 即:事物之间“本来”并不存在斗争性,事物各种“关系”之间产生的是“活力性”。 例如:不能近亲结婚,这并非道德上的问题,而是不同血缘之间的结合,新生命才能表现出因并集而带来的活力性;恋爱之初的新鲜感、甜蜜感,同样也是活力性的体现。 但是,并集并不意味着绝对自由,而同样只是具有自由度。因为,一切事物的产生都必须具备种种不同的特定条件。有条件,就不是绝对自由。佛学对此有深刻的认识:并集,可以认为就是佛学中的因缘。条件是因,关系是缘。因缘和合,就“随缘”生出事物。衍生于中国本土的儒学,其“天人观”、“仁义观”、“和谐观”,无不是对事物并集性质的觉悟。 并集的自由度,有两方面的考量:一,滞后性不强,容错性高(严格而言,真实关系中的并集是历时性与共时性完全兼容,因此不存在滞后性及容错性。但发生在自定义生命意义的观察者眼中的并集,滞后性及容错性还是“免不了”的。本文下卷还会就这种“免不了”的滞后性容错性继续讨论),当下里“或属于”哪一个集合,就具有哪一个集合的自由度,但相互之间的关联并没有必然性(下卷称为“非逻辑推定”)。二,“或属于”意味着不作最终确定,含有灵活性意义,指者的思维就不会局限于某一个集合之内,亦随时可“脱离”已经选择的集合。可以说,中国人的“放下”就是一种“并集”的思维,更准确的理解:放下,不是舍弃,只是放在一边。如锤子不用时放在工具箱,需要时又可以拿出来用。 “君子生非异也,善假于物也”——荀子《劝学》。“善假于”,也就是善于借用,借用,即不在乎所属性的“或属于”。 因此:“混合”了真实关系与自定义真实关系的并集的自由度大于“或属于”的集合的自由度,“并”得越多,自由度越大。 作为事物当中“一份子”的我们,如果明白了并集的意义,特别是如果我们的种种有关自我认同的观念能尽可能以“并集”视之,尽管并不意味着绝对自由,我们的思维依然能有脱胎换骨的感觉,我们的生活就会灵活轻松得多,即自由感强得多。例如:我是一个成功人士。如果我把“我”看成一个“并集”,则无论我或属于或不属于成功人士,“我”的内涵不变,我就不必介怀“我”是否成功人士,我的人生道路上的压力确实会少得多。一首流传于中国民间被人津津乐道的诗歌,称得上是对并集有深刻体会的经典之作。这首诗歌的题目叫《见与不见》,相信许多中国人都耳有所闻。这里摘录其中一段,读者可细细品味当中“并集”的奥妙:你见,或者不见我,我就在那里,不悲不喜。进一步“翻译”这段诗歌的意思就是:无论我是否被关在牢笼里,我的自由意志(的性质)并没有失去,“不悲不喜”。 遗憾的是:现实之中,人类的种种观念,我们的所谓“不容侵犯”的“己见”,往往具有的是另一种集合的性质——交集的性质。这是一种相当容易与并集混淆,但本质上完全不同的集合。 贴主:仁剑于2022_02_27 10:26:43编辑 |
逻辑后缀学(30)我自由(四)从一而终 送交者: 仁剑[♂☆★声望品衔8★☆♂] 于 2022-02-28 10:35 已读 2904 次 1赞 大字阅读 仁剑的个人频道 +关注 交集(逻辑积): 什么是交集?相关联集合的共同部分叫做“交集”,即交集被与之相关联的所有集合(所有状态)共同拥有,缺一不可,替换也不可,否则交集的意义就会发生改变而成为不同意义的交集:例如女朋友想要一朵玫瑰花,我却送她一朵白菊花就是讨打的事。因此交集和与之相关联的集合之间的关系用“既属于且属于”表达。例如:“一朵玫瑰花”这个交集既属于“一”且属于“玫瑰”且属于“花”这些不同的集合。又例如之前的“邻居”如果作为一个交集时就变成了:我家是隔壁人家的邻居,隔壁人家也是我家的邻居,邻居这个称谓“既属于”我家“且属于”隔壁人家,我们共同拥有邻居这个称谓(属性)。 即交集强调的是所属性,也即是所有权。 有了所有权这个理念,事物的性质就发生了彻底的改变(实际上就是变成只有“状态”或叫做“形式”)。前文提到,事物本来都具有并集的特性。但在人的确认性思维(以及更进一步的功利性思维)下认识的事物,往往就变成了交集:任何事物作为交集就具有了不止一个的所属性,事物的“公有化”因互异性就变成了非包容性的“价值性共有”(状态)的产物。 “非包容性的价值性共有”,中国人可以用这么一句相当有趣的句子表达:肥水不流外人田。现代政治学上的表达是:同温层效应——我们以为的独立思考,不过是彼此之间人云亦云的相互复制。 以价值性共有的交集模式形成的文明社会,本质上就不过是逐利社会。 价值性共有强调的是同一事物、同一属性、同一关系、在同一时间地点下的确定性的必要性。这是西方哲学在传统上以亚里士多德为主的形式逻辑的出发点。 “公有化”模式下的目标具有怎么样的自由度? 先看看以下的具体例子。 例如:“1”作为一个集合时,可以是“一朵花”、“一幅画”、“一首歌”…等等,具有在自身集内(领域内)的最大自由度,但仅仅指定是“一朵花”时,“1”这个集合与“花”这个集合的共同部分所属的范围就大大减少了,再看看“1”、“新鲜”、“花”、“玫瑰”这几个集合相交而成的“一朵新鲜的玫瑰花”,其自由度更是小得多(“一朵新鲜的玫瑰花”也是一个集合,因此依然具有自由度,但“这是我在某年某月某日某时某刻某地送给某人的一朵新鲜的玫瑰花”的自由度就可以看作是等于零了)。 再例如:这是——车、跑车、法拉利跑车、红色的法拉利跑车、某某的红色的法拉利跑车、某某的红色的某某型号的某某年产的法拉利跑车。每加一个形容词,就增加一个所有格,就等于多一个相关联的“集合”,意味着又一个系统对其行使拥有权,所指示的对象越肯定,也就是所谓的越“严谨”,内容的局限性就越大,目标与补集的不相容性就越强,最后更可能成了所谓的独一无二。 同理:我是——男人、且属于有气节的男人、且属于好的男人、且属于有风度的男人、且属于有才华有财富有地位的男人、且属于没有任何坏习惯的男人、且属于道德高尚的男人……。每加一道光环,就多一个身份的标签。每多一个标签,就是对这个男人的自由度多一个限制,就等于往其身上多加一道锁链,就会不断地出现“忠孝两难全”式的感叹。 想一想,我们每个人身上,有多少道锁链?实在是难以想象。就如同美国电影《肖申克的救赎》里所形容的:我们都是“制度化(标签化)”的人。这里的“制度(标签)”,既有社会加于我们的,也有我们自己“心甘情愿”、“自作自受”的。 恋人在相见相识相知相爱的阶段里,两个原来各自独立毫不相干的个体的生活及情感轨迹,因“发生(并集)关系”而增加了展望未来种种“或属于”的可能,正是这些“新鲜”的“可能”所具有的包容性带给了恋爱双方甜蜜的感觉。到“确定(交集)关系”之后,就“你中有我我中有你”了,继而就是“当且仅当”你中只能有我我中只能有你”而产生了越来越厚实的“不能这样不能那样”的“非同一惯性系”的“非”场。 2020年出品的中国电视连续剧《三十而已》里,一个男子“出轨”了。这位男子出轨前后的彷徨、犹豫、心虚、担惊受怕、愧疚;其妻子知情后宛如天塌下来般的精神崩溃;网络评论里对“渣男”义愤填膺的指责谩骂,皆因有一道早已被社会设定,并且人人皆认为天经地义的,叫做“从一而终”的道德界线(锁链)。 题外话:即使大众都认同从一而终,但如何“从一而终”却依然是众说纷纭。现在有一种说法挺流行的,叫做:男人因性而爱,女人因爱而性。笔者把这句话发挥一下:男人因性而爱,然后“升华”到因爱而性;女人因爱而性,然后“坠落”到因性而爱——“从一而终”的可能性会大大增加。 站在交集“自身的立场”,“且属于”其实是“被属于”——我们自以为的拥有,其实是“被种种缺一不可的状态属性控制”。我们所谓的心灵受伤,往往不过是我们为自己设下一条条的“底线”“一定会”被践踏的必然。 被牢牢地困在重重锁链里的人类,有什么资格讨论自由? 交集被与之相关联的所有集合共同拥有。“是”判断对象涉及的集(系统)越多越复杂,即构成交集的相关联集合越多(身份、标签越多),交集的所有权就越确定,封闭性越强,容错性越低,被限制的自由领域的范围就越小,即约束限制反而就越多,但因为生命的自定义,约束限制之下的封闭性与依赖性的冲突也就越大,表现为分数自由度越小直至趋于零。相对应地,交集的所有补集交叉重叠,在指者思维上形成越来越厚实的“非”场,即指者思维的自由度也越来越小直至趋于零,也就是一般所说的“思想越来越僵化”,或者说“思想越来越紧张,压力越来越大”。因“且属于”而“放不下”所带来的压力和紧张可分为两类:苦与累。苦:身上的标签不被大众认同。例如没出息、与潮流脱节、声誉、家庭或婚姻被破坏等;累:为了维持身上被大众认同的标签或为了被大众认同,必须“不进则退”地“用到老学到老”地不断“奋斗”。 数理上,可以有纯粹的一个节点或单一元素的集合。而现实中,事物都以并集的模式共存(关于共存的“运作机制”,在“非”判断的章节里会继续深入讨论)。但并集具有非确定性,而“是”判断,则是以确认为目的。在确认模式下任何事物最终都必须是确定的标的物才“有效”,才“有意义”。结果就是,在“自定义是”判断之下,事物往往被人为主观因素定义(自定义)成“且属于”的交集。“或属于”往往被冷落甚至是因为“没有原则性”而被“批判”(幸亏还没有完全舍弃,有关根据“或属于”理论而解释如何“放下”的“心灵鸡汤”在某些时候还是有市场的)。 即交集是典型的自定义真实关系下“是其所是”的产物。我们以交集观念认识的世界,是一个自定义真实的世界——拿着一把锤子,看什么都像钉子。因为自定义,交集的自由度以分数自由度表现出来:越是有意义的事物,“我想要”(W)越大,分数自由度(D)越小。 例如前述的一个观点:一个个人,如果能够做到多才多艺,其个人价值就越被社会所重视,就能够如鱼得水,长袖善舞。这个观点可以理解为:相关联的集合越多,自由度越大。如果相关联是以并集的模式,这个观点是正确的。但现实中并没有多少人能够真正地“放下”,我们对于“相关联”的集合,总祈望着能“共有”(把众多的才艺集于一身),即总是以交集的模式来定义。随着人类文明的发展,科学技术也在同步发展,人的“思想觉悟”也在不断地提高。但这些“发展”、“提高”基本上都是以深化交集为目的,结果就是交集的所有权越来越多。更有甚者,这些所有权当中还渗杂了巨量的因为人类越来越狂热的胃口越来越大的“我想要”而产生的,“无中生有”的“价值性共有”,致使“不相干”的“主人”越来越多,越来越复杂。例如:钻石象征着高贵,这种“不相干”的象征已成为人类价值观的必然。如果我把钻石扔进大海,我一定是脑筋不正常。 发散思维:“两小无猜”的心境正是处于标签化的最小值,心扉是敞开的,人与人的交往属于“缘来”之际“或属于”的关系。 以交集的模式追求自由时,追求越多,追求者的自由度反而越小。这是“是”判断逻辑属性的第十三个重要外延。 “是”判断逻辑属性的第十三个外延,严格而言属于后因果关系逻辑下,共时性“自定义是”判断逻辑属性的外延。 根据这个外延而发展的文明,是伪文明。 “交”得越多,自由度越少。 心理学上的“强迫症”,就是“交”得越多,自由度越少的一种心理现象。 极端的交集,就譬如所谓的“洁癖”:笔者有一位朋友,曾经委托笔者为他刚考上大学的儿子寻找出租房,特别强调必须要有独立的洗手间。他说他儿子从不用包括父母在内的“别人”的洗手间,亦从不允许“别人”用他的洗手间。笔者在网络传媒上“听说”过,某些明星也有如此的洁癖。 这反映出:交集这个概念自身的内涵与外延具有相悖性——越强调“同一(必一)”的所属性,排斥性越强——因此叫做“非包容性共有”。 内涵与外延具有相悖性的非包容性共有就产生了“斗争性”——为什么要“斗争”?因为要维护交集属性的状态不被改变——也就“自然而然地”产生了亨廷顿的“文明冲突论”:伪文明的社会,从个人、家庭、集团、族群、宗教、国家——永远是冲突不断。 日常的人际关系里,敏感于“被冒犯”、听不进任何“忠言逆耳”的人,其思维上交集的属性越明显。 什么思维不是交集属性的思维?“你们都太正经,我只好老不正经”、“(我的)骨灰不放火葬场,放在抽水马桶里,请一个受尊敬的老先生拉一下,举行个仪式”——艺术大师黄永玉这些对交集属性思维的“嬉笑怒骂”的“名言”,可以作为答案。 所谓的“是其所是”永远是“因非而是”。 交集越来越确定,已经到了“明察秋毫”的程度,但同时形成越来越厚实的“非”场。结合上一节“我想要”的论述,越厚实的“非”场意味着斗争性越强。再结合上述“是”判断逻辑属性的第十三个外延,就形成了“以交集的模式追求自由,追求越多,斗争性越强,自由度反而越来越小”这么一种滑稽诡异的局面。 这种诡异局面,全面并准确地概括了整个的人类社会历史和现状:人类历史就是一部斗争史,为争取自由而斗争的历史。但斗争的结果,是人类思维的自由度越来越小。 曾几何时,西方古典哲学家中诸如柏拉图、亚里士多德等,其哲学思想与东方的儒家思想相似,亦是强调一种“社群性”,也就是集体性。然后——就越来越“变调”了——枉费了西方有那么多“高深”的哲学家,写出了汗牛充栋的思想巨著,但这一切思想最后所孕育的,竟然是强调个体性的“普世价值”这么一头贪婪的巨兽:所谓的“普世价值”,正是典型的“内涵与外延相悖的交集性质的同一”,根本是一个自相矛盾的“伪概念”:普世,具有吸引意义的兼容性;价值,则具有分化意义的非兼容性。 价值如何衡量?在街市里一斤菜的价值都有讨价还价的“余地”,意思就是价值其实是“见仁见智”的,可以上下浮动的,可以生成种种莫测高深眼花缭乱的曲线图及经济学理论的。请问:如何“普世”? 当民众高喊着普世价值时,偷着乐的,永远是那些有“定价权”的人。 真正能“共享”的,反而是“非”价值性的。例如阳光、空气。越是有价值,其“共享性”越弱,即越需要“争取”。也就是:为了平等,必须斗争;但有斗争意味着不可能有平等的悖论性越强。因此,任何以价值观背书的“XX是普世价值”的命题,皆是不真实(自定义真实)的、毫无意义的“伪命题”。 伪概念是伪文明下的产物。 以伪概念背书的伪命题,再被欧美政治家站在道德高地上高调地确定为政治正确之后,就在这个世界上掀起了阵阵既荒唐又可怖的妖风。 当今世界性的哲辩思潮是以西方哲学为主体,西方哲学经历了由亚里士多德的形式逻辑到康德的理性、黑格尔的辩证逻辑到现代数理逻辑的发展过程,这个过程被划分为知性逻辑与理性逻辑两种认识上的逻辑形态。但以两种逻辑形态的辩证关系发展的现代文明不但摆脱不了交集的自定义真实的思维框框,甚至认为这种框框是必要的,那些诸如“塞翁失马焉知非福”及“福兮祸所倚,祸兮福所伏”等的“模棱两可”的并集性质的真正的辩证思维更被一些人认为是“毒害”了近现代的中国人。 但是,交集的自定义真实带来了巨大的副作用:它令人类在认识世界的过程中永远处在“思觉暂留”的状态里,永远被滞后性所愚弄,被容错性所左右。思维上不但自由感越来越失落,更有越来越“物化”的可能。然而,人类在探索自然的过程中、在文明的进展中由于忽视了思维过程中的属性在思维发生者与思维对象之间所起的作用,因此依然不得不依赖着交集这种模式,饮鸩止渴地去寻求自由、寻求真相。 是的,饮鸩止渴。如果不以交集为主要模式的确定性思维去认识世界,人类社会将会失去“秩序”而变得一片混乱。甚至可以说:“反”交集,即是反科学、反“人性”的。 (注:这里的“人性”有双引号,是因为笔者“反”的,是“自定义真实的人性”。 自定义真实的人性,具有道德相对性。 真实的人性,具有道德普遍性。) 但确定性思维的逻辑性环环相扣,无穷递归,终有一天会超出人类的负载能力而发生断裂崩塌。 这种情形,有没有可能改变? 贴主:仁剑于2022_03_02 12:04:10编辑 |
逻辑后缀学(31)我自由(五)中餐转盘文明 送交者: 仁剑[♂☆★声望品衔8★☆♂] 于 2022-03-01 8:43 已读 2813 次 1赞 大字阅读 仁剑的个人频道 +关注 通过认识交集与并集的辩证关系,我们的心态将会得到调整,对我们重新认识事物或许会有帮助。但真正改变的可能性,将放在下卷“非”判断章节里探讨。 交集与并集的辩证关系: 交集反映的是状态;并集反映的是关系。 交集与并集虽然本质上不同,但却可以通过某种方法得以(在思维上)“转化”:以《逻辑后缀学》的观点去解释一个基本的数理逻辑定律——笛·摩根定律,就能够帮助我们认识交集与并集的辩证关系。 笛·摩根定律指出:集合的交集的补集等于这些集合各自补集的并集。以逻辑后缀学的观点解释就是:我们为了确认所有权而建立的“非”场,原来是“可有可无”的、“或属于”性质的并集。 笛·摩根定律又指出:集合的并集的补集等于这些集合各自补集的交集。以逻辑后缀学的观点解释就是:交集不过是把并集中具有真实关系的功能性“共存”,变成了自定义真实关系的价值性“共有”。 交集的“价值性共有”与并集的“功能性共存”之间的辩证关系就具有“智能性共享”的性质。 智能性共享下,自由度大小与相关联集合的关系,取决于如何去“命题”所面对的“论域”:以“状态(‘自定义是’交集的形式)”为论域,还是以“关系(并集)”为论域。 以状态为论域,会表现为“非要不可”的斗争性;以关系为论域,会表现出“无可无不可”的活力性——这是“过程不存在斗争性,斗争性永远是目标所引发”的相异表述——这也意味着:过程具有发生关系的活力性。 以状态为论域,事物就具有对立统一的局面;以关系为论域,就可以“化解”对立,达至统一,甚而真正的同一(下卷讨论)。因此,并集的“或属于”,才是辩证法的根本。 可悲的是:人类的思考,往往是状态论域的思考,也就是斗争性的思考。也就有了“人类一思考,上帝就发笑”这么个说法。 人与人之间的交往中,所产生的紧张压力感、不适感,皆源自于交集状态下的斗争性。交集状态下要减缓或消除紧张压力感、不适感,必须不断地向对方作“因非而是”的“解释”。 人与人之间交往中所产生的“愉快感”,皆源自于并集关系下的活力性。并集关系下的良性互动,一定是“或是而是”的“沟通”。 曾经的中国共产党,因意识形态(交集)的需求而强调斗争哲学,在中国大地上掀起了此起彼伏风起云涌的“路线斗争”,从而令民众苦不堪言,国家经济亦长期不能健康发展。邓小平提出的“猫论”,原理上就是并集关系的“活力哲学”,终于令中国这个国家从“斗争型”转型为“活力型”。而美国为了维持其强大的“状态”,则从建国初期的“活力型”,逐渐“演化”成典型的斗争型国家。 思想自由度的讨论包括有自我认同与自他认同两大层面。 自我认同,是一种“自涉”性质的“自定义是”判断。但根据“是”判断逻辑属性的第一个外延:因自他分别的属性,我们永远都不可能自我指涉(自涉)。那我们所“涉”的到底是什么? 以“我是人”这个自涉的“自定义是”判断为例。我是否是“人”实际上并不是“我”所能够作决定的,而是“他证”的。“人”本来是社会性的具有概念性质的“所指”,“我”因为自我的所需而不得不把这个所指确认为(自定义)价值性共有的交集。只是,这个交集成立的必要条件是“我”一定同时是这个交集的其中一个补集(我不是他人,任何他人都不能替代我)。 根据笛·摩根定律,“我”这个集合在“人”这个交集的补集与他人在“人”这个交集的补集,即我与他人的关系其实是功能性共存的反映出真实关系的“或属于”的并集。 即如果以并集命题自我认同这个论域,我们所“涉”的就不是所有格的“什么的”,而是真实关系的涉及。如此理解,我们就不会陷入因自定义真实关系而建立的,倒错的,“因为非,所以是”的后因果关系逻辑,也就不会被自定义真实与真实之间的时间差带来的滞后性牵着鼻子走,从而获得最大的自由度。 如此理解,对中华哲理中的“忘我”,就能够有更深入的认识:忘我,不是要“忘记”我这个“自己”,而是不要介怀于“我是什么”,也就是尽可能不要以自我为中心。那么,“我”与他者,就只有共存的关系。 我不能自涉,我不能证明我是什么,但只要具备了条件,我就可以根据“智能性共享”的性质,通过我的手,我的脚,我的眼耳鼻舌身意与外界“发生关系”——一种真实的,包容性的“可有可无”的功能性共存关系。 新闻常常有报道:一些失去了双手的残疾人,如何利用自己的鼻子、牙齿、双脚等替代双手的功能,从而与外界、与他者“发生关系”。这些令人敬佩的残疾人,他们并不知道,他们正在以自己的行为,为我们诠释着功能性共存的意义。 自他认同,是一种“他涉”性质的“自定义是”判断。由于自他分别,指者发生指向(确认)行为一定是有目标,但行为成为事实的必要条件却是指者不能成为目标。因此“他涉”性质的“自定义是”判断,一定是通过“他他分别”而进行——我们永远只能够通过事物自身之外的东西来推断出事物的真实性。 尽管指者不能成为目标,确认目标的“是”判断与指者却“脱不了干系”——没有指者,就没有什么“是”判断。因此,“他涉”称为“自他认同”。在自他认同中,指者为了维护他者的“纯正性、唯一性”,必须遵循后因果关系逻辑,以有限过程对付无穷的模式,永不终止地排斥、清除他者的所有补集。 但如果根据以逻辑后缀学观点所理解的笛·摩根定律来命题自他认同的论域,他者作为被我们通过自定义真实关系定义为具有诸多“且属于”的所有权的交集,实际上就不过是把并集中具有真实关系的功能性“共存”,变成了自定义真实关系的价值性“共有”。明白了“他他”之间实际上是“共存”关系,并以此命题,尽管“他他”之间确实有分别,却也不必以排斥、清除的行为去维护“他者”的纯正、唯一性为己任。 例如“你是人”、“他是人”这类“他涉”的“是”判断,以交集模式命题,强调的是你他,你他之间界限分明;以并集模式命题,强调的是“人”的关系,你他在“人”这个并集的框架里和平共存。 理解了交集与并集之间智能性共享的性质,可以令我们对事物的方方面面有新的认识。 例如,许多人对中国不少地方模仿世界各地“山寨”的建筑物嗤之以鼻,认为是掉弃自身五千年文明的“崇洋媚外”。殊不知,这正是中华文明的精蕴之处:“无可无不可”的交汇融合,才能产生绵延不绝的勃勃生机。 日常我们唱歌、跳舞、旅游,业余之际学琴棋书画、厨艺、各种handy work,不是什么为了增加个人价值,而是为了让生活充满活力——但充满活力之际,个人价值“自然而然地”也就表现出来。 再以政治哲学中有关“自由(自由度)”的问题为例。 在交集的语义里,自由与权利是相悖的两个概念,或者说两者是负相关关系。 社会上对自由这个问题的讨论往往不自觉地就运用了交集(状态)的命题方式,由于交集语义上强调的是所有权,从而造成个别与全体之间的矛盾永远都不能化解。 在交集的语义里,自我认同这个论域里的自由,是由种种自定义需求所构成。需求分为需要和想要两大类。需要是不由自主地不得不要,本质上就是因为我们这个人体不得不附属于空气、水、食物等等诸多“集合”所共同控制而“看上去”失去了“自由”,因此人体只具备有(稳定封闭性的)自由度。想要似乎具有自主性,但实际上每一样想要都是我们自己主动加诸自身的被控制权。想要(权利)越多,我们的分数自由度反而就越小。 在交集的语义里,自他认同这个论域里的自由,是作为一个交集性质的价值性共有的他者而存在。指者为了维护这个自由的纯正唯一性,必须依据后因果关系逻辑排斥这个交集的所有补集。当这个“自由”成为所谓的普世(人权)价值,意味着这个地球上目前的七十多亿人都“有资格”对这个“自由”行使所有权,可以说,这样的“自由”的自由度基本为零。当我们高呼要为这个自由度基本为零的普世价值的建立而斗争,当我们为了维护这个自由度基本为零的自由的纯正唯一性而不惜排斥七十多亿个自由的“集合的补集”,当七十多亿人都“觉醒”起来为了自己的“想要”而纷纷排斥他者的“想要”甚至是“需要”,难道不是天下最荒唐滑稽的事吗? 交集语义的“人权、自由、民主、平等”,皆是“可以同富贵,不可共患难”的“瓜分”性质的理念:只有在雄厚的物质基础上才“行得通”。当“想要”越来越难以满足时,这些理念带给世界的,就是隔膜、对立、戾气与纷争。 但如果根据智能性共享的性质,把自由的命题“切换”到并集的语义,个别与全体之间的矛盾就能够得到最大程度的化解。 在并集的语义里,自我认同这个论域里的自由,需要部分仍然受人体生理机能的制约(仍然是交集的语义)。但想要部分,其实是“可有可无”的。 这种“可有可无”,在中国人的观念里,就化为一种叫做“勤俭”的美德。 “勤俭”也可以“自由”? 当然可以。 “勤俭”这个词,在“是”判断语境里并不自由。因为语境中的“勤俭”是指消费观念上(即价值意义上)的节省,这种节省方式确实“挺苦的”。但在意境里的“勤俭”不是消费观念里的节省,而是需要不需要(本文下卷会讨论语境与意境的区别)。故而,勤,就是“勤快地劳作”,即“自由自在”的“乐”。“劳作”,是为了“可以有”,即“有”并不是“天赋”的,而是勤劳所得。俭,即“不需要”,也就是“可以无”,可以“舍去”。 中国著名的黄梅戏《天仙配》里,那首经典的《夫妻双双把家还》的歌词,就很能体现这种“意境里自由自在的乐”的勤俭:你耕田来我织布,我挑水来你浇园,寒窑虽破能抵风雨,夫妻恩爱苦也甜。中国的“九十后超级网红”李子柒女士的视频,同样是以平常心,通过展示“四季更替,适食而食”的劳作所带给人勃勃生机的精彩镜头,为广大观众诠释了什么叫做“不苟且、不霸道、不掠夺”的需要而不是想要。 但“可以无,可以舍去”并不意味着逆来顺受。“该争”的,还是要争。只是,所争取的,不是所有权,而是“使用权”。本文作者在另一篇文章《让五人死亡还是一人死亡?》里,摈弃西方的主人观,也摈弃了东方的客人观,首次提出的“受训者”理念,其“使用权”就是含有并集意义的“来者不拒,去者不追”的“智能性共享”理念。 在并集的语义里,自他认同这个论域里的自由,同样是关系性质的描述。这里的关系,属于一种“供给与需求”的关系。这里所“供给”的,与“受训者”理念相同,即不是所有权,而是“使用(人)权”:大家都无权拥有,但大家都有权使用(共享)。并且,使用权还类似于工具,用完,就应该“放下”,下次需要时再用,又或者留给需要的人用。必须强调一点:是“需要”时用,而不是“想要”时用。也就是说:对开集的智能性共享性质的理解,不是(使用权)“享”得越久越好,而是要懂得放下。因为,“享”得太久,意味着工具“迟早”会变成了锁链。 要懂得放下,对“付出”及“获取(拥有)”的内涵就有必要重新诠释——“付出”的真正内涵是:减少甚至消除自定义(撕下标签);“获取(拥有)”的真正内涵是:增加自定义(贴上标签)。 当自我认同与自他认同都同时并行并集的语义,这个世界,人类社会的分数自由度就会大大增加;当个人与政府都同时并行并集的语义,个别与全体之间的矛盾就能够大大消除。 对自由(度)的争取,不是拥有权的争取,而是使用权的争取。 从人民的角度。政府是自定义真实(的一个“状态”),是由人民通过后因果关系逻辑产生的一个契约式的“价值性共有”的交集,即政府是一个被全民所拥有的“民用”政府,因此政府的自由度是受人民约束的。人民对自由使用权的需求是政府的责任,人民的需求越多,政府的自由度越小。并且,政府的自定义真实与人民的真实或自定义真实之间一定存在着滞后性,即政府的具体行为一定是被动地受民众的需求所左右——也就是“为人民服务”:这才是“无为”的表现(下卷会从“非”判断意境进一步解释“无为”的本质)。 从政府的角度。作为一个交集,因为“价值性共有”而“集大权于一身”是“理所当然”之事。因此政府不应该是“弱”政府而应该是“强”政府,才能够真正有效地管理国家。在“强”政府里,所谓“民主与专制”皆是政府管理人民的工具,这些工具的所有权“且属于” 政府。但“拥有”工具是为了“使用”工具:民主与专制是政府自身这个交集的不同补集的“或属于”的功能性共存的并集。政府对并集意义上的民主与专制有充分的使用权,根据需要,或者是根据不同的条件,随时可“放下”或“再用”。为什么“专制”也是政府管理人民的工具?当人民过多地、以交集的理念“想要”,或滥用“使用权”时,只有政府的“专制”才能够起着约束作用。 一个放任人民肆意“想要”或滥用“使用权”的政府,可称为“民恣”的政府; 仅仅为了政治正确而民主的政府,就是“有为”的民恣政府; 一个政府,如果剥夺了人民对自由的使用权,这个政府才是一个“独裁”的政府。 如果充分赋予人民对自由的使用权,这个政府就是一个“民用”的、“无为而治”的、“良政”的(复旦大学中国研究院院长张维为语)政府。人民与政府都能充分合理地行使各自使用权的社会,就是一个理想的“智能性共享” 的“自由民用社会”。 但绝对不存在“民主”的政府。 民主政府是一个伪命题(本文下卷将根据系统学的原理进一步论证这个论点)。 因为: 从人民的角度,政府只是一个自定义真实的存在。没有人能够对一个不是真正真实的真实宣称“作主”。 从政府的角度,假如政府认为自己是真正的真实,那当然是可以自己作主,但这就“有为”了,也就没有人民什么份了,也就“不民主”了。 有人说,美国的强大,是建立在民主自由这些基本的理念上。而笔者反而认为,民主自由,与美国的“国运”是负相关关系(其实这种负相关关系扩展到整个西方世界莫非如此):在对原住民的杀戮及贩卖大量黑奴的同时“免费”获取大片的土地及资源这种不民主不自由的“殖民”基础上累积了雄厚资本,才有之后可以凭藉高资本投入和高能源消耗而任意挥霍的民主自由。而这种资本支撑下任意挥霍的民主自由并不具备长久的可持续性,因此美国的强大在历史长河中注定了是昙花一现。 对交集与并集的“智能性共享”性质的理解,还可以对比一下西餐桌“有为”的布局与中餐桌面上特有的“转盘”布局,看看坐在哪种布局的餐桌前“享受”的“自由度”更高: “文明”社会里,“优雅”,是判断一个社会,或一个人是否“文明”的“标准”之一。那么,如何才叫做“优雅”?当今世界被西方文化所席卷,西餐,就成为“优雅”的其中一个“重要外延”,一个文明的“符征”。西餐之所以“优雅”,在于“标准”的西餐有一套严格的流程“标准”:西餐厅的环境布局、餐前餐中餐后、各种刀叉的摆设及使用方式、用餐者的衣着坐姿谈吐进餐的手法食相,都相当的讲究。这里所有的“讲究”,皆可称为“状态(交集)”,所有达到标准的状态合起来(交集的交集)才是“优雅”的标准状态:某一个状态出了“状况”,也就出了“洋相”,脆弱的“优雅”也就“崩溃”了——西餐,是这个世界上最不自由的一种进食模式——西方文明,是一种“西餐文明”(当然,中国、亚洲及至世界上各国的进食文化里也有许多的讲究。但因为西餐的讲究特别的高大上,特别受大众的推崇与模仿,也就当仁不让地被笔者选为不自由的“典型”)。 中餐桌上的转盘,让用餐者与食物之间建立起“无可无不可”的“关系(并集)”,用餐者想吃什么请“自便”:这才是自由(度)的发挥——中华文明,不妨就称为“转盘文明”。 发散思维:当今中国的“崛起”,被西方指责的其中一条“罪状”,就是中国破坏了西方的规则——不同“吃相”之间的冲突——自由与不自由之间的冲突——自我标榜是自由世界但实质上并不自由的西方,为了维护不自由的规则,却以自由为背书指责比其自由得多的中国——这叫做“滑天下之大稽”的黑色幽默:“上帝发笑”的原因之一。 根据笛·摩根定律得出的“智能性共享”性质,实际上就是“是“判断逻辑属性的第八个重要外延的相异表述:任何“是”判断,都必然表现为指者根据前、后因果关系建立及维护、发展形式(目标)这种模式。这种模式里所具有的关联性、逻辑性、必然性、排斥性及不确定性五大内在的根本属性之间存在着的辩证关系,令事物都表现出非线性的运动变化发展的性质(在《逻辑后缀学》下卷称为“自相似原则”)。 交集反映的是状态;并集反映的是关系。 交集反映的是确定;并集反映的是不确定。 状态具有斗争性;关系具有活力性。 反映在人际关系上,确定“自我”状态就具有斗争性;不确定“自我”甚至“忘我”更甚至“无我”,就具有活力性的“关系”。 状态具有不可持续性;关系具有可持续性。 也就是说:真正确定了就必然是“死”的(紧捏着的琴弦不会发出声音);不确定才意味着是“活”的(“撩拨”的琴弦才能发出声音)。 确定意味着封闭;封闭反而意味着“熵增”。 因此:“是”判断是一种熵增行为。这是“是”判断逻辑属性的第十四个重要外延。 不确定意味着开放(耗散性);开放才会“熵减”(《逻辑后缀学》下卷会讨论真正的“开放性”)。 观察“状态”,必然“熵增”;观察“关系”,必然“熵减”——这是热力学第二定律与达尔文的进化论之间的“演化悖论”产生的原因。 |
逻辑后缀学(32)我自由(六)紧还是不紧 送交者: 仁剑[♂☆★声望品衔8★☆♂] 于 2022-03-02 8:46 已读 2622 次 大字阅读 仁剑的个人频道 +关注 交集与并集能够“智能性共享”的性质,在集合论里就叫做:“开集”——开集反映的是事物的“性质”,即一切事物都具有智能性共享的开集性质。 开集与闭集: 复述之前提到的一个观点:一个积极的人生,意味着必须力争上游,不断地超越自我。 超越自我。这是现代社会相当流行的一句口号。 我们真的能超越自我吗? 在“我会弹琴”这个关于才艺的“自定义是”判断里,如何才算是“会弹琴”其实很难界定,只要我懂得用手指在琴弦上拨动,从数理的角度看乱弹琴也算是会弹琴,我并没有“强词夺理”。另一方面,无论我弹得如何精湛,“下一次”仍然有“超越”的可能。 集合论里面,还有“开集和闭集”之说。两者的区别在于对“界线”(上下限)的定义:开集可以无限接近于界线,但永远不能与界线重合;闭集则与界线重合,意思是闭集包含了其所有的极限点。例如:一个集合X是大于1而小于100,这个X就是一个开集(因为不包括1和100),开集的概念相当于一幅印象派画,轮廓模糊;如果一个集合X是大于或等于1,小于或等于100,这个X就是一个闭集,一个闭集相当于一个轮廓清晰界线分明的模型。 既然是轮廓清晰界线分明的模型,也就是“改一点都不行”,因此,闭集的自由度等于零。 开集的补集是闭集;闭集的补集是开集。 但在现实世界里,不存在任何真正意义上的闭集。 任何“是”判断目标,都是集合。任何集合(严格而言是任何“非空集合”),都必然与“非”场同时存在“且属于”及“或属于”的后因果关系,从而表现出智能性共享的,具有逻辑意义但“无可无不可”的模糊性质的开集。 辩证法认为:事物都是“运动发展变化”的,这种“发展观”可谓“一语中的”。但辩证法把“运动发展变化”的根因表述为因矛盾而产生的斗争性,这种说法就值得商榷了。笔者认为:以状态(交集)为论域,开集的模糊性与(自定义)交集的滞后性及容错性产生冲突,事物就表现出斗争性;以关系(并集)为论域,开集的模糊性就让关系(并集)显得“如鱼得水”,事物就表现出“共享”、“共生”的“和谐”的“活力性”——这就是大自然“生机勃勃”的根因(本文下卷会继续讨论这“活力性”的“根因的根因”)。 因此,上一节的一段内容需要作以下修改: 在观察者眼里,自然界中种种化学或物理作用表现出活力性为人类所认知。 在观察者眼里,生物界中,因为“我需要”而产生出以“物竞天择,适者生存”为法则的竞争性。 人们常说:有人的地方就有纷争。人类社会古往今来的纷争概括起来不过是无数大大小小的“是”判断在“单挑或打群架”。“是”判断会“单挑或打群架”,是因为人性中的“我想要”具有斗争性。 “是”判断目标一定表现为开集。这是“是”判断逻辑属性的第十五个重要外延。 当以状态为论域,开集就表现出悖论性。开集的悖论性是交集这个概念自身的内涵与外延相悖的根本原因。 这亦是“模糊数学”诞生的背景:开集,具有模糊性。现实中的事物皆具有不确定性,即模糊性。我们以为可以确定,只是我们在主观上的“屏蔽”行为。集合中的元素皆具有后因果关系下同时存在的互异性及无序性,因此现实中任何事物都具有开集的性质(有关模糊性、空集、并集、交集、开集之间的“关系”,将在下卷进一步讨论)。 模糊性之所以“模糊”,是因为我们总是弄不清状态与关系之间的“关系悖论”: 状态必须通过(与外界)关系才能确定;但(与外界)有关系却意味着状态不确定。 “关系”一词本身就带有一种动态的“起作用”的“联动性”。 “真的”确定了的状态,意味着此状态不再与外界发生关系或者与外界关系已经“固定”(被捏着的琴弦)。 而“固定”其实是暗含有静态的“不再发生关系”之意。 只有不确定,才会有“发生关系”的可能。 认为关系可以明确确定,依据的依然是后因果关系逻辑。因此在自定义真实关系中,开集的模糊性就为交集的价值性共有带来了困惑:本以为可以“完全属于”的自定义真实关系下产生的交集,却总是表现出开集的模式(婚姻中的“出轨”就是开集带来的困惑)。由于开集可以无限接近于界线,但又永远不与界线重合,这就给人予“没有界限”的错觉——无限自由的错觉:模糊性的最大值为百分之百,即开集具有逻辑意义上百分之百的自由度——开集即海德格尔所认为的“存在却避让的”、“本真”的“上手状态”;交集即海德格尔所认为的能感受其存在的、非本真的“现成状态”。 “会弹琴”这个才艺就是一个典型的开集。既然没有界限,当抚琴者完全“融入”,达至“本真的上手状态”,就可以尽情地自由发挥,可以不断向顶峰逼近,甚至可以“超水准”发挥。 此外,开集的其中一种性质是:有限个开集的交集依然是开集。以现实世界的一切事物作为论域,如果命题以交集语义,都是有限个开集性质的交集,即都具有开放性。 “多才多艺”就是这么一个有限多个才艺开集的交集,这个由多种才艺组成的交集同样具有开集的性质。既然每一样才艺都没有界限,因此“多才多艺”这个交集当然就更加没有界限了,自由度当然是更大了。既然没有界限,不断地“超越自我”是理所当然“行得通”的事。人类文明,不断地“超越自我”进行突破与创新同样是理所当然“行得通”的事。 但实际上,无人能够超越自我。 因为开集还有一个相当特别的性质:任何开集的边界都有一条看不见的、永远不能超越的“红线”。当接近红线时,会产生“紧致性(收敛性)”,越是逼近红线(即无限接近上下限)的地方,紧致性越明显,自由度越少,从而形成一个与理论中的闭集极其相似的具有封闭性质但又始终不是闭集的开集。数学家由此而建立并发展出微积分学。 现象界的物质性及其变化规律性,“在人看来”都含有“紧致性”。 这种“紧致性”,去到“量子世界”,就叫做“泡利不相容原理”:以“状态”存在的“费米子”,根据泡利不相容原理而相互排斥、堆叠,形成不同的壳层结构占据不同的空间,最终形成具有“广延性”因此被叫做“体积”的宏观物质。而不遵循泡利不相容原理的“玻色子”不具备广延性,是因为玻色子是以“关系”存在——玻色子的“关系性”,令世界充满了“相互作用”的活力。 紧致性,其实就是任何自定义模式的生命体因需求而必须确定“有真值的他适应”时所具有的封闭属性:有真值的且属于越来越确定以至排斥性的“非”场越来越厚实。多个开集组成的交集的界线附近,由于自由度无限接近于零的意义,界线就会具有确定无疑的边界特征,交集最终就符合了数理逻辑中“哥德尔完备性定理”对“模型”的封闭要求——这就是自定义真实产生的学术性阐述:最终形成开集的补集——闭集。 结果就是:在观察者眼中,物质及其运动发展变化因紧致性呈现出种种相对稳定的封闭“模型(状态)”而成为我们所认识的丰富多样的具有实质感的现实世界。而我们所认识的宇宙,其模型具有“有限而无界”的矛盾特性,在数学家的描述中,就成为一个“紧致而无边的闭流形”。 当“自证”时,特别是妄图以“最优秀”或寻求“越多越好”的开集来证明自我这个“交集”,甚至是努力地“超越自我”时,其产生的“紧致性”,同样会呈现出“模型”的特征。紧致性越明显,“模型”的界线越清晰,最终就是自己令自己变成了某种(性格上)与周围环境(他者)格格不入(不再发生关系)的“模型”。 这个模型用于“他证”时,模型的语形能够在逻辑上通过语义形式证明其有效性,因此能够帮助我们在表面上准确地表达或正确地认识“客观”(实际上是主观)事物。但其绝对意义上的开放性所具有的模糊性及由此而引起的震荡与重复又不断地令我们陷入困惑之中。 这种困惑,反映在现实中就是前面所提到的问题:在科学技术一日千里的形势下,为什么现代人活得越来越忙碌?生活压力和精神的压力越来越大? 自证和他证之间存在着结构性的关联。 本章第一节已经讨论过,我们不能自我自涉,无论“我是什么”都是一个假命题。问题是,这个假命题已成为了我们的“精神支柱”,支撑着我们的一生。但因为是假命题,其立论总是站不住脚,结论总是禁不住推敲的伪命题。即这个精神支柱总是脆弱的。 为了维持这个脆弱的精神支柱,我们唯有更积极地寻求他证。即任何人都绝不可能真正与外界隔绝,意思是任何自证必然建立在他证的基础上:只有证明了“什么是什么”,才有可能证明“我是什么”。或者反过来说:要证明“我是什么”,必须首先证明“什么是什么”。“什么是什么”越确定,“我是什么”这个关于自我的模型就越确定。 当这种结构性关联走向极端时,就会出现两种结果。 一种结果是:由于“他证”一定是他涉,即一定是通过“他他分别”而进行。一个“他”的周围,一定有不止一个的“其他”。模型越精确,周围的“其他”越多,指者为了维护他者的“纯正性、唯一性”,就必须遵循后因果关系逻辑,以有限过程对付无穷的模式,永不终止地排斥、清除“其他的他”。而要排斥、清除“其他的他”,这些“其他”首先同样需要得以证明。这就是现代人活得越来越忙碌的真相:所谓生活压力,源自于我们不得不不断地证明然后排斥清除越来越多的“其他的他者”。 另一种结果是:自我的模型越确定,周围的“它”越多,“没有界限”的错觉自然就越强烈,因此越容易得出“没有界限”的结论。强烈的错觉会鼓励着我们更狂热地追求自我的进一步超越。 但实际上却是:自我的模型越确定,边界越“紧致”。 这是因为,“紧致性”是一种古怪的特性。它只能反映在整体上。如果从局部去观察,整体越“紧”,局部反而有越“松”的错觉。 有这么一个实验很能直观性地说明上述问题:教授在玻璃瓶里陆续放入若干高尔夫球,直到不能再放为止,然后问学生:紧不紧?学生回答说:紧了。教授继续往玻璃瓶里放小石子,小石子沿着高尔夫球的隙缝填满了整个玻璃瓶,此时教授问学生:现在紧不紧?学生回答说:够紧的了。教授继续往瓶子里放进细沙子,很快小石子的隙缝也被填满了,又问:这回紧不紧?回答:这回真的很紧了。然而教授继续往瓶子里灌水……。 最开始瓶子里每个高尔夫球周围,只有几个“其它的”高尔夫球,这些高尔夫球,就给人“有界”的错觉,类似于闭集。之后越来越“精致”,精致到最后每一个水分子的周围,用数学的语义来表达,都是“任何点列都有收敛子序列”。即每一个水分子都会有无数多个以其为中心(收敛)的“其它”(子序列)。 这里的“其它”不是“其他”,即不是“非”场中的他者,而是性质“一模一样”的水分子自身。 这就符合了开集一个相同语义的相异定义:开集包含的任意一点的充分小的邻域都包含在其自身中。即每一个水分子,就类似于一个开集。这些开集(集族),就构成了一个数学上叫“开覆盖”的东西。开覆盖,意思是给人一种可以无限往里装东西的感觉。因此当中的每一个水分子,都会认为自己有着无限的自由(局部的松)。但事实是,由于瓶子的限制(整体,叫“有限子覆盖”),里面的东西越是“开”,对“自身”否定的密度越大,瓶子里的空间反而就越“紧”(一个生动形象的例子:火灾时在紧急通道互相挤逼妄图逃生的人群,最后可能一个也逃不出去)——进步不过是通过对自身的不断否定而追求完善的“他者”。 自我的本来相当于一个有弹性的袋子,我们称之为“具有可塑性”,“可塑性”其实就是开集的智能性共享性质。但变成了模型的自我,就相当于一个玻璃瓶子,一个封闭的有限子覆盖。思维上的所谓“紧致性”,就是一种自我否定,也就是我们常说的“精神压力”。因此紧致性越明显,意味着精神压力越大。 综合上述两种结果不难看出:我们在塑造及维持“我是什么”这个精神支柱时,既要不断地证明然后排斥他者,还要不断地自我否定,我们活得是多么的“累”!而自我作为一种思维上的抽象“模型”,相比起物质性模型,其相对稳定性会差得多,脆弱得多。当我们还不自量力,要再来个什么“自我超越”时,最终结局,如同膨胀到极限的气球,或因外界的因素一触即溃,或因产生反噬作用而自我崩溃。 现代资讯丰富无比,人的思维辨识能力因此越来越强,越来越精细。但我们并没有意识到,对事物的观点越清晰越确定,意味着对“他者”更多的排斥,同时思维上的紧致性越明显。反映在社会整体上,是戾气越来越重;反映在婚姻里面,越是讲究“公平”,讲究“专一”的婚姻,越容易产生压力、厌倦,逐渐就失去活力,也就有了所谓的“七年之痒”;反映在个人上,是人的自我否定意识越强烈,精神压力越来越大。 |
逻辑后缀学(33)我自由(七)拓扑社会学 送交者: 仁剑[♂☆★声望品衔8★☆♂] 于 2022-03-03 9:08 已读 2528 次 2赞 大字阅读 仁剑的个人频道 +关注 拓扑的启示: 上面讨论的开集是拓扑学中的最基本概念之一。拓扑起源于几何学的分支,所谓“拓扑”,原来指的是几何学中的不变性和等价性。例如,把一根绳子的两端连接起来变成的绳圈,可以任意地摆弄成圆形、三角形、四边形等,但这些不同的形状其实都来自于同一根绳子。同理,无论把一个橡皮球怎样搓圆捏扁,依然是同一个橡皮球。说明这些形状都有着“共性”,在拓扑概念里称为同胚。同胚的形状都具有“连通性”,具有连通性的形状当中的点、线在拓扑变换(把绳圈“扭来扭去”,甚至团成一团;把橡皮球捏成不同的曲面模型等都是“拓扑变换”)后的数量、顺序不变,这叫做拓扑等价(在连续变化——连续映射下性质维持不变)。拓扑等价的不同形状就形成不同的集合,所有这些集合就构成了一个“拓扑空间”。 我们所感知的世界,就是这么一个“拓扑空间”。 空间的概念,表面上是源自于我们的直觉里对物体存在所占据的位置、场所的感知,实质是二重分裂后因我们的思维倒错令无序被强行设定为有序的结果。 然后我们认为:一切事物的存在,都必须在空间这个大舞台上。 “他他”之间是可以测量、区分的,“且当仅当”空间是有限的,可度量的; 空间是无限的,因为“其他”之外永远有“其他”(连续性:下卷将重新定义“连续”)。 之后为了叙说及研究上的需要,空间被我们以数学语言的形式分门别类化为各种具有特殊性质及结构的集合。拓扑空间,就是这众多空间中最能说明事物与空间关系的具有统一性中心地位的一种。 做一个类似于上述例子,但关注点不同的小实验:把一个绳圈,任意选其中一点用一根大头钉固定在木板上,然后把绳圈任意摆弄成不同的形状。我们发现:一点可以被固定,但被固定的这个点,可以是三角形上的一点(可以是三角形底线上的一点、斜边上的一点、或位于某一个角上),可以是四边形上的一点,也可以是圆形上的一点…… 《逻辑后缀学》认为:“我是什么”与“什么是什么”是等价的、他涉的“是”判断。根据形式逻辑中的同一律,这里的“他”必然是确定的、唯一的一个目标。现在我们又知道,这个目标要“确定的、唯一的”还必需在空间里相应地安排一个确定的位置点(固定在木板上的一点)。但与此同时,他涉一定是通过“他他分别”进行,而要区分“他他”,则同样必须提供一个相同的空间为背景,才能在满足欧几里得几何法则(初等数学里的平面几何和立体几何——交集的性质)的条件下进行“他他”的区分。 在欧几里得几何里面,同一个空间的一个位置点上,绝不允许同时存在有一个以上的“他”。 但是,满足欧几里得几何法则的这个位置点上的“他”,却同时存在着不同的“位相”:数学上称为“向量”,物理学里称为“矢量”。所谓向量矢量,通俗地理解就是可能性(其实就是因并集的“关系”可能或可以如此也可以那般走向的“他”),即不确定性。衡量这种不确定性,就是“自由的度”——逻辑意义上的自由度。(注意:不确定性,有两个“解”:一是“可能”;二是“可以”。“可能”是位相的本质,“可以”是位相的操作,位相“可以”的操作必然以“可能”为依据,有关内容在下卷会继续探讨。) 当我判断确定了“这是一朵花”时,我可以喜之,可以厌之;当我们一致非常肯定地确认“这是一朵花”时(固定在木板上),我可以保留它,你可以舍弃它,他可以摧残它(取决于各自打算如何“摆弄”这个点所属的绳圈的形状:种种道德标准下的种种道德行为)。 产生不确定性的原因,是这个被欧几里得几何法则确定了位置的“他”,其实是拓扑空间里一个具有智能性共享性质因此可以不断地“拓扑变换”的点。即这个点同时处于不同的“位相” (事物都是在“拓扑变换”中,而并非之前所述的“运动变化发展”。下卷会就此进行讨论)。 如此一来,这个固定点(“是”判断目标)包含了三方面的意义:第一,点与点之间可以连续地拓扑变换,“当且仅当” 拓扑空间里任意的点都是开集;第二,可以连续地拓扑变换意味着具有不确定性(自由度),这里的不确定性意味着对周围的“其他”的排斥存在着不同的模式(离散性);第三,不论这个拓扑空间怎样地拓扑变换,这个点的性质并没有改变,即依然是拓扑等价。 任何的“是”判断目标,无论如何精确,表面上都相当于欧几里得几何法则确定下的一个点,但本质上都是拓扑空间(连续性)里一个充满了种种不确定性(自由度)的离散性的开集。这是“是”判断逻辑属性的第十六个重要外延。 拓扑学里有关“偏序关系” 、“离散拓扑”等这类数学概念可以在政治哲学上做做文章:已经开始没落的西方对“没有民主自由”的中国居然能在短短三十年发展成为世界第二大经济体而不会“崩溃”百思不得其解。 这同样可以用源自西方自己的拓扑学理论加以解答。由此更可以发展出一门新的学科——社会拓扑学。 所谓民主、专制,皆可以套用拓扑学的概念,不妨就叫做“民主拓扑空间”、“专制拓扑空间”。这两个拓扑空间的“元素”,皆是具有“开集”性质的人。 既然是拓扑空间,当中自然也就存在不同的拓扑结构。不同的拓扑结构,在同一个集合中表现为偏序关系。在偏序关系中,处在“中间”的拓扑结构“不粗不细”,形成的拓扑空间最“不平凡”。也就是最有活力(想象一个注入的空气量接近达到“饱和”的篮球最有弹性时的表现)。 中国目前的“专制”(其实是民主集中制)正是这么一个“不粗不细”的制度,强大的精英(集体)管制就是“有限子覆盖”。这个有限子覆盖非常有效,如同优质的篮球材料,令里面“紧致得刚刚好”的空气分子(民众)之间的压力,通过有效传递变成了弹力。中国的“崛起”,正是中国社会里的民众在这种外紧内松的管治下,充分发挥了个人的活力而发生的现象。 西方民主社会也曾有过这种“不粗不细”的辉煌时刻,但“民主”政府管理层的“有限子覆盖”如同气球(有别于篮球)的材料,有着先天上的脆弱性(弱政府)。只是,曾几何时的西方民众,并没有那么强烈的民主意识。意思是当时人民的主张是有限度,有节制的,“理性”的,这个“脆弱的”气球里的紧致性产生的压力,完全可以被有效覆盖并表现出弹性。再由于制造气球的“材料”,可以通过对外扩张得以源源不断的补充,由此气球可以“越做越大”,并继续“越吹越胀”又不至于破裂。 但在世界性民主意识高涨的今天,脆弱的民主有限子覆盖就失效了。其失效导致了两种结果:一种是,没有本钱扩张的,但还是以民主名义产生的,因此是脆弱的有限子覆盖的气球,在无节制的民主意识产生的压力下轻而易举就“爆炸”了;另一种是,民主有限子覆盖与当中“以民主为基”的,变成了离散拓扑性质的元素(人民)“融为一体”(所谓小政府大社会),即有限子覆盖名存实亡,当中的元素之间也就失去了紧致性,整个气球自然就失去了弹性。这样的民主社会也就死气沉沉,没有了活力。 生命,本质上就是一个在拓扑空间里不断地“拓扑变换”着的过程。“生、老、病、死”不过是这个拓扑空间中,具有“偏序关系”的不同的拓扑结构。 一个人的一生不论是平庸还是精彩,在“拓扑等价”下本性(内禀)不变:波浪不管涌得多高,最终依然是回归大海(绳圈的“轮回”、万变不离其宗、青州牛吃草,益州马腹胀、道生一,一生二,二生三,三生万物)。在历史的长河里,每一个人,终究都是被淹没的、消失的无名者。 人类社会,在“成、住、坏、空”四劫的拓扑空间中拓扑变换。 不同朝代的兴衰不过是具有“同构同态”的不同的流形或群。 轮回,并非仅仅是指生命本身,亦可以是指因生命而产生的种种生存模式、社会形态。 不同的人,是人类社会这个“拓扑空间”里不同的点。人际关系,不过是拓扑变换下点与点之间的“连续映射”关系。 我们制定的律法,都是以欧几里得几何法则为基本原理,因此同样在本质上,律法是“拓扑等价”的。并且,法律条文越明细,不过是固定点(“自定义是”判断)的细分化,越是细分化的固定点,在拓扑空间里的变量越大。因此人间的律法,浩如烟海,人间的纷争,却无穷无尽。 科技文明,不过是形成偏序关系越来越“细”的拓扑结构。这个“细”,在拓扑学中也可以形容为“弱”。“弱”到最后,当我们认为生命中的一切都可以用“数码”替代,就叫做“离散拓扑”——一个平凡(平庸)的,以数码为“基”的,所有元素各自孤立不再连续的拓扑。此时每一个自我皆成了封闭的模型,“当且仅当”元素所代表的每一个自我都是一个离散拓扑形成的紧致空间。 然而,封闭模型,永远是自定义真实。 真实,不存在封闭性。 真实,因一种机制而永远开放、兼容。 这种机制,就是真正的——关系——真实关系。 |
逻辑后缀学(34)上卷结语:逻辑是自定义(上) 送交者: 仁剑[♂☆★声望品衔8★☆♂] 于 2022-03-04 8:55 已读 2482 次 2赞 大字阅读 仁剑的个人频道 +关注 第三章:“是”判断逻辑属性结语——逻辑是自定义 人生的意义是(为)什么?上帝造人的意义(目的)是什么?存在的本质是什么? 只要我们一发出类似的问题,我们就会陷进逻辑的怪圈里。几千年来,人类一直在逻辑怪圈里循环往复。 传统哲学里,存在(自为)与存在的存在(实在的本性:自在)之间的关系问题,属于形而上学范畴的哲学问题。形而上学作为传统哲学的核心,曾被称誉为哲学皇冠上的宝石。 对哲学有所涉猎的人都应该知道,从亚里士多德开始,形而上学与逻辑学之间就有着紧密的联系。可以说,形而上学的理论与研究方法也就是逻辑学的理论和研究方法。因此,《逻辑后缀学》认为:传统哲学里的形而上学,不论是“静止、僵化的”还是“运动、变化的”的理论;不论是结构学与发生学意义上的“是什么”,还是追本寻源式的“为什么”的理论,本质上都是逻辑意义下确认模式的“必须有个目标(质点)”的“自定义是(状态)”判断。 确认模式的“自定义是”判断,是人类思维的主要模式(范式)。但这种模式的逻辑属性,具有二重分裂(产生自他分别与他他分别)以及与“非”场存在后因果关系两个内涵,从而表现出十六个外延。以至于只要我们一发出“是(为)什么”的所指,这个所指就必然与发出者(康德称其为“物自体”)分裂,即“是(为)什么”之后的所指就必然地不是指者自身。 “什么”不是指者。 指者不可知。 指者不可知,物自体亦不可知。 但是,这里的“不可知”属于传统哲学的语义蕴涵。 在这部《逻辑后缀学》里,传统哲学的“不可知”的“知”其实是“识”,故应该改称为“不可识”。 传统哲学里,对形而上学的探讨,在近代从怀疑发展到了所谓的“不可识”。但从赫胥黎、罗素,到休谟、康德,种种的不可识理论,无论是先验的还是经验的,理性的还是知性的,都是从:依据逻辑学的基本原理(同一律、无矛盾律、排中律、充足理由律),如何想方设法通过某些实证进行“目标”确认——世界是我们看见了的世界。看世界,世界永远是这样而不能“不是这样”——最后发现“不可能确认”的不可识。 这是因为:任何的“实证”无论如何确认,都不是指者或者说物自体自身——自为与自在之间、存在与存在的存在之间不具备同一性——只要“有所指”,背景就不在同一惯性系。而一旦在同一惯性系,却又“不可指(不可分辨)”——逻辑并不能满足逻辑自身的“同一律”原理。日常中我们根据同一律判断一个句子是否有效时,其有效性是经过了人为性和特设性的“修改”(即有所保留)之后的“语义蕴涵”(即“语境”)所决定的“识”。但本质上,逻辑系统的有效性并不可靠。 因此,《逻辑后缀学》直指“确认”这个行为的本身。“确认”,一定是不自洽的——确认不能确认“确认”自身(与笛卡尔完全相反的结论)。即“是”判断行为自身就是不可识与可识之间不可逾越的鸿沟。此鸿沟以悖论的模式呈现:只要一产生确认行为,什么都可识(可确认),但可识的同时不可识(因为确认自身不可确认)——两者同真:逻辑与逻辑自身的“无矛盾律”原理相悖——“必有一假”只是“识之内(真类)”的假。 逻辑(“是”判断)是第一二律背反。 也就是说:逻辑自身就是不自洽的。 生命(依赖与封闭的)悖论就是逻辑悖论的一种表现形式。 为什么我们观察世界时,世界永远只能是这样而不能“不是这样”?或者说“为何在者在?而无反而不在”?(海德格尔语) 运用《逻辑后缀学》里关于后因果关系逻辑的论述,结合当代的量子物理理论,以及十八世纪英国数学家托马斯·贝叶斯在概率论中的一个定理(公式)——贝叶斯定理——后验概率等于标准似然度与先验概率的乘积。笔者尝试对上述问题给出哲学范畴的诠释: 事物的“是什么(是这样)”与“不是什么(不是这样)”本来是同一的“相干”状态——(互摄互入的)叠加态(对称性——不确定性的本质。参考“薛定谔猫思想实验”。本文下卷会继续讨论)。在关于量子力学的哥本哈根诠释(Copenhagen interpretation)里,物理学家所讨论的不确定性量子纠缠的波函数发生的“塌缩”现象,是观察者通过后因果关系逻辑得到的自定义真实。自定义真实就是量子态“退相干”之后常识的“经典态”,宏观而言也就是我们所感知的“万事万物”。(参考“水形悖论”:我们的确认性观察不过是先把水装在某个形状的器皿里然后再得出水是某个形状的结论的观察——这种观察的对象,本质上永远是事物的状态而非性质——根据所见的状态而认识的性质永远是退相干的“此状态的此性质”,“此状态的此性质”必然共存着相悖的“彼状态的彼性质”)。 相干性,在“是”判断中就表现为悖论性——确认,即塌缩,等价于“选择”这个“确认性的行为事件”成为事实。选择,则意味着“语境”里产生了自他分别。分别,也即是分裂。 塌缩,即分裂,即不完备。 不完备,意味着确认性的行为事件中的“行为”必然具有“布朗运动”模式的随机性——笔者认为,布朗运动的原因正是:不完备。 并不是观察的动作造成了某某对象的“塌缩”,而是观察动作(确认、选择)本身就是塌缩。 也不是测量(观察)行为改变了某某对象的状态,而是测量行为令观察者自身本来的“非状态(真实状态)”随机“退相干”成了某种(自定义真实)状态,这种状态“相互映射”成自他关系。 那为什么我们的观察都能“塌缩(分裂)”到同一种“退相干”状态?即为什么不同的人能够对“这是一个杯子”达到“只能(真的)是这样”的“不那么随机”的“共识”? 杯子本身是真实的——实在性的客观存在(下卷会展开讨论)。这个“实在性的客观存在”是由既包含了观察者在内,但又不受任何观察者主观因素影响的前、后因果关系所决定的。不受任何观察者主观因素影响的前、后因果关系,叫“真实关系”。真实关系中的“真实”不会“退相干”,因为真实中的前、后因果关系是百分之百兼容的自适应。兼容,即共存——“是”与“不是”共存——“相干性”(对称性)是连续的、恒存的。 但这样的真实“没有任何意义”(“我眼前既有杯子又没有杯子”这句话没有意义)。 “没有任何意义”就意味着不存在任何概率的度量——不存在任何概率的度量意味着:不可选择(潜无穷)。 ——真实不可选择。 由于“指”和“指者”是不可分割的全体,我们无法做到在观察者缺失(上帝视角)的情形下观察。而作为生命形式的观察者的我们,观察时运用的逻辑皆是生命意义里的逻辑,生命意义里的逻辑皆是(把行为发生者自身主观因素包括在内的)后因果关系逻辑。后因果关系逻辑必然是共时性逻辑,共时性逻辑强调“纯正唯一”的结果的纯洁性:“纯正唯一”必然能够“千真万确的”成立,“当且仅当”“非纯正唯一”必然为假。这种对共时性逻辑必然性的肯定的根据叫做“排中律”。 问题是:后因果关系逻辑与“非”场存在的后因果关系必然是选择性的——“必有一真”不过是人为选择的结果。 真实不可选择。 即:选择的必然不真实——选择的存在叫主观存在——自定义真实。 那么无论选择“纯正唯一”还是“非纯正唯一”,两者同假:排中律自身与排中律原理相悖。 逻辑的“排中律”原理反而是认识事物真相的人为设置的屏障。 以“可持续”为共同最高原则的生命的最原始最基本的自定义——DNA的六大生命属性决定了选择必然会在真实关系中“优化(不那么随机)”出“最有意义”(可持续性的纯正唯一的意义的似然度最大)的选项。 “优化选项”就意味着产生了概率的内涵:“可持续性的纯正唯一”被优化后的布朗运动必然在观察者眼中呈现出正态分布的钟形曲线上的“钟形”。 DNA最首要的属性是(因自他分别而产生的缺失意识而出现了回归的)需求,需求必须有需求的对象(产生自他分别性质的主客体对立,包括时间、空间等概念皆亦因主客体对立的“需求”而产生他他分别),这个对象必须“存有”才“有意义”。这个“有意义的存有”首先就是笛卡尔的“我思故我在”中的“我在”(下卷会为“我在”赋予新的内涵)。 因此: “存有”是生命赋予“实在”的最初始的有意义的内涵的自定义真实的“他者”。 “存有”是一切传统哲学概念中“第一元概念”。 因此海德格尔认为首先必须“在(存有)”,才有“在者(存有者)。” 因此康德认为存在着一个认识之外的,又绝对不可认识的物自体。 产生“有意义的内涵”就意味着产生了选择,也就发生了“塌缩”。 这个“最初始的有意义的内涵”不妨就称为“初始先验概率”——最初始的先前定义(先前设定——即预设性:逻辑皆基于先前设定)。 但“最初始的先前定义”其实是意味着:思维倒错的源始——从“一开始”,“我们”就把前提(共时性的某状态)与“被描述对象”“倒置”了——“存有”这个“第一元概念”始终是“被描述对象”的前提而非“被描述对象”自身,之后继续对“存有”这个“第一元概念”的描述就始终是对(预设)前提的解释。而纵观整个解释的过程,对于“被描述对象”自身,“我们”依然“不明所以”(不可认识)。 正因为思维中把“前提”与“自身”倒置,物理学家对量子系统与经典系统的描述也就截然相反——完全开放的量子系统(本文下卷会讨论其开放性)被设定为孤立系统;被逻辑规限必然有所属因此并不开放甚至是封闭的经典系统反而被描述为(不过是“认为是”)开放系统。 初始先验概率存在于所有生命的遗传基因中(佛学称之为执念之“共业”),作为生命遗传基因的基础影响着生命的初始选择:只要是生命形式,必然决定了 “实在”只能依据排中律“塌缩”为似然度最大的选项“有所是(存有的在)”这种“退相干”状态——所见(所思)即所得的“物(我在)”——实在的“镜像” 。 “没有意义”的“无”,就根据排中律而被(指者主观)淘汰。 自此,被初始先验概率掩盖(现代物理学的术语:对称性被“隐藏”)的实在,我们就永远“不可知”。 存有是“物”(延伸至规律的反映、构造与表象等形式);存有必定有存有的理由(有意义的具体内容:例如具体的需求),那就生出“事”来了。 因为,理由——是之为是,必须具有逻辑上相对立意义上的矛盾性质,存有才能被比较,才能被证明或证伪,才能叫“科学”。 凡是有矛盾的,必然是相对的,即有限的。自此,“有限”成为我们衡量事物的(他他分别的)“第一度规”——我们认识到无穷作为对象不能用有限的方法处理,但我们却又“不得不”用有限的方法处理无穷。 凡是有限的,必然受法则约束,即有逻辑、有规律的。“逻辑”,是我们衡量事物的“第二度规”(所谓物理学上的经典行为的“经典”就意味着逻辑,也就“不开放”)。 有矛盾就意味着“必然有事发生”——中国人早就说:世上本无事,庸人自忧之——“物”没有矛盾(“物”是相干的实在“最完全的镜像”),“自然”不包含逻辑。 矛盾的是“事”——反映矛盾的逻辑与事俱起俱灭:“是”判断逻辑属性第四个外延中“纠缠共生”的是指者与目标之间发生的“事”。更精准的表述是:退相干与逻辑等价;逻辑与确认行为等价;确认行为与“事”等价;事与“斗争”等价;斗争与(活力)“运动、变化、发展”等价。 所以,当哲学家们在争论“逻辑在先”的哲学意义时,无论是肯定抑或是否定,争论者始终脱离不了“以逻辑在先讨论逻辑在先(也可以称为‘站在逻辑的立场讨论逻辑’)”这个“真类”中“是其所是” (亚里士多德对同一性的定义)的诠释学循环。 事与物就构成了“事物”。就构成了“(主观)存在”(自定义真实)。 因需求的对象必须“存有”,所以我们“看到”的,感知到的存在必然是“物”。但我们认识的存在却永远不是“物(被描述对象)”而是“事(对前提的解释)”。 “我在”这个存有要有意义,就必须有比较,就必须有不同于“我在”的“第三者(非同一惯性系的他他分别的他者)”之物——二重分裂——就“终于真的出事了”。 在初始先验概率的作用下,生命对杯子首先达成了初始的“共识”——“非我在”的第三者的杯状物。杯状物,是以初始先验概率为条件优化生成的第一个“后验概率(他他分别的他者)”。 之后不同的共识(后验概率)是由后续种种不同的概率联合加和优化之后达成——因不完备而形成的布朗运动模式的确认行为因此而变成了符合“幂定律”的、“莱维飞行”模式的确认行为。 不同的物种,为杯状物所赋予的后续内涵不同(不同的后验概率的“事”)。对于猫狗来说,杯状物可能只有能不能吃,有没有危险性两重意义(两重意义都是为了达到可持续的目的。人的原始本能亦如是)。如果杯状物既不能吃又没有危险性,则猫狗对杯状物的存在其实是视而不见:物非物——即“无感”,也即“少事”或“无事”的一个“物”。在猫狗眼中,这个“无事之物”与茶壶、手机、石头等价——都是没有多大意义。 人赋予杯状物“有意义的内涵”就丰富得多(特别多事),而种种不同的意义(事)不过是把“存有”人为地碎片化(分化性:笔者把其作为离散性及发散性的统称)。 尽管具有相同基因库的人类能够达到“杯子”的社会性共识(能指概念化之后的所指——也就是自己赋予自己冠名权后自定义的“名”),但他他分别之下,水杯、酒杯、茶杯,古典杯、高雅杯、精致杯、廉价杯,不同的似然度构成不同的优化了的后验概率而令杯子具有了不同的意义(不同的“名”),不同的含有某种意义的后验概率又会成为判断后续事件发生的先验概率。 当带着逻辑基因(实际上是悖论基因)的人类的语言与文字(第三度规)出现; 当因为他他分别比较上的需要而必然地首先产生“1”这个基本数字单位概念——第四度规——新柏拉图主义最重要的代表人物普罗提诺认为:正是依靠“一”,所是的东西才是东西,任何东西失去了“一”也就失去了其所是。 贴主:仁剑于2022_03_04 9:15:04编辑 |
逻辑后缀学(35)上卷结语:逻辑是自定义(下) 送交者: 仁剑[♂☆★声望品衔8★☆♂] 于 2022-03-05 8:26 已读 2595 次 2赞 大字阅读 仁剑的个人频道 +关注 这个其所是的“一”,就有了两个内涵——既是存在性的最小值:基本数字单位;又是意识性的最大值:上帝的唯一性。 人类的思维也就被自己禁锢在独“一”无二——但这个“一”实际上“什么也不是”的“数感”里面,人类的命运也就因此而注定:正是因为“一”这个他他分别之下自定义的基本单位,决定了人类文明的走向必然是自定义真实——在“倒置”了前提与“被描述对象”之后确认了“存有”这个“第一元概念” ,而这个实际上是前提的“第一元概念”要描述的对象,就首先必须是个单位“一”(失去了“一”也就失去了其所是)。“一”的本质是“一点”,但“点”本身没有“背景参数”(零维),即“点”就是“点”本身,说白了就是虚无缥缈。一定要解释,就给出个“点”的最小值“普朗克长度”。问题是这个“真的”有具体数字的长度,终究是解释描述对象的“前提”而不是描述对象本身。 当毕达哥拉斯提出“万物皆为数”;当“不能数(不能比)的无理数”经过函数、极限及收敛性等各种手段的界定后终于“成功”地填满了有理数集的“空隙”;当并不能在数轴上“安分守己”的实数(赋予了历时性意义的事物的运动发展变化的趋向性)被赋予i这个虚数变量单位而具有了共时性意义的“直观性(i谐音EYE)”时,生命意义里的后因果关系逻辑也就在当中不断地顺理成章地建立着(优化着)秩序,以本来并不存在的、虚幻的,但我们已然忘却其虚幻的“数”作为“主要粘合材料”重塑着真实,最终为自定义真实“定格”——脱离了这个“格式”,独一就“不能活”了,甚至“毁灭”了,更甚者就“末日来临”了。 优化得越彻底的后验概率,意味着其共识越顽固(滞后性强,还原性弱地“只能是这样”),事物的“实在性的客观存在”因此而被层层自定义固化为“主观存在”,以至于我们一旦作出诸如指鹿为马、用水杯喝酒、“衣冠里面是禽兽”之类“违反概率”的选择,就会被认为是不科学,大逆不道,或者是道德败坏——没有对错的真实世界终于被我们“硬生生”分出了爱憎分明的对错。 但无论概率有多么大,概率始终是概率。在概率学里,百分之一百的概率并不意味着绝对会发生。反过来,即使是零概率,又并不意味着完全不会发生,而只是“几乎不可能”。 小概率的事件始终在不断(或属于)地发生。结果就如同数学家们的发现:无理数才是“常态”,有理数其实才是“没有道理”的数;然后又发现:我们日常习惯了运用加减乘除操作的“有规律的”代数数,一直是淹没在“没有规律”的超越数的海洋里——这意味着“无常(相干)”才是世界现实的真实写照——一入一切,一切入一:我们所认为的事物,所建立的秩序,就像试图用一张无比精细的网格,妄想着能够覆盖大海,但海水始终不断地渗溢着。 无数小概率事件“集腋成裘”,不断地产生“量变到质变”。事物终极的不确定性(无标度性:越是确认,非同一惯性系越多)令我们困惑。因此我们始终对逻辑系统的可靠性心存疑问。 正因为对逻辑系统的可靠性存疑(由此还产生了一门称为“解构主义”的专门与传统哲学“对着干”的流派),我们对感知的一切事物(主观存在)始终都会打个问号,即“为什么”——自他分别的为什么与他他分别的为什么。也就特别“多事”:万事因人而起,因人的“为什么”而起——我们在追问事物发生的原因前,请先追问我们的内心:为什么有“为什么”。我们非得要彻彻底底地知道万事万物存在的根本原因,彻彻底底地找到万事万物存在的充足理由(存在的意义、存在的存在意义),我们才能睡得安稳。然而,“是”判断逻辑属性的第四外延补充指出:通过“是”判断寻求“本来”(为什么),会产生一种与“真类”震荡方向相反的“逆震荡”(无穷倒退)。最后我们不得不承认:“我们不可能确认”。即任何存在的理由背后还有未知的“理由”。 因此,逻辑的理由充足律是一个伪命题(伪定律——假设是“真命题”,就不存在什么“或属于”而只有“一次过”的“且属于”)。 又或者,逻辑的理由充足律仅仅在经过人为性及特设性修改之后的语义蕴涵中才有效。正如海德格尔所说:在存在论上没有充分理由却一开始就设置了一件东西的概念作为某种不言自明的现成存在的前提——我们种种精辟的“因为”都已经预设了一个我们自认为确定无疑的现成的“所以”才“有意义”。 同理:贝叶斯定律也仅在以有限作为条件才能有效。 这是“因为”,让我们作出判断选择的基础——初始的先验概率,始终是建立在未知(前提的因为)之上——真实关系不存在任何概率的度量(没有真正的“属于”,没有维度,可名“无维”);实在不存在事件发生的“样本空间”;真实关系的发生不存在“边界”,没有极限;实在不能以“集合”定义——我们并不知道“存有”(物)相对于实在的初始先验概率是多少。因此我们只能“人为地特设”样本空间:在样本空间中事物的真与假、有与无、生与死、阴与阳、矛与盾、是与非等等各占百分之五十。并因此发展出自定义真实的最高抽象概括:二进制的0与1。以至于“每一个人”都在超真实世界中“终极退相干”为一个Bit。 上述内容揭示了(由于“是”判断所必然具备的逻辑属性)确认判断的四个逻辑基本原理在本质上皆是不自洽的:逻辑并不能满足逻辑自身的“同一律”原理;逻辑是第一二律背反;逻辑的“排中律”原理反而是认识事物真相的人为设置的屏障;逻辑的理由充足律是一个伪命题(伪定律)。 因此: 逻辑是自定义。 ——如果逻辑基本原理是自洽的,人类社会就不会混乱,不会有纷争——但却会变成“死气沉沉的格式”。 ——人类社会的混乱、纷争,是依据自定义逻辑而产生的自定义必然,直白地说就是“自己作死”。 哲学,本源是追寻智慧之学。 但以缺失了逻辑属性研究的逻辑为工具去研究的哲学,不过是追寻“智”的、自定义世界观的学问。 维特根斯坦认为:数学家不是发现者,而是发明者。 发现是:本来就有的,我们发现了它——客观; 发明是:本来没有,我们创造了它——主观。 “是”判断一定是共时性主观判断(一定是唯心主义)。 当我们企图确认“我是谁”时,就产生了自他分别,我和“谁”之间就必须搭建一座桥梁,这座桥梁的名字叫“逻辑”,“因为”我和“谁”之间的关联“只有”逻辑才能“解释得通”。 数学、逻辑,都不过是“因环境(镜像)需要”而“无中生有”创造的“得心应手”的工具。 人类最大的“发明”,就是“本来没有的”逻辑。 我们(严格来说是西方人)发明了逻辑之后,就以此为根据去认识世界。 如此认识的世界,就“一定是”逻辑的世界。 “没有逻辑”或“逻辑混乱”的事物,就“一定”被淘汰,也就一定得出“适者生存”的结论。 我们判断事物,判断世界真实性的依据是“逻辑正确”。 根据逻辑判断逻辑正确,也即是“自定义正确”。 自定义正确永不能完备。 因为,逻辑完备不了逻辑自身的“同真同假”:因能指本质上的全体性,故逻辑自身可同真同假,但逻辑必然与目标捆绑才能“有效”(行为与目标纠缠共生,“所指”的集合性),捆绑了目标的逻辑就不能同真同假——然而:“事实上”,全体性的世界(真实世界)处处皆是“同真同假”——中文的表达叫“阴阳和合”:以阴阳和合为理念的学说就叫做“阴阳学说”。 阴阳和合表现为“相生相克”: 可以同真,“现象界”表现为相克; 可以同假,“现象界”表现为相生。 “辩证法”是西方哲学里研究逻辑过程中重要的专有名词——但是,当我们说“中国古代哲学思想也蕴含了丰富的辩证法思想”时,我们其实已陷入了因西方话语权而形成的“语言陷阱”中而“自贬身价”:阴阳学说的内涵是历时性与共时性兼容的“和合”;辩证法的内涵是强调历时性的“分化”(然后通过共时性形式逻辑具现)——两者根本不在一个“维度”上——阴阳学说比辩证法“高明得多”——或者说:阴阳学说是辩证法的“内禀”——提出著名的并协原理(也叫互补原理)以诠释量子力学的丹麦物理学家尼尔斯·波尔,就把太极(阴阳的“内禀”)的图案置于其家族的族徽里。 当被誉为“数理逻辑及分析哲学奠基人”的弗雷格以“反心理主义原则”作为其《算术基础》的主导思想时,他其实已经“在心理上选择”了以逻辑为立场,预设了逻辑及数学规律的客观性。 当我们的思维始终以“逻辑在先”为前提再去思考万事万物及其本源时,我们认识的世界就始终是主观性自定义的“分化”的世界。 这个自定义的逻辑基本原理的本质,可以用一个被誉为“上帝创造的公式”的恒等式——欧拉公式:eπi+1=0表示。 欧拉公式的哲学意义是:“1”即是塌缩后的、退相干的、共时性的、有意义的自定义真实——确定一个惯性系。这个“有意义”是建立(+)在“1”对历时性的自身全体(自然对数的底e的指数)的连续否定(“不是…而是…”以“非”场i为模式无穷震荡)之上——一个一切都“有逻辑”、能够“解释得通”,完全能够自圆其说,有始有终,有条有理,自给自足的迷宫型的超真实世界的怪胎。但这个迷宫型怪胎在图像(复数平面)上却必然地“封闭”为“1”的映射“-1”——自定义真实关系的“是”判断。是与不是的叠加态同构(=)于空无“0”——进步与进(演)化的同步发生,则是一种自他分别及他他分别后对自身及他者的同时否定,即对包括指者在内的全体的彻底否定——最终,生命(意义)不过是虚无——不在任何惯性系中。 逻辑只是对(知)识的——“一厢情愿”的主观表达而不是——获得。 欧拉公式并非上帝创造的公式。或者说,是上帝用来嘲笑自定义的公式。因为这个公式反映的不是自然本身,而是“自定义是”判断模式中的自然。 “自定义是”判断模式中的自然是“自定义是”判断模式下的必然。 “自定义是”判断模式下的必然就是:当且仅当你在我右边时,我在你左边。 这就叫做:“逻辑正确”。 逻辑的确能够,也(没得选地)只有逻辑能够——“天衣无缝”地证明逻辑正确是“真的”——(罗素的理发师悖论中的)理发师严格遵守自己设定的规则为那些“不为自己理发的人理发”时,他每一次理发的行为都是“绝对正确”的——“除了为理发师本人理发之外”——因此这个世界“除了逻辑以外”的一切问题都必然地可以“先射箭再画靶” ——“画靶”就是用逻辑保证“正确地模仿、绕过、平衡或掩盖”逻辑悖论自身。 即,目标的“真”是“画出来”的,这样画出来的“正中靶心”当然是“没有问题的”。因此,“怀疑”自身确实“不能怀疑”。 问题出在“画(指)”这个行为——“画(指)”这个行为本身就是判断过程中的一个“bug”。 “真的”逻辑正确却不能证明逻辑(画的行为)自身是“真的(正确)”。也就不能证明自定义真实是“真的”。 因为“画(指)”的永远只是“靶心(前提)”而永远不能把靶心“之外”的“对象本身(真实)”同时“全包含”在“画(指)”中。 假如逻辑是“真的”,证明(选择)就不会“塌缩”:不会塌缩,逻辑就一定能够完备对象自身,即一定是“一次过”的全包含,而不会纠缠共生,不会震荡重复,物自体也就“可认识”。 “塌缩”的意义在于:逻辑通过自身的归谬法“正确地”证明了逻辑自身:不可证明。 “逻辑正确”下的“真实”不等价于真实。 后因果关系逻辑下自定义的真实(主观存在),是“自以为是”的幻象——“眼见为实”根本就是“眼见并不为实”——见见之时,见非所见。 真实一定是“漏洞百出”、“没有道理”的:当且仅当你在我右边时,我“可以”在你左边,“也可能”“同时在”或者“同时地在”你右边、前边、后边、上边、下边……:这叫做“逻辑混沌”(《逻辑后缀学》下卷会深入讨论)。 “眼见并不为实”——我们似乎难以认同。 人定胜天的意思是:逻辑正确一定能够战胜逻辑混沌。 我们对世界的认识,似乎皆是从眼睛所见开始——眼所至,心所见(佛学认为:凡夫必“见后有见想”)。 德国生理学家卢迪马尔·赫尔曼在1870年发现并取名的视错觉作品“赫尔曼栅格错觉”(后人在此基础上又制作了更经典的“闪光栅格错觉”),显示了当观察某个在排列整齐的方块中间,垂直相交白色条纹的空白交叉点时,眼睛余光所及的其它交叉点总是隐约呈现为暗点,但只要视线中心,即焦点转移到暗点所在处,暗点却消失了。 对上述视错觉的解释,前有视网膜侧抑制理论,后有大脑皮层神经细胞理论。两者皆以焦点所及之处是为真实,余光所及之处是为错觉作为前提。 现象上的正确并非就能代表事物的本质。也许,当人们准备去观察或考究的时候,已经走在背离本质的道路上了。 以《逻辑后缀学》的理论解释(参考“是”判断逻辑属性的第十六个外延):暗点反映出真实关系中的相干性。相干性在自定义真实关系中表现为相悖性。焦点所在表面上是交集,实质因相悖性故而是开集。信息量越大,关联越多,逻辑性越强,“开集的交集”越是确定无疑,相悖性反而就越强——“相悖性越强”反映出:“咋一看”,逻辑都很有道理,但继续探究,就会越来越没有道理,越没有道理,越必须继续深究——最后就总是变成“越来越紧致”,也就是“钻牛角尖”,人就会越来越歇斯底里,甚至就精神分裂。 当我们企图确定焦点时:处处焦点,实际上没有焦点。如“初级驾车者”——初级驾驶者认为:所有焦点都与我有关——拥有权——实际上,我们从未拥有过。 暗点的产生其实是在告诉我们:没有焦点,却又处处焦点。有此种觉悟者,如“熟练驾驶者”——熟练驾驶者知道:所有焦点皆是我安全驾驶的参照——使用权——“用”过后就“放下”。 真实没有意义,有意义不真实(自定义真实)。 零除数没有意义——因为相干的实在不可分。 分母不为零的分数有意义:但其“有意义”始终因为“质点”这个“小妖”在当中“兴风作浪”,而永远不能完备与自洽实无穷体系,其“缺陷”只能自欺欺人地在微分意义上用测度空间的限制来“规避”。 中国人把自定义真实称为:浮生。 浮生,也就是“虚”。 以虚为实的人生,也就终日徒劳,也就“众生皆苦”。 自欺欺人地不承认“虚”,就叫做“伪”。 “自定义是”判断,都是伪命题。 “自定义是”判断的人生,就不过是一次虚伪的旅程。 这是《逻辑后缀学》上卷为“自定义是”判断所下的最终结论。 这个结论很重要:我们以为的“实”,本质为“(心)虚”;我们以为的“虚(心)”,本质为“实”。 这个结论很直白。整部《逻辑后缀学》上卷只是想告诉读者:真实世界不是这样的。 真实世界不是这样的。 但是——揭开真相者——不受欢迎。就如同《皇帝的新装》里的小孩——肯定不会被世人接受。 不是这样的。那么,应该是怎么样的? 任何的“是”判断,都会出现悖论;用“是”判断判断“是”判断,即形成一个无休止震荡与重复的,“纠缠共生”的真类,就会在物质(目标)与意识(行为)的二元关系里纠缠不清。 世界既不是“这样”,也不是“那样”。应该是:无论是“怎么样”其实都不重要,重要的是:为什么一定要“是”——“怎么样”? 早参暮请究无穷,一朝了然万法空; 银盆盛雪妙清净,月华透水二谛通!(笔者创) ————上卷完 |
逻辑后缀学(36)宇宙因 送交者: 仁剑[♂☆★声望品衔8★☆♂] 于 2022-03-06 10:27 已读 2965 次 2赞 大字阅读 仁剑的个人频道 +关注 下卷 ——渐入佳境 第一章:宇宙因 下卷的讨论可能会令读者觉得“有点玄”。 故首先为玄学说几句话。有关玄学,现代社会里不少人认为是迷信,往往以晒笑或批判的态度待之。一种看法是:科学去到最高阶段,就会和哲学接轨,哲学去到最高层次,则必定和玄学接轨。而笔者则认为:科学、哲学、玄学三者是以全序关系置于思维金字塔的顶端。我们可以怀疑一切,但不应该对这个世界存在的任何可能匆匆下否定的结论。有人做这样的比喻:如果把地球历史压缩成一天的24小时,则人类的出现大约在23点58分43秒左右,而有记录的人类历史不过是午夜最后的几秒钟。如果说地球史相当于一个成年人伸长双臂所达到的长度,人类历史则相当于一侧的手指上的指甲的边缘。“一把中度粒面的指甲锉,一下子就可以锉掉人类历史”(摘自美国作家比尔·布莱森的《万物简史》)。才“呱呱坠地”、“刚刚”出现的人类,就认为自己对宇宙的认识了然于胸,只有两种可能,一是狂妄自大,二是不敢正视现实。 1957年诺贝尔物理学奖得主李政道先生在《对称与不对称》一书中指出:所有的对称原理,均基于下述假设:某些基本量是不可能观察到的,这些量被称之为“不可观察量”;反之,只要某个不可观察量变成可观察量,那么,我们就称为“有对称性的破坏”,因此而产生的不对称性称“破缺”。 一般的观点认为:时空、不同种类的粒子、质量、不同种类的相互作用、整个复杂纷纭的自然界,包括人类自身,都是“对称性自发破缺”。生命本身就与分子的不对称性息息相关:氨基酸都有手性对映异构体,意思是像我们的左右手一样互为不能重合的镜像。因此而认为,对称性破坏,是事物不断发展变化、丰富多彩的原因。甚至更认为:没有对称性破坏,就不能形成我们所认识的这个“破缺”的宇宙。 但对称性破坏的机制是什么?“谁”在破坏?现代物理不能解决这个重要课题。 可观察,既意味着可以描述,更重要的是意味着必然有一个观察者、描述者,即思维发生者、指者。也就意味着这个观察者的观察是“是”判断的确认过程而必然具有“是”判断逻辑属性的两个内涵。 手性,正是自他分别的“镜面对称性”在现象学上的具体表现。我们解释不了随机性下组成地球生命蛋白质的20种氨基酸皆是左旋L型,而核酸DNA却是右旋D型的现象,可以用“自他分别”这种“理念”解释:因为作为被观察对象的天然蛋白质中氨基酸的基团,受碳链上碳原子的电子体系里的最低能态的旋光性必然为左旋的影响,在“观察者”眼中皆因人的相同属性的自定义(的“基因”)而必然作出(左旋)选择的“共识”,令被观察对象处于“眼见为实”的左旋的“这一镜面”。而作为承担生命信息复制任务的核酸DNA,“当然”地因他他分别的“镜面对称性”而表现出右旋的D型。因此我们预测的随机实际上已经是不随机,就如同在水形悖论中,我们不过是讨论装在形状已确定的器皿中的已经确定了的水的形状的随机性;就如同我们解释不了我们“看见”的必然为“有”而不是“无”。 量子力学中的“波粒二象性”,亦等价于对称性。对称性“不可观察”,我们只是“凭着想象”描述。至于是“粒子”,还是“波”,取决于我们不同的观察手段。 不同的观察手段,不同的模型,不同的参数,种种“他他分别”就形成了科学家、数学家、物理学家所建立的种种不同的“破缺”的理论。 因此,根据《逻辑后缀学》上卷的观点,所谓“对称性破坏”,与“(确认性)观察”、“塌缩”等价。“破缺”同样可以理解为观察者观察(塌缩)下的“退相干”现象。 具有生命意义的观察者必然根据后因果关系逻辑令观察的对象退相干为具有某种具体意义(“经典的”可观察)的形式(镜像)。 这个具有某种具体意义(可观察)的形式,就是“对称性破缺”的产物。 即我们认识的宇宙,是“自定义是”判断之下因塌缩(破坏)而退相干的“破缺”。 因——我们自己的——破坏——而让我们认识了“破缺”的宇宙。 真实宇宙没有破缺,也不会破缺——无极。 宇宙的“本来”,是对称的,因此没有可观察的“量”,没有可描述的“值”,即不可观察,不可描述。 同样地,我的“本来”,没有破缺——没有缺陷。 同样地,一切事物的本质——实在,也没有破缺。 没有破缺,即不可观察。 不可观察,即不可描述。佛学《华严经》第四十五卷以三百多个“不可说”来描述这种“不可描述”。这种“不可描述”的境界,佛学称为“圆满”。 不可观察,不可描述,才是真正的真实。 真实,一定是圆满。 圆满,等价于对称,等价于真实(实在)。 不可观察,不可描述,因为是前、后因果关系百分百兼容的叠加态的实在。实在是相干的,对称的。没有边界,没有样本空间。实在并不受我们自以为的因果律制约。 “是”判断作为确认性判断,一定有目标。目标,一定是集合。集合,一定有样本空间,有边界,有“他他分别的”所属。有所属,才有“量”有“值”,才可观察,可描述。 但是,“有所属”一定不能包含自身,即不存在包含自身的集合。 所有集合的总体不是集合,因为“所有”即包含了“所有”自身。 当“所有”企图对“所有”自身作出确认性判断,“所有”就表现为“真类”。 宇宙包含了所有,当然也包含了宇宙(这个“属”)自身。当我们企图对宇宙作出终极“是”判断。宇宙就是一个极限的“超级的真类”。 我们作出的任何确认性判断,一定是我们自身的主观判断,即一定是包含我们自身。 当我们企图对包含自身的实在作出确认性判断,就发生了“破坏”的行为,真实就表现(变迁)为“真类”。 不存在包含自身的集合。 但所有集合(严格而言应该是“所有非空集合”)皆是由包含自身的真类(我)定义。 故:由包含自身的真类定义的不包含自身的集合不存在“真值”,即集合的值皆是“自定义”(无论这个“值”是“真”是“假”:逻辑是研究真假值的学问——自定义逻辑之后再来研究自定义逻辑真假值的学问)。 我们作出的任何确认性判断所得出的结果,臆测宇宙的年龄、大小;太阳的坐标、位置;我是谁;定义种种事物,皆是“自定义是”判断的目标。 先有鸡?还是先有鸡蛋? 事物的矛盾性——悖论,只出现在确认行为发生之际。 破缺,因观察者的观察(塌缩)而产生。 对称性被隐藏。被谁隐藏?被我们自己隐藏;被什么隐藏?被”是“判断隐藏。 存在,因观察而存在。 我们自己的(确认)行为就是破缺之“因”(破坏):根本因——也是宇宙因——目标成立,当且仅当确认行为实现——这是“是”判断能够成立的第三个必要条件。 行为与行为发生者必然是一体的(我们必然“在场”)。因此这个确认行为,必然是“自发”的。所谓“自发”,即“主观”的“主(我)”,“主观”即判断者“自定义是”判断的“破坏”行为,即“塌缩”。塌缩造成的破缺,就称为“自发破缺”。 不是观察对象自发破缺,是因为我们对自己、对事物、对宇宙做出“自定义是”判断的行为,我们就“立即被‘排斥’在自己或事物或宇宙之外”——所谓排他性,不是什么“他者”的自己或宇宙排斥我们,也不是我们排斥什么“他者”,而是我们自己“自发”地排斥自己,把自己排斥在自己或事物或宇宙之外(对称之外的外来者)——我们因排斥而有了“缺陷”。(当今世界越来越“确定”,人与人之间则越来越排斥。我们并没有意识到:排斥他者,意味着对自己的排斥。通俗的说法,我们在“自己作死”)。 破缺的不是他者,破缺是因为我们自己先有了缺陷(自己把自己作为他者:就有了缺陷——禅宗早有启示:心中有屎,眼见的就都是屎——或者,这“缺陷”也就是基督教所说的“原罪”)。本来的我没有缺陷,我们因自己(确认)行为所产生的“破坏”而有了缺陷。我们心中有了缺陷,才会“看起来”一切都是“破缺”。 综上所述,再结合《逻辑后缀学》上卷的讨论,“自定义是”判断的目标,在现代科学上的表述是“破缺”;在物理学上的表述是“惯性参考系”;哲学的术语叫“存在”;现象学称其为“形式”;心理学表达为“镜像”;佛学的理念究其本质为“有漏”(“漏”意思就是不圆满的);一般的理论叫“事物”。“破缺”、“惯性参考系”、“存在”、“形式”、“镜像”、“有漏”或“事物”,都是对同一讨论对象的不同表述。选择哪一个表述,取决于想表达的面向。 《逻辑后缀学》把它们统一起来:俱是确认行为——“自定义是”判断的产物——自定义真实。 目标成立,当且仅当确认行为实现——一切皆因确认行为而起。 知识的“识”,并非以逻辑而识,而是因逻辑而识。 然后我们把这个因(逻辑行为)视作果——深层思维倒错——“是”是什么:“是”是不容置疑的“存在”(果)——不能怀疑“怀疑”自身(笛卡尔)——然后再徒劳地绞尽脑汁寻求这个果的因——“为什么”(方法论)是之为是——错上加错的中层思维倒错:强行设定有序——进而确定“是什么”(本体论的自身所是及是其所是)——错上加错再加错的浅层思维倒错:因非而是的后因果关系逻辑的认识论。 把因(行为)视作果——深层思维倒错: 深层思维倒错——亦叫做“深层内因”——根本因、宇宙因。 深、中、浅三层思维倒错,皆为佛门《心经》中指出的——“颠倒梦想”。 深层思维倒错,然后“借题发挥”,其“佼佼者”当属德国哲学家黑格尔。 黑格尔前、后的哲学家,无论什么“流派”,研究的皆是“是什么”或“为什么”。“简单粗暴”地分类:当中以“他他分别(他是)”为侧重点的研究,皆可称为“唯物主义”;以“自他分别(我是)”为侧重点的研究,则可称为“唯心主义”(注:这里的“唯物主义”与“唯心主义”是根据传统哲学理念而划分。《逻辑后缀学》上卷则认为:凡“是”判断皆属唯心主义。而何谓“唯物”?本文接下来会有讨论)。而黑格尔的哲学尽管被归入唯心主义哲学范畴,但他对哲学最大的“贡献”,是把包括了自然、历史和精神在内的整个世界,描写为一个建立在逻辑的纯粹理念之上的,自然及人类社会出现之前就永恒存在的,与时间无关的,处在不断运动、变化及发展的“矛盾即过程”中的“辩证”的过程(有关“过程”的概念,后面讨论系统学时会重新解读)。 这个“逻辑的纯粹理念”,作为黑格尔眼中被充分肯定的“果”,不过是必然依循“是”判断十六个逻辑属性外延而注定会“不断运动、变化、发展”,但没有起始,没有终点的“因”。 戴着眼镜到处找戴着的眼镜。 我们在努力“求是”,但越是努力,“是”就越“不是”。 意思是不能下结论。 因为,一下结论,就“是”了,但“是”又是“不是”了。 说似一物即不中。 也叫做无所适从。 确认不能确认“确认”自身。 逻辑是因,而非果。 人类历史上下五千年里最大的“谬误”,就是“求是”。 我们不断地追问是什么和为什么,但从来不问问“是”(到底)是什么和为什么是“是”。 即为什么一定要“求是”? 可不可以不求“是”? |
逻辑后缀学(37)去我的 送交者: 仁剑[♂☆★声望品衔8★☆♂] 于 2022-03-07 9:59 已读 3177 次 2赞 大字阅读 仁剑的个人频道 +关注 第二章:“非”判断逻辑属性的内涵 一,“非”判断的定义。 不求“是”,即不做“是”判断,即不作出确认行为。 但不做“是”判断,不等于不判断。 不判断,就会糊里糊涂,浑浑噩噩。 为了不至于糊里糊涂浑浑噩噩,我们确实必须判断。 但判断不等价于确认。 除了确认性“求是”的判断思维之外,还有另一种判断思维——非确认性判断思维——“去是”。 “去是”的“非”判断,是对“是”判断的“范式转换”。 范式转换之前及之后的判断,是“完全不同维度”的判断。 《逻辑后缀学》上卷的前言中指出:逻辑学的研究,仅仅集中在思维过程的合理性与否,而忽视了思维过程中的属性在思维发生者与思维对象之间的关键作用。 思维发生者——思维过程本身的属性——思维对象。 思维过程本身的属性,《逻辑后缀学》称为“逻辑属性”。 思维过程,具有“是”判断与“非”判断两种模式。两种模式分别表现出不同的逻辑属性。 “非”判断,不等价于否定判断。 这两个概念在讨论“非”判断定义之前首先必须严格区分的。 否定判断等价于肯定判断。 《逻辑后缀学》上卷指出:把否定含义的确认判断都纳入“是”判断,是因为当我们对研究判断对象作出确认的否定判断时,不过是在为“肯定”判断“清除障碍”,最终都会形成“不是…而是…”的模式而作出肯定的确认。因此否定判断实际上是一种“反指”的“非此即彼”的肯定判断,两者都是形式逻辑里等价的确认模式的判断。 “非”判断的“非”可理解为“不确定是”,这个“不确定是”之后就不是“而是”,而是“可能是”。 “非”判断的“非”的含义也不等价于“是”判断逻辑属性内涵之一关于“非”场的“非”的含义。 两个“非”之间具有二义性: 后者的“非”意味着分裂之后的再分别,即对目标以外的补集的不相容。所谓“非”场,是“潜在的、所有的”否定判断,等价于“纯正唯一”的“是其所是” 及“是之为是”的“障碍”——排除障碍的手段是因浅层思维倒错而产生的后因果关系逻辑“因非而是”。 “非”判断的“非”,是不进行最终确认。中国有一个成语“不置可否”,可以大致地理解“不进行最终确认”的语义。《逻辑后缀学》把这种“不进行最终确认”的“不置可否”命名为“逻辑叫停”。 理发师真正应该做的只是“理”这个行为,这才是真正的“做该做的事”。如果去计较、识别“是”——“谁的发”,就会产生二重分裂,就会产生“理发师悖论”。 2019年10月23日发生在英国的一则轰动一时的时事新闻,背后世人的各种反应,可以让我们对“不置可否”的“妙用”有初步认识:一辆装有39具尸体的集装箱货车在英格兰东南部的埃塞克斯郡被发现,最初英国媒体称死者皆为中国籍。网络上及一些重量级的西方媒体马上对中国政府及中国人民进行无情的“灵魂拷问”。在“拷问”面前,中国政府发言人的回答是:到底发生了什么?你到底希望得到什么样的答案呢?这里发言人的反问句就是一种“逻辑叫停”。 最后的结果,事件折射的人性心态,各位读者自己去思考。 一个完成了最终确认的“是”判断,一定建立了前、后因果关系。 前、后因果关系之间的关系反映出“是”判断必然产生时间顺序上的意义——先有历时性,后有共时性。前因果关系具有历时性,后因果关系则具有共时性。 那么,任何“是”判断最终完成之前,思维发生者(指者)的思维里必然会先经过一个历时性“转化”为共时性过程中的阶段。这个阶段中的思维处在一种“未正式开始确认”的状态,这个状态可称为“是”判断最终完成的“前状态”。 在“是”判断“标准心理学”模式中,这个“前状态阶段”的思维在稍纵即逝的过程中承担了“感受、体验、思索、收集、加工信息”的“繁重”任务(这个阶段也就是康德所认为的通过感官获取信息后的感性认识阶段),在前、后因果关系之间起着承前启后的作用。 在“自定义是”判断中,由于运用的是后因果关系逻辑,这个“前状态阶段”常常被“忽略不计”(前、后因果关系之间的连通性被割裂后只接受互异性。例如萨特认为必须剔除意识中任何“非透明、有分量”的东西),从而形成“因非而是”的心理学模式。 “不进行最终确认”的“非”判断在字面上与我们的思维定式“是”判断背道而驰,但实际上的意思是让我们的思维“刹车”——保持在历时性转化为共时性阶段前未正式开始确认的前状态。 思维刹车——逻辑叫停。用句式表达,就是在思维中将“我是什么”后面的“什么”去掉,仅保留——“我是”——简称:“去我的”。 ——待“道行够深“之后,还要把“是”也去掉:去是。 但对于一般人来说,“去我的”相当不容易,完全“去我的”叫做不可能。再把“是”去掉叫做“不可思议”。所以,本文下卷重点讨论“去我的”。“去是”留到最后才稍作探讨。 所以,“非”判断(在“是”判断语境里)的定义很简单:思维判断处在历时性转化为共时性阶段中未正式开始确认的逻辑叫停的前状态(注:随着文章的深入讨论,“状态”一词在“非”判断意境里仅起着“借代”的角色,意思是“非”判断意境里不存在状态,但因语言的局限性故不得不用“状态”表述之)。 从肯定“是”,到“去是”,是认识上不同层次的转化:西方的心理学,皆是在肯定“自我”的前提下的理论。这样的理论,不能从根源上解决所谓忧郁症的问题,更甚者,还会产生种种诸如末日论之类的“终极集体忧郁症”。西方有一种理论,论述与忧郁症不同的,具忧患意识的“忧郁现实主义”。笔者认为:真正的“忧郁现实主义”,中国古已有之,即“忧天下之忧而忧”。中国人的胸襟,“自古以来”就比西方人宽广。作为现代人,则只有充分认识到“自我”的问题,以“去是”、“去我的”作为心理训练,才能彻底解决所谓的忧郁症,达至“忧郁现实主义”的胸怀。 贴主:仁剑于2022_03_25 14:23:42编辑 贴主:仁剑于2022_03_25 14:27:49编辑 贴主:仁剑于2022_03_25 14:28:06编辑 |
逻辑后缀学(38)智商和情商 送交者: 仁剑[♂☆★声望品衔8★☆♂] 于 2022-03-08 9:27 已读 3030 次 1赞 大字阅读 仁剑的个人频道 +关注 二,意会的意境与理会的语境。 人的思维始终是功利性思维。因此我们一定要问: 处在历时性转化为共时性阶段前未开始正式确认的逻辑叫停的前状态。 这有什么意义? 或者说,这种思维有什么“好处”? 凡是这样问的,皆是企图以“自定义是”判断模式去判断“非”判断。凡是“自定义是”判断,皆可称为“识”——生命皆自定义(生命这种意识体的“识”,道家谓之“识神”)。 在“自定义是”判断的论域,“我是”这个句式确实毫无意义(没有用)。专业的说法是“句子不成立”:“除非”——“我是”后面加上“什么”。加上了“什么”之后的“我是”,不但有了意义,甚至还具有了高大上的“信仰”内涵(例如康德尽管批判最终却依然肯定的“理性”)。 “我是”如果有意义,甚至带有信仰的内涵,就叫做“识”。 识是什么?识是辨别,辨别一定要有具体意义的“值”。“自定义是”判断的思维模式,一定要为“非”判断范畴的“我是”加上某个“什么”的“真值”,这个真值的辨别就是自定义意义的“识”。 存在的所有形式都是识的外化表现。 笔者认为:自定义意义的识,会造成思维上的“失调”,因为识的人为性就如同人工提取的抗生素,其“有选择的”抑制或灭杀作用,最终导致人体天然机能的失调。故“识”与抗生素一样——“不可滥用”(注:不是“不可用”)。 在“非”判断的论域,则根本没有“意义”这个内涵。没有“意义”的判断,称为“知”:我仅仅知道“我是”,这就够了。没有什么好继续讨论的(有知无识)。 在“非”判断的论域里,思维自身不存在任何“意义”的内涵。但“知道”意义这个概念所包含的内涵,只是却“知而非识”。 知道,仅此而已。 “自定义是”判断的判断,叫做“识”,也叫做“理会”,理会的论域是交集属性的状态,状态通过“语境描述”被认识,理会(识)的能力,叫“智商”; “非”判断的判断。叫做“知”,也叫做“意会”,意会的论域是并集属性的关系,关系通过“意境领悟”被认知,意会(知)的能力,叫“情商”。 没有意义的“知”,就仅仅是“知”而已。 就如同矿脉里的金子,多少个千万年就“我知道我躺在这里”,但从来不会去想我“躺在这里”有什么意义,更不会想自己是否“虚度了光阴”。我知道矿脉里有金子(金子是金子,金子躺在这里)这个事实对我本来也没有意义,但如果金子意味着对我“有用途”,就有了“自定义”(金子有价值)意义。 但《逻辑后缀学》上卷已经指出:自定义意义,等价于虚。 历史上,诸多西方学者都企图以“自定义是”判断去判断“非”判断,我们冠其名曰“形而上学”,但最终都铩羽而归:或者,是依然“毫无意义”,例如不可知(识)论;或者,是张冠李戴,所判断的并非“非”判断的目标而依然是形而下的“自定义是”判断的目标,例如笛卡尔的“不能怀疑的‘怀疑’”。 可以认为,整个的西方哲学史,皆是脱离不了对“是”语境的思考:或者肯定“是”;或者就怀疑“是”;或者就否定“是”(但否定某一个“是”之后还是不得不肯定另一个“是”)。 同样地,写此书的笔者及此书的阅读者“毕竟都还是人”,结果也会出现以下的情形:无论如何描述“非”判断,都不是真正从“非”判断的“形而上”的“意境”中去“告诉”我们什么是“非”判断,而始终是在“是”判断(严格而言是在“自定义是”判断)的“语境”里的讨论。 弗雷格的语境原则:必须在一个命题的语境中去询问一个词语的意义,而不要孤立地去询问它的意义。 但正如海德格尔所认识到的:任何词语语境的意义都已经被“霸占”、被“污染”。 “凡可说的,皆无意义。凡有意义的,皆不得不以荒唐的语言传递其意义”——英国籍奥地利哲学家路德维希·维特根斯坦。 笔者则认为:凡“是”判断,其语境皆已被“污染”——故禅宗试图“不立文字”地“诠释”其理念——然而,笔者“没有本事”像禅宗那样不立文字地“写作”,故而在整部《逻辑后缀学》里,笔者还是相当无奈地,“明知故犯”地,不断地采用(借代)读者熟悉的各种“被污染”的“自定义概念”,并且还“变本加厉”地创造了大量新的“自定义概念”之后,才能把讨论继续下去。 也就形成这么一种尴尬局面——继《逻辑后缀学》上卷“批判”了“意义”之后,读者会在《逻辑后缀学》下卷里发现:笔者不断在“自打嘴巴”地大谈特谈“意义”。 造成这种情形的原因正是因为:“是”判断的真类属性中的“自他分别”——因“自他分别”,意境与语境不具备同一性。 笔者认为:上下卷两个意义 “不等价”。 语境不是意境。 语境是他者之境;意境是自觉之境(比较一下学术上的一种说法:语境是概念思维;意境是象思维)。 他者之境必须通过具有逻辑推定意义的“描述”才能让人“明白”,逻辑推定下的明白叫做“理会”,善于理会的人叫做“智商高”(也叫做“一根筋”);自觉之境不需逻辑推定,因此不必描述,甚至是不可描述也能够“洞明”,不需逻辑推定的洞明叫做“意会”,日常我们在语言文字或艺术作品中常常用到的“留白”,就是为了让人去意会。善于洞明的人叫做“情商高”。 例如我说“我与某人关系很好”,这句话本就带着无需解释,心中有数的意境。如果非要具体描述如何好或为什么好,就是一根筋的语境。 语境一定要有一个取自定义的真值;意境觉悟到一切值出自于我的自定义(“射”的行为与目标捆绑),但实际上任何值(射的目标)“根本上与我无关”。 语言文字可以非常详尽甚至精确地描述出某种语境,现代的数理知识更能够“科学地专业地”表达某种语境。这就让我们产生错觉,认为语境就是意境。因此我们认为凡是有意义的,就一定是可以“说得出口”的,因此我们发明了逻辑,因此我们鼓励“言论自由”,热衷于可以妙语连珠天花乱坠夸夸其谈的畅所欲言(笔者认识不少人,聊起某个论点时滔滔不绝,但其具体工作却主次不分杂乱无章,然后就抱怨“工作压力太大”;西方的民主选举制度发展到今天,其“畅所欲言”亦到了走火入魔的程度)。 笔者认为:真正的“形而上”的“非”判断意境绝非语言笔墨所能表达,“此中藏真意,欲解却无言”。那种不能表达的情形,只能勉强称为“超验”。“超验”的“非”判断,是“大音希声,大明若痴,大巧若拙,大辩若讷”地、“道可道,非常道”、“名可名,非常名”地“说不出口”的,“只能意会不可言传”又或曰“得意忘言(庄子语)”的意境,而不是诸如康德等西方学者那种,用严谨逻辑且刻意地不失优美的语境描述的分门别类(实际上,虽然说西方哲学皆是试图通过严谨的语境语去阐述事物,但去到“描述不了”的某个层次,其实也是需要“意境”才能意会。例如,代表最高理性的上帝、存有的本质等。只是,西方哲学的意境,还是必须以一个“标的物”作为讨论对象,再搜肠刮肚地找词汇去具体化那难以描述的意境。对于中国式的“没有标的物”的“非常道”,西方人是觉得不可思议、难以理解的)。 遗憾的是,正因为“说不出口”,那些诸如禅宗传承自佛祖的“不立文字,以心传心”、“棒喝”之类的“超验”的觉悟(是觉悟而不是学问),就 “玄之又玄”,只有“上根”之人才有机会获得。但如此一来,中国式的哲学观,就被视为“签语饼里的神秘格言”(源自于已故的美国最高法院大法官Antonin Scalia),难以在这个世界广泛传播。以“意会”为文化承传风格的中国,在西方世界里就被认为是一个“不透明”的国度。 这意味着,为了传播、表达不能表达的所谓“超验”意境乃至“实际应用”,本文依然不得不“入乡随俗”、“自欺欺人”(佛学称之为“方便法门”)地通过“语境”谈到“非”判断的意义,甚至是“现实意义”。只是,为了表示这些意义的“与众不同”的意境,唯有以括号或引号区别之。这正是笔者在整部《逻辑后缀学》里,有大量括号及引号的深意:这篇文章里绝大部分括号及引号中的内容,是既含有“语境”也含有“意境”的“一语双关”。 (上述内容可参考心理学领域里一种颇有意思的研究结论——当代美国作家罗纳德·D·戴维斯(Ronald D·Davis)在他的《阅读障碍的礼物》(The Gift of Dyslexia)一书里总结到,虽然不是说每一位阅读障碍患者都具有相当才能,但他们似乎都可以归纳出共同的八种能力:利用大脑的能力来改变和创造知觉;对环境的高度觉察能力;高于常人的好奇心;主要通过图像思考而不是文字;高度的直觉和洞察力;多维思考和多重感知力;擅长将思考体验可视化;具有生动的想象力。) 本文笔者认为:“意会”能带来很强的理解能力;而阅读障碍的产生则仅仅是因为不能“理会”。弄通“意会”与“理会”之间的奥妙而善于运用,“正常人”就能够“既可意会也可言传”,不但可以提高阅读能力,同时也可以具有上述八种能力。 综上所述,所谓的理解能力就有两方面的划分:理会的理解能力及意会的理解能力: 通过理会,能够明白别人说什么做什么——但往往是按照自己的理解去明白,或者是明白自己需要的明白,也就是有“逻辑立场”的明白:例如西方国家从历史上到现在都在“理会”中国——理会,一定产生证实性偏见。 有逻辑立场的理会,当然也有对的时候,但大多数时候,则是“只有立场,没有是非”,也叫做:是非以立场为准绳。 以立场为准绳的是非,会造成人与人之间缺失信任感,总觉得对方是一种威胁。逻辑立场,是人类天性中根深蒂固的自定义立场,人与人之间、国与国之间的关系,不能跳出逻辑立场相处,这其实是人类的悲哀。 通过意会,能够“洞明”别人的心中所想——真正意会下的“洞明”意味着真正的“将心比心、换位思考”,即意味着别人的想法会变成“真的”是自己的想法(注:笔者对于“换位思考”的理解,必须是“连位带心”地“换”过去。而一般人的理解“如果我处在某某的位置上我会如何如何”的换位思考,则只是“身子的位置”换了过去,“心”却还是自己的“心”,也就是还是自己的逻辑立场,自己的想法)。 笔者在网络上看到过这么一种说法:中国人在许多领域里“抄袭抄到世界第一”。笔者不讨论这个“抄袭”的“对错”,而只想指出:能够有抄袭到世界第一的“本事”,正因为中国人的“理会”是建立在善于“意会”之上的——“直白”地说就是:中国人普遍的情商高。 笔者更进一步认为:任何知识的发现、掌握、运用,原理上同样是建立在意会之上的理会。 因此,《逻辑后缀学》对“是”判断的“批判”,并非为了否定“是”判断在人类文明进程中的作用,而是希望“批判”之后,通过“意会”,从而令“是”判断、令“理会”、令西方哲学“发扬光大”,最终能够一窥真实世界的“真相”。 从“实用性”的角度理解:科学技术(理科)上,或可侧重于“理会”,因为科学技术本身“天然地”没有逻辑立场,其“理会”自有着厚实的“意会基础”。但哲学、人文社会性学科(文科)的思考,则应该侧重于意会。“文科”属性的思考如果侧重于理会,往往就陷入偏执甚至反智,也叫做低情商。 为此,在《逻辑后缀学》下卷里,笔者尝试讨论一个全新的哲学切入点,一个能给予中华思维全新诠释的切入点来研讨一个真实的世界:以“识”求“知”(因非而是)与因“知”而“识”(因是而是)不同的哲学意义——在语境里看到的世界与在意境里“悟”到的世界有什么不同——哲学是世界观的学问——但首先,如何“观”本身就是“大学问”。 要认识两者的不同,首先要求读者在作出每一个“是”判断时,思维中都加上一个“引号”——由思维所生成的语言文字,其实具有两个层面:分别是意境语和语境语——如此认知,可令思维在语境与意境里“转境自如”——既有理会(智商)的明白;亦有意会(情商)的洞明。故此,读者在阅读本文时,对作者文中论述的种种“传统”的自定义概念,及作者自创的种种新的自定义概念的“态度”是——借用中国武侠小说里经常出现的理念来理解就是:把各种口诀、招式默记练习娴熟,然后全部彻底“忘掉”,才能够成为“高手”——“方便法门”只为“方便”使用,但如果觉得太方便太容易而一直“方便”,就会如同本来是无神论的佛学被贪图方便之人方便成满天神佛的佛教。 |
逻辑后缀学(39)引而不发 送交者: 仁剑[♂☆★声望品衔8★☆♂] 于 2022-03-09 10:03 已读 2617 次 3赞 大字阅读 仁剑的个人频道 +关注 三,“非”判断逻辑属性的内涵。 “未正式开始确认”,意味着已有“知”这个判断但未有确认行为,未有选择,“逻辑叫停”。也就意味着未有塌缩,更进一步意味着未有“他者”——即未有分裂。 这里要强调的是:未有分裂不等于无分别,《逻辑后缀学》把“未有分裂”定名为“非分别”(关于“无分别”,在完成了“非”判断讨论之后的最后一章会继续探讨)。 因为,还有对“金子躺在这里”这个“事实”的“知”;还有个“我是”的“我”——我已经知道了“我”——“是”前面的“我”——可称为“前我”。 由于未有确认行为,此时思维发生者不能称为“指者”,不妨称为“引者”,引而不发者也。 因为非分别,所以: 前我=引者。 长期在美国五角大楼任职顾问的“中国通”白邦瑞提及《资治通鉴》、《孙子兵法》和《战国册》时表示,这三本书有一个共同概念,就是引而不发。 不愧为中国问题专家。 引而不发,就是说把弓拉开搭上箭但是不射箭出去的“逻辑叫停的前状态”。 “非”判断——非分别——引而不发:中华文明远比西方文明“成熟”的表现;中华民族的宝贵财产;中国人最宝贵的专利——“非”判断的一个重要的“现实意义”:这是一份表面上神秘,但其实可以完全“公开”也应该公开的专利,取决于你是否接受。“假如”全人类都接受、“弄懂”了这份专利,人类的智慧必然提升到一个全新的高度。 “未正式开始确认”,即未有任何确定的“是”的目标。但未有任何确定“是”的目标不意味着没有目标。由于“非”判断是思维“保持在历时性转化为共时性阶段中未正式开始确认的前状态” ,这个前状态因“我是”当中的“是”而“是”(拉弓而引的箭已搭上,但箭与“我”仍然“一体”,也“必然”一体),叫做“因是而是”,也叫做“初心”。引而不发的“引”永远是因“我”而“引”。意味着“前我”仍然受历时性的前因果关系的关联性、逻辑性及必然性影响,作为前因果关系中的“果”而具有潜在性“是”的属性(“我源自于镜像”:“镜像即我”、“我即镜像”——因此叫“非分别”而不是“无分别(还有镜像)”:尽管吃饭前还没有决定用左手还是右手拿筷子,但我有左右手及左手与右手的“分别”我们还是“知道”的)。潜在性“是”的目标不含元素,没有值,叫做“没有目标的目标”。 “是”判断的“是”,具有“射”的行为性,叫“因非而是”; “非”判断的“是”,具有“引”的过程性,叫“因是而是”。 因是而是,是因为逻辑叫停之际,前因果关系“还未结束”的历时性与后因果关系“将至未至”的共时性“刚刚好”完全兼容,因此“此时”的“是”具有完全性——没有目标,处处目标。 在“是”判断的语境,哲学是“企图自圆其说,但永远不能自圆其说”的学问。因为“是”判断的目标:“处处焦点,实际上没有焦点”——如初级驾车者; 在“非”判断的意境,哲学是“无需自圆其说,反而其说自圆”的觉悟。因为“非”判断的“没有目标的目标”:“没有焦点,却又处处焦点”——如熟练驾车者。 “没有目标的目标”——即“空目标”。这个“空”用数学语言来表述叫做“空集”。 数学定义:不含任何元素的集合叫空集。除了空集以外的其它集合都叫做非空集。 人类的认知中,一切抽象的具体的概念及观念,都源自于人类原始的“数感”,也就是“真值”。而空集,是“最不具有数感的数感”。 《逻辑后缀学》定义:所有非空集都是“是”判断的目标;而空集则是“非”判断意境的“非”“出于无奈之下”在“是”判断语境里的定义。 “非”判断的空目标是因是而是的空集“非”。 空集“非”=前我。 前我=引者。 即“非”判断的目标是引者自身的——全体。 “前我”不是海德格尔的“此在”。 “此在”是:人作为“在者”在究竟成什么样子还不明确时他的“在”已经明确了自身所是的“此在”。即“此在”是自他分别后他者性质的共时性的开集。 “前我”是:“清清楚楚明明白白地知道” 任何“在”皆因“源自于镜像的我在”而“在”,但任何“在”俱与“我”无关——意思是:不是因为“在”是什么样子“我”就会是什么样子。 “是”判断:在——之外; “非”判断:在——之内。 《逻辑后缀学》的哲学观,就是在“之外”与“之内”之间“顾盼流转”。 空集“非”是任何非空集合的真子集;是实数集与虚数集的交集。根据笛·摩根定律:集合的交集的补集等于这些集合各自补集的并集。即空集的补集是实数集与虚数集的补集的并集。而实数集与虚数集的并集是为复数集。《逻辑后缀学》把空集“非”与复数集的关系理解为:空集“非”的“周围”能够形成任意多个甚至无穷数个拓扑意义上收敛性的、具吸引力属性的“是”的矢量场或向量场。这里的所谓“矢量向量”作为“可能性”的指标,不外就是“可能是”的专业语言。 为了和“非”场以及“是”判断逻辑属性第十五外延所讨论的“位相”作区别: 《逻辑后缀学》把“非”判断中“是”的矢量场或向量场命名为“是”域。 “是”域——对称性在“是”判断语境中的“表达式”。 通俗地理解上述内容就是:不进行最终确认的话,任何“非”判断的潜在性“是”目标都意味着处在“将至未至”的拓扑意义的可能中。例如:如果思维发生者面向的是个位自然数集,潜在性“是”就(包含了)可能的1、可能的2、3、…、9;吃饭前,我打算用左手还是右手拿筷子都“全包含地有可能”。 综上所述,“非”判断逻辑属性的内涵是:非分别;有“是”域。 |
逻辑后缀学(40)我在 送交者: 仁剑[♂☆★声望品衔8★☆♂] 于 2022-03-10 9:07 已读 2593 次 1赞 大字阅读 仁剑的个人频道 +关注 第三章:“非”判断逻辑属性的外延及讨论 “非”判断逻辑属性归纳起来共有二十一个重要外延,它们分别是: 第一外延:“非”判断是具有实在性、对称性、完备性的不需要逻辑推定的客观判断。 第二外延:没有时间差的真实状态。 第三外延:“非”判断的目标是空集。 第四外延:非逻辑推定的相干自由度。 第五外延:“非”判断是一种全体观。 第六外延:全体观的目标具有自性。 第七外延:具有道德普遍性。 第八外延:“非”判断是“是”判断的内禀。 第九外延:“非”判断是模糊性判断。 第十外延:“非”判断是同一性判断。 第十一外延:非分别的“非”判断过程具有连续性(连通性)。 第十二外延:“非”判断的过程具有真实有序性。 第十三外延:“非”判断过程一定是同胚(相干)的。 第十四外延:“非”判断过程是恒持续性判断过程。 第十五外延:“非”判断过程具有恒稳趋向性。 第十六外延。“非”判断过程,具有全域的开放性。 第十七外延:“非”判断是“唯物”的判断。 第十八外延:““非”判断是重生吸引子。 第十九外延:非”判断下的趋向是共相等原则下的恒持吸引力。 第二十外延:“非”判断的涌现在现实中(生命意义的观察者眼中)表现出亚稳定趋向性的非线性拓扑变换。 第二十一外延:满足逻辑位移,逻辑四个基本原理能够自洽。 接下来对“非”判断逻辑属性的二十一个外延逐层展开讨论。 第一节:我在 这一节的题目是应对《逻辑后缀学》上卷第二章第一节有关“我是谁”的问题。 我是谁?这个问题是哲学问题的第一问题。 “第一问题”的意思是:这个问题之后,必然有无穷的后续问题;解决了这个问题,后续问题都不成问题;解决不了这个问题,后续问题永远是解决不了的问题。 问题是:因自他分别的“是”判断逻辑属性内涵,决定了我们不可能通过确认模式“是”判断进行自我指涉,因此“我是谁”是一个真值为假的假命题。假命题之后的一切问题,都不过是“镜花水月”的问题。 这个世界有太多问题,正因为我们首先是对“我是谁”太过“当真”了,然后再顺理成章地把虚当成了实,把实当成了虚。我们的人生也就永远面对着两大困扰:未曾得;已失去。 由于未开始正式确认,“非”判断则不存在自他分别的内涵:只要引者思维“处在历时性转化为共时性阶段中未正式开始确认的前状态”,他者就“不会出现”。 而只有——我——前我,就是引者自己——非分别的引者:此在、在者的共在。 我是我——镜像即我;我即镜像。 这是唯一可以自涉的句子。唯一可以回答第一问题的答案。 我是我=前我是引者=他者是引者。意思是他者与引者没有分裂。没有分裂的意思是非分别。 非分别:“非”判断逻辑属性的内涵之一。 我是我——因是而是。 这个答案并非如维特根斯坦在《逻辑哲学论》中认为的“说一个事物是与本身同一的,就是什么也没有说”。 我是我,即我=我:这是可以导出其它连续对称性成立的第一对称。其意义在于:整个句子本身确实是毫无意义,有意义的是等号。等号表示两边必然同步变化,揭示出一种变化中的(拓扑)不变性——这里的不变性等价于相干性。同步变化在物理学中叫做“广义协变理论”,也称为诺特第二定律。诺特第二定律的哲学意义是:反映出“我是谁”与“我是我”之间的辩证关系——无论我是什么,是此在还是在者,无论我有没有意义,有没有“值”,是真值还是“假值”,无论时空如何历时性共时性地“嬗变”,“我=我”是不变的、不需要逻辑推定的、任何(惯性)参考系皆“平权”的恒等式。而这种辩证关系,中国人早有定论,叫做“以不变应万变”;也叫做“万变不离其宗”。在数学里则表达为:空集“非”是任何非空集合的真子集。即空集是任何非空集的“源始”(初发心、初心)——空集是集合和函数的范畴的唯一初始对象。 即严格意义上的对称性,仅在“非”判断中“刚好”成立(意思是还未有真正全对称)。在“是”判断中,则只有近似、局部或暂时的即“不连续”的、具反对称“偏序关系”(例如“我是谁”的镜面反对称)的对称性。 思维发生者是对称性的源始;确认性思维是对称性破坏的源始。 “非分别”的意思是尽管引者心中“无他”,但却知道“有我”:我在。 “我在”中的“我”(前我)没有分裂,因此“因是而是”的后面“逻辑叫停”,没有“什么”,即不含任何元素,因此不存在“值”,亦因此是不存在真假的“客观存在”——我在。 无论我是什么,“我在”的实在性不变——这叫做“真实性”(注:这里的“实在性”就是“实在的性质”,不等价于“实在”自身,故这里的“真实性”严格而言就是“客观存在性”。“客观存在性”,还是有“观”,故不等价于真正的实在。《逻辑后缀学》最后一章会讨论真正的实在)。 这里的“我在”不同于笛卡尔的“我在”。 笛卡尔的“我在”是主观性的万事以“逻辑在先”的逻辑推理出来的“自身所是”地确认了“我思”后本体论性质的“非常有意义”的“是其所是”的“识”。 因此笛卡尔的“我在”是一种“识”。 这种“自定义是”判断的“识”因自他分别属性而实际上永远是“不完备的自身所是的识”,“不完备的识”究其本质依然是“不知”(“知与不知”两者同真),故物自体不可知(不可认识)。 “非”判断中判断者自身就是一个潜在性“是”的目标。因非分别的内涵,这个目标与引者同一,两者因具有同一性而能够被“我”观察“全体”:“我”观察到自身全体的“在”。 这里的“观察”是一种“真知”——我知我在。 “我知”与“我在”之间不设置以中文表达笛卡尔的“我思故我在”或原意“思,故是”里面的那个“故”字。是因为那个“故”字含有“所以(英文therefore)”的意思,即具有逻辑性。具有逻辑性的“故”,就是一种逻辑推定,即推理,具推理性质的“是”判断属于真类中的判断。因此“故”字反而坐实了无论之后的“在”被理解为“在场”,还是“是个东西”,笛卡尔的“我在”与“我”皆不具备同一性。 而“非”判断的“观察”:“我知我在”,因为“逻辑叫停”,也就——没有“逻辑推定”。 “逻辑叫停”,不妨就称为“推翻理”的“非逻辑推定”。 “推翻理”,不是否定,也不是否定之否定(两者都必然地依靠逻辑),而是“把所有理(逻辑)都推翻”,即任何逻辑“元素”都不被“表达”——这才是真正的“去存在”。 “非逻辑推定”的判断,就不是真类中的判断。 不是真类中的判断,就是“一次过”的判断——参考禅宗的启悟之途:“直指人心”、“即心即佛”。 “一次过的判断”可以理解为:如同箭射出前的“引”永远只有拉向自己的一个方向。而“指”则必须不断地“指完再指(射完再射)”并且“可以”指向无数的方位(这个世界争论不休的根源)。 “一次过”的非逻辑推定的判断中,目标(前我)与“我”(引者)之间不存在逻辑关联,两者的关系叫做“不存在因果律的互摄互入”。 “不存在因果律的互摄互入”,等价于同一,即“我知我在”前后两个“我”之间非分别,不是因“知”故而“在”,也不是因“在”故而“知”,而是一种“明心见性”(禅宗觉悟的境界)的(意境里的)“一次过判断就够了”的了然(不是“什么也没有说”,而是“一说即不中”)。 “不存在因果律”的准确表述是:不存在因果的“律”。意思是“我知我在”还是具有“因是而是”的因果之机(这里的“机”就是佛学的“缘”:无序、兼容、重生),只是此时的因果是互摄互入的。“互摄互入”的“科学性”表述就是叠加态(实际上,笔者认为“互摄互入”的表述比“叠加态”更准确更“科学”),“叠加态”中的“我知我在”是“相干”的。 “互摄互入”不是“是”判断中行为与目标那种互为因果的“纠缠共生”。“纠缠共生”中行为与目标之间本来的关系是各有所属的界限分明,只是被“是”判断“捆绑”了。而“互摄互入”的理念源自于佛学,意思是因即是果,果即是因。“知”与“在”是行为与行为发生者相互“全包含”的关系,两者是二而一没有界限(没有边界)不可分割的全体,而不是康德所论述的“独立于认识之外(典型的自他分别)”。即“我知我在”不是因为通过“自定义是”判断而实现的“我知道”(参考 《逻辑后缀学》上卷第二章第二节“我知道”),因而不存在任何“真类”特有的矛盾性,因此“我知我在”具有完备性。 相干——不存在因果律; 退相干——存在因果律。 “完备性”的“我知我在”是对自身的一种了了分明的全知、真知——没有焦点,却又处处焦点。“全知、真知”没有任何主观因素在里面(知而非识),因此具有真正的客观性(这种真正的客观性不是笛卡尔的“一切真理皆因思考的实施者的确定无疑而必然被还原之处”)。 我们不可能真正“认识我自己”,但我们完全可以知道,其实也“早就知道”“我自己”——我在——不需“寻找”(海德格尔曾言:一个人如何能够命名他还在寻找的东西呢。这句话看似充满了睿智,但“寻找”二字其实是暴露了海德格尔的思维始终没有突破“识”的樊笼)。 通过(认)识确实不可认识物自体,但通过“非”判断我们在“理论上”“轻而易举”就“知”物自体(此处的“轻而易举”请参考禅宗的“顿悟”)。只是,对于具有自定义基因的我们,真正想完全的“非”判断(完全的知而非识)那却是千难万难——即使是“明明白白”地宣扬一切皆空的佛门本身,同样是“落于俗套”地、有意无意地,通过种种“庄严宝相”、神秘仪式、法器及“手印”以显示其“与众不同”。故历史上能够真正“剥离”自定义,以“扫地僧”的平凡面目而臻至“圆觉者”的高僧圣者凤毛麟角。 真实关系不断地去存在的同时,自定义真实关系不断地“否定之否定”地确定存在——“是”镜像。 日常生活中“勉强做得到”的“知而非识”,是指对自己、对别人、对社会上任何事情的“为什么会发生及如何发生”“不要匆匆下结论”,尽量做到少评价其得失、对错。 中文的“知识”一词及英文的“knowledge”都是把“知”放在前面,因为“知”是“识”的前提。当我们企图用“识”来分辨“知”,用“Ledge(分类之窗)”来区分、立足我们的“知(Know)”,我们其实是南辕北辙,与“知”反其道而行之:站在不同的窗台上往房子里看,会看到不同的“相”。窗台越多,“相”越多。但无论我们建立多少个窗台,房子里的“什么”都没有改变。 随着科技的发展及社会的进步,随着我们对自己的“识”越来越深入广泛,我们对自己其实却是越来越“不知”。 “非”判断是具有实在性、对称性、完备性的不需要逻辑推定的客观判断。这是“非”判断逻辑属性的第一个外延。 具有实在性、对称性、完备性的不需要逻辑推定的客观判断的状态,就是处在历时性转化为共时性阶段前未正式开始确认的前状态的状态。这个前状态的状态,简称为“我在”。 |
逻辑后缀学(41)从来处来:慧觉平等 送交者: 仁剑[♂☆★声望品衔8★☆♂] 于 2022-03-11 10:32 已读 2990 次 2赞 大字阅读 仁剑的个人频道 +关注 第二节:从来处来 我在。 仅此而已。 仅此而已,意思似乎就是无话可说了,后续文章也就不必写了。 如果以“识”求“知”,这个“仅此而已”是“我是我”的“没有任何实质意义”的附加表述,确实是无味之至,不要也罢。 如果因“知”而“知”,“仅此而已”的意思是引者知道“我在”是“处在”由历时性的前因果关系所塑造的一种“发生关系当下的状态”,但引者不会去追问前因果关系的意义。一追问,就有了时间,就有了空间,就有了历时性的前因果关系,同时也就有了共时性的后因果关系,就会“没完没了”:从无限小的“弦”到无限大的宇宙的永无止境的“识别”。不追问,就只是知道。——“朝闻道,夕可死矣”可以理解为:全知,则万事皆“休”(注:这里的“休”并不悲观,是不再有事端、自得自在之意。也就是:真正地,不再有悖论)。 这个“知道”的状态与“发生关系”这个当下事实的“前状态”之间具有完全的一致性。 如同金子“知道”经历了漫长的地质年代种种地质活动后有了现在“躺在这里的状态”的自己,但也仅此而已。 无论因什么我愿意接受或是不愿意接受的际遇造就了当下的我或是金子,或是顽石;或是富贵,或是贫贱,都非分别,都叫做既定事实,我都知,仅此而已。 故此,“没有任何实质意义”的“仅此而已”,在“非”判断意境中具有“非同小可”的“意义”: 完全一致性的“知”是对既定事实的百分之百兼容的思维状态。 既然“百分之百兼容”,则同样不存在因果的“律”。 这种不涉及任何意义的,也即是没有“值”的,真正“不以人的意志而转移”的“兼容性”关系,才叫做“真实关系”,也叫做“自然而然”的关系。真实关系中的“关系”同样不存在因果的“律”,这才是兼容性的真正意义所在。不存在因果律的兼容性,在佛学中称为“缘起互依”。 此时如果有人问引者:从何而来?引者的回答是:从来处来(是就是了)。 从来处来,也就是“本来”——本来如此——空集的源始性。 这是一个不存在因果的“律” 的“是”判断语境里的“非”判断意境的“标准”答案:无论引者从何而来,何时来,来之前经历过什么,在这里逗留了多久,都可以随时随地随随便便轻轻松松地用上这个答案。 这就叫做“淡然处之”。在“自定义是”判断语境里,“淡然处之”也是意义。人生中每当我们用上这个答案,都会感觉“一阵轻松”,这就是实际应用的“好处”。 这些意义,好处,“非”判断都知道,但依然是“仅此而已”。 反观“自定义是”判断,千方百计自定义“我是谁”而产生了剪不断理还乱的前因果关系,到头来人是上帝创造的还是猴子进化而来的还是外星人留下的去年的我昨日的我甚至是一秒前的我是否当下的我依然糊里糊涂,不过是“无端端”徒添烦恼与压力(参考“特修斯之船”之类的思想实验)。看到别人含着金锁匙出世我却出生在马槽就更加痛苦不堪。 2019年上映,曾风靡一时的美国电影《小丑》,深入刻画了一个畸形不公的社会下极度病态的小人物的遭遇和反抗。这部电影对社会,对人性的刻画是十分尖锐准确的,但这种尖锐准确在现实中却“没有什么用”:只要人类对“我是谁”依然“在乎”,社会就一定是“损不足而奉有余”(见老子的《道德经》)。这种社会里的人心一定是“焦虑焦裂”的;只有当人类对“我是谁”“不那么在乎了”或者是“完全不在乎”,能够“安不足而奉有余”(见本文笔者的《道德新经》),即真正“在乎”的是别人,社会才会合天地的公平之道:损有余而补不足。这种社会里的人心是“温润”的。 “安不足而奉有余”与“损有余而补不足”状态下的社会,用“现代人”的通俗说法,就叫做“我为人人,人人为我”的社会,笔者称其为“慧觉平等”的社会——“我为人人,人人为我”,绝不是“是”判断中自他分别的“为他者而存在的存在”。前者觉悟“我在”;后者执着“我是”。 慧觉平等的社会里,“允许”种种合乎天道的不平等(状态)存在,但这种不平等是“和谐”的、“共情”的,因为这种不平等是建立在“关系”平等的基础上(参考本章第五节的“共相等原则”)。因此,这样的社会里,“下等人”的心态是安然不躁动的,而“上等人”皆有着源自于真实的感恩与谦卑之心。慧觉平等的社会里,推崇的不是自由人权这类带着“获取”内涵的理念,而是“付出”内涵的责任(损有余而补不足)与奉献(安不足而奉有余)理念:“穷则独善其身,达则兼济(善)天下”——孟子——依此而树立的“价值观”(这里的价值观加上双引号,是因为随着文章的展开,这三个字会被重新诠释),笔者认为即是儒学的:仁、义、礼、智、信。所谓“民主”,如果是基于“付出”的理念上,“主”的就不是个人能够获得多少,而是在公众利益上个人能够“主动”作多少贡献或尽多少责任。这才是“能力越大责任越大”的真义,这样的“非”判断意境里的“民主”才是健康的,生命力才能长久。中国政府在2021年提出的“共同富裕”,就含有慧觉平等的理念内涵:绝不能坐视诸如美国日本南韩及许多西方政府被“损不足而奉有余”的财阀所控制的局面出现。 “人权”是人类必须认真反思的一个道德层面的谬论。人类在道德层面对权利的追求应该在“平等”的框架下,并且,追求的应该是使用权的平等而非拥有权的平等(参考本文上卷的第二章第六节第七节及笔者的《自由思想批判》第七节)。 然而,何为“平等”? 笔者对平等的理解是:佛学的“众生平等”,是一种“从非自定义看自定义”,即类似于“上帝视角”下真正的“知而非识”的平等,“凡人”即使理解也“做不到”。 而现实的人间对“平等”的解读,可以通俗地用两根长短不一的筷子作比喻。故此,“人间平等”的理论不妨就统称为“筷子理论”——筷子的长短不一,喻示着(综合性)能力的高低: 西方的“上帝面前人人平等”是一种“功利平等”,也可以称为“利益分配平等”——因“自定义状态有值”,故而为“关系”自定义值的平等(富人穷人不同值,故形成尊卑关系“值”)。西方种种政治哲学理论,皆基于“如何进行合理的利益分配平等”这个理念上。但无论如何精辟独到,这样的“平等”理论在实践中,始终会出现以下情形:将筷子竖放在手掌上,两根筷子的底端确实可以“平等”,但顶端一定是有“冒头”的,即大家“应该”“在同一起跑线上”,但跑下去一定是分出个前后(一定有尊卑)。当然,“某些情形下”,(综合性)能力强的人所获取的利益,“或者”可以“分一杯羹”给“低能者”(所谓“福利”、“慈善”),但如果“低能者”的获取与“高能者”“持平”甚至居然获得更多的利益,“高能者”是绝不会答应的(也有为了“政治正确”而不得不答应的,例如所谓的“黑命贵”,但却会产生对“高能者”的不公平而出现另一种性质的分裂)。“功利平等”下,那些自以为成功的,或者自诩为天生高贵的,一定是以无数“被忽悠”的,失败的,“卑下”的“牺牲者”为代价:牺牲别人为代价——交集的非包容性共有——“损不足而奉有余”——伪文明的内涵。 而“大锅饭”式的平均主义往往被冠以“专制”的恶名,是因为长筷子“冒头”的那部分被硬生生折断(所谓埋没人才扭曲人性)而形成“所有筷子”上下持平(同样是非包容性共有)。 因此,“是”判断语境里的民主与专制都不能消除人类社会的不平等。因为当中的平等观是以“状态”为“观”,而“状态”永远是不可确定的“震荡与重复”。 “慧觉平等”的理念,则是用手掌从上端往下压筷子,令长短不一的筷子上端持平。“上端持平”意味着在真实关系面前——不是上帝面前——人人平等。此时出现的情形是越长的筷子下端反而越低,意思是越有能力的人,心态应该自觉地越谦卑,越感恩——不是对上天、对神佛谦卑、感恩,而是对“低能者”谦卑、感恩。因为,优秀者的优秀,是“与低能的他者比较”才能“有用”。没有他者的“低能”,就如同没有基座的金字塔顶端,优秀者的优秀“毫无意义”——以此为由,上帝让祂的儿子出生在马槽也带有慧觉平等之意。 慧觉平等的“观”,是关系之“观”。以此引申到之前提到的“仁、义、礼、智、信”,同样不是在“状态”的论域(不是所谓的“道德品质”的衡量)解读,而是在“关系”的论域解读——“仁、义、礼、智、信”不能解读为真实关系的“值”,而应该解读为“性质”:真实没有值,真实关系本身亦没有值,故具有真实性(质)——“仁、义、礼、智、信”是人类对真实关系的真实性质的一种“觉悟”。 “从来处来”这个“知道”状态与事实完全一致性的、非逻辑推定的,即不存在因果律,没有因为所以,没有追问,没有自定义意义的,自然而然的随时随地随随便便都可以轻轻松松地用上的答案,反映出引者此时“处在历时性转化为共时性阶段中未正式开始确认的前状态”的思维是处于当下的没有时间差的真实状态。 没有时间差的真实状态。这是“非”判断逻辑属性的第二个重要外延。 没有时间差的真实状态,是一种“来时如何就如何”的状态,亦就是中华思想里真正的“活在当下”的状态;也是禅宗里参禅之人企图达到的“禅定”状态——深度禅定状态之人,“行也禅,坐也禅,语默动静体安然”。 没有时间差的当下不含任何元素,因此不存在“值”,当然也就不存在任何时间意义的“值”(历时性与共时性百分之百兼容)。 自定义真实状态的未来是“未知”属性的不确定。自定义真实的当下是具有滞后性的共时性当下,也就是记忆(先验)的当下。而记忆是“早已流逝”的,“回不了头”的,把握不了的过去。 没有时间差的当下,则是对过去、现在、未来全盘“了然于胸”,全盘“在”的当下。 ——对于迷者,时空有如无穷无尽的房间,迷者命中注定必须顺着次序打开一道道门走过去,直到生命的尽头。对于圆觉者,所有大门都向他同时打开,他可以顺着次序走,也可以随意走进任何一道门,也可以,不走。 |
逻辑后缀学(42)往去处去(一)虚心的自由 送交者: 仁剑[♂☆★声望品衔8★☆♂] 于 2022-03-12 9:36 已读 2692 次 4赞 大字阅读 仁剑的个人频道 +关注 第三节:往去处去(心灵鸡汤“全集”) 我在。 仅此而已。 无论是否会发光,金子就是金子,仅此而已。 “非”判断的“仅此而已”还意味着:非分别,不存在因果律,没有时间差的真实状态的“非”判断自然就没有了一大堆“麻烦”,即没有“是”判断逻辑属性带来的(真类的)纠缠不清。 纠缠不清都与目标有关。 没有时间差的当下不同于共时性的“当下”。 瑞士心理学家荣格在提出“共时性”这个概念时,其“当下”是具有“真值”(目标、标签)的,更带有滞后性的,是以因自他分别而产生的对时间的历时性“记忆需求”为逻辑背景的。有逻辑背景的共时性“当下”叫做“逻辑当下”,“逻辑当下”的意义在于“已取舍”,因此“逻辑当下”也就是“当下的已取舍”。 “凡人”终其一生,分分秒秒、日日夜夜、年复一年,都在“现在进行时”地做着共时性“当下的已取舍”——选择。 共时性当下的已取舍,皆是佛学理念上的“苦”。 我们常常说“人生苦短”。但其实大部分人对这个“苦”的理解皆以价值观来衡量:你日进斗金,我家徒四壁;你名利双收,我碌碌无为;你家庭美满,我妻离子散——“我的价值标签不如你”,我就“比你”苦。 故一般人理解的“活在当下”,不过是“眼前的我正在悠哉游哉地享受着美酒美食美女美好时光”的“因奋斗或因运气而终于选择对了”的当下。 但当我正在遭遇人生不幸之际,还要我活在当下?那真是太岂有此理了,我一定会与劝说我的人“彻底翻脸”。 而佛学理念上的“苦”是——只要做出“自定义是”判断(有真值的判断),就是“苦”,也就“自讨苦吃”地自己把自己“抛进”了“苦海”。 故:众生皆苦。 “非”判断没有最终确定的目标。 通俗地表达就是:“非”判断意境里的目标,说不出个所以然来,也不必说出个所以然来。一旦说出个所以然来,就是“是”判断语境里的目标。 但是,不进行最终确认不等于不作判断。有判断就有“是”,有“是”就“必然”有一个被判断的对象。但“非”判断的“是”是“非显露”、“引而不发出去”的、“说不出口”的,因此是“潜在性的”。 潜在性“是”的目标就是判断者自己:“前我”。 前我没有“值”。“没有值”的潜在性“是”的目标,数学上的表达是“空集”。 前我=空集 “非”判断的目标是空集。这是“非”判断逻辑属性的第三个重要外延。 空集不是“无”,有人认为空集意思是就如同一个空的布袋子。 “空的布袋子”,这是对空集相当形象的理解,带有容纳之意。 但需要强调当中的不同是:所谓“空的布袋子”,所谓“容纳”,在“是”判断语境的语义里,意味着具有逻辑意义上百分之百(容纳)的自由度(注:不是分数自由度)。逻辑意义上百分之百的自由度意味着:放进“东西”“之后”,这个布袋子就不再是空的了(自由度不再是百分之百)(譬如“未恋爱”,意味着我可以与任何人谈恋爱,“爱上你”之后,就不允许我再去爱其她人啦)。 在“非”判断的意境里,空集的“空”既含有“怎么装都装不满”的容纳之意,更有“装满或者不装满”都不会“放在心上”的“空”。因为——无论装满或者不装满或怎么装都装不满——“非分别”:袋子就是袋子——这叫做“客观存在”,这才是真正的“空就是空”之意:无论我是什么,一切皆“空”——空集和任意集合的交集为空集。也就是:“是什么”与“一切皆空”“允许”同时成立(色即是空;空即是色),没有“矛盾”,“放东西前”与“放东西后”根本没有差别。 ——因为:任何“东西”,无论放,或者不放进袋子,都不过是“关系”属性,无论有没有“发生关系”,袋子依然是袋子。 引者“不空”;引者实在;前我=引者。无论我是什么,“我在”的实在性不变。但当“我”作出“我是什么”的判断,又叫做“一切皆空”:“空”的是“我的判断”,而不是“我在”。 因此这个目标叫做潜在性“是”的“空目标”。 “空目标”依然具有因是而是的因果之机,因此“非”判断逻辑属性还是含有“逻辑”二字。即毕竟还是一个源自于我的“客观存在的”“空”的布袋子,意味着还是有约束(有“状态”性质的镜像)所以不是绝对自由(性质),而是具有“非逻辑推定的自由度”。 因此,“非”判断意境里,潜在性“是”的目标空集的“非逻辑推定的自由度”,不等价于“是”判断语境里,目标的逻辑(推定)意义上百分之百的自由度: “非”判断意境的自由度可称为“相干自由度”(不存在因果律的自由度); “是”判断语境的自由度可称为“退相干自由度”(存在因果律的自由度)。 “是”判断逻辑属性的第十一外延指出:当指者作出确认性质的“是”判断时,指者的思维具有自由度,即只有相对自由而没有绝对自由。这个“相对自由”具有的就是“退相干自由度”。指者思维上的退相干自由度与目标的退相干自由度等价,两者之间属于同构(相互映射)关系,两者在“是”判断的架构下存在着自反性。 在“非”判断中,引者与“前我”两者是不存在因果律的互摄互入。 潜在性“是”的目标空集的自由度是非逻辑推定的相干自由度。 因此引者判断过程中的思维状态的自由度也是非逻辑推定的相干自由度。 非逻辑推定的相干自由度。这是“非”判断逻辑属性的第四个重要外延。 非逻辑推定的相干自由度,也就是中华传统思想中的“虚心”。 “非逻辑推定的相干自由度”这个“非”判断逻辑属性意味着什么?这个问题等价于:“怎么装都是空”的布袋子有什么用(“自定义是”判断语境里的“现实意义”)? 有“是”域——“非”判断逻辑属性的内涵之二。 意思就是空集“非”的“周围”能够形成任意多个甚至无穷数个拓扑意义上收敛性的、具吸引力属性的“是”的矢量场或向量场。 “是”的矢量场或向量场在“因非而是”的语境中与“因是而是”的意境中有不同的“意义”。 在上卷第二章第七节中,“是”的矢量场或向量场作为“是”判断操作性指标的“量”,表达的是一个确定点拓扑变换时“可以”产生的位相。意思就是: 可以装某种东西; 也可以理解为“可以是某种东西”; 进一步理解为“可以成为某种东西”。 但“因是而是”的意境中,任何位相都拓扑等价(这里的“价”实际上是“无价”。参考接下来本文第四节讨论的同一性)。即空的布袋子: “可能装任何东西”; 也可以理解为“可能是任何东西”; 进一步理解为“可能成为任何东西”。 “可能”与“可以”,一字之差,在中文里意思完全不同。 “可能”是客观实在的“本质”;“可以”是主观判断对某状态下的对象性质上的“用途表达”。 “可能成为任何东西”绝不是法国存在主义哲学家萨特的“它是什么东西完全可以由意识自己来主观决定”。 意识自己主观决定的必然是自定义的。自定义的自由度必然具有逻辑性,具有逻辑性的自由度最大是百分之百。但是,由于“自定义是”判断讲究“有用(表达)才有意义”,逻辑意义上百分之百的自由度因为“(草原上的野马)没什么用”所以没有意义。也就是说:一旦有意义,自由度就必然少于百分之百。 首先,传统哲学上,任何存在,都是以形式表现:存在在结构及表现上一定含有关联性、逻辑性及必然性三个要素。三个要素决定了形式一定是非独立、非自足、非自决及非自存的。即现实世界里任何形式一定与外力的左右及干涉共存而没有自(主)性。 形式,皆是“是”判断的目标。 形式的自由没有自性。 “是”判断逻辑属性第二外延指出:“是”判断一定是共时性主观判断。 即共时性主观判断的目标皆没有自性。 没有自性的另一种相同语义的不同表述就是:必须遵循客观规律。 因此,“它是什么东西完全可以由意识自己来主观决定”是绝对的谬误。 实现“可以”并不是随心所欲,必然地受制于前、后因果关系的:状态不等价于性质。当“是”一旦实现(表达),目标就成为被相关集合取得了拥有权的交集:圆瓶子里的水“绝不可以”同时呈现出方形状态;但当本质上充满不确定性的圆形的瓶子“变化”成方形的瓶子,当中的水就又只能“无奈地”同时呈现出方形状态。 “自定义是”企图确定目标的唯一性、确定性与封闭性反而令目标成为“瓶子里的自由(状态)”而永远不能完备,同时指者思维的自由状态也因同构关系形成“装在瓶子里的自由状态”。因此,意识自己的主观决定看似主动,其实是——没有自性:一切行为都不能违背客观规律地被“牵着鼻子走”。 其次,根据“是”判断逻辑属性的第十六个重要外延:任何的“是”判断目标,无论如何精确,表面上都相当于欧几里得几何法则确定下的一个点,但本质上都是拓扑空间(连续性空间)里一个充满了种种不确定性(自由度)的离散性的开集。在“可以”未成为事实之前,“可以”作为开集而具有并集的“功能”,即此时的“可以”“性质上”具有“智能性共享”的百分之百的自由度。但这种未实现的“可以”“没有任何现实意义”(“我可以成为比尔盖茨或李嘉诚”这句话毫无意义)。“可以”一定是以实现“可以”为目的,要有意义就必须要实现(表达)“可以”,而要实现“可以”就必然带有主观选择性。萨特认为自由就是选择的自由。但主观选择自身就意味着不自由。因为选择性意味着因选择所造成的既定事实一定只能是“逐个逐个选择”地共时性实现:水每次只能可以选择装在一个瓶子但也意味着同时选择了“不可以”装在其它瓶子。因此,选择等价于“塌缩”。塌缩之后必然地“只能是这样”而不能“不是这样”。因此美国电视剧《西部世界》里的“世界”,无论是人的选择还是机器人的选择,皆会陷入逻辑悖论:首先,我(人或机器人)的反抗必然以服从(我的内心)为前提。有服从就意味着不自由,所以西方人煞有介事的那一套自由观就是个笑话;其次,人与机器人的关系永远只能是对立的关系:为了实现我(人或机器人)的选择自由,必须“反抗”对方为我所做的任何“安排”。这样的“完美”必然有“瑕疵”,即“是”判断不可能完美。 第三,“自定义是”判断是依据后因果关系逻辑的判断,必然地带有滞后性。因此意识自己主观决定的“可以”一定是“守成性”的,“不识时务”的,不轻易“接受现实”的。 当然,如果懂得“放下”,对“可以”采取“来者不拒,去者不追”的态度(尽量减低主观性),永远保持着开集的不确定性的“最大值”,还是可以大大提升“可以”的自由度。但只要还是含有主观性,“可以”的自由度,就始终不能达到百分之百。 如果把空集比作非分别的布袋子(判断者、引者)自身,开集(目标)就是一个分裂后根据逻辑推理确定“既可以且属于也可以或属于”的具有装东西用途的袋子。 开集的补集是“闭集”。 当存在主义哲学的始祖海德格尔把“此在”的在世的状态诠释为“沉沦”、“抛进”了“上手状态”中的“非本真状态”,就已经坐实了其“本真状态”的此在不过是补集为封闭性的、僵化的“现成状态”的闭集的没有自性的开集。 这个开集其它的性质在《逻辑后缀学》上卷已经被充分深入地讨论过,这里不再赘述。 日常生活中常听到一些自信满满的说法:“我就是我,没有人可以改变我”。这里的“我就是我”在语境里绝非因是而是的“我是我”,而是存在主义思维里“是”判断的目标“自身所是的自我”。“是”判断目标作为开集具有不同的位相,“可以”是达至某个位相的操作(行为),位相以“是”的矢量场或向量场的“量”作为操作性指标。由于一个“可以”的实现必然以“非”场为背景共时性地排斥其它的“可以”,因此位相的“量场”具有分化性(离散及发散)及排斥性。 |
逻辑后缀学(43)往去处去(二)必须在与无所住 送交者: 仁剑[♂☆★声望品衔8★☆♂] 于 2022-03-13 10:02 已读 2968 次 3赞 大字阅读 仁剑的个人频道 +关注 因非而是:“是”的矢量场或向量场具有分化性及排斥性。 无论是确定、否定,还是否定之否定,皆必然围绕着一个(有值的)目标,在具有逻辑性的推理(即“逻辑推定”)中表现出分化性及排斥性。 ——与某个或多个“值”捆绑了的心,也就“实”了,就叫做“实心”,实心并不是“我”的本心。把实心混淆成本心,“我”反而就“心虚”了。 “非”判断目标作为空集不存在任何值,因此不具任何位相(或称“任何位相等价”——参考下一节的“同一性”),称为“非相”——非形式——因非相而可能具有一切相(我什么都不是,才可能什么都是)。 “我在”不是什么(具体状态的“在场”或“东西”);但任何什么(具体状态)都必然“我在”——空集和任意集合的笛卡尔积为空集。 这意味着“我在”具有全包含的可能性,因此空集的补集是为复数集(全集)。复数集的意思是开放性的、所有可能的、“或属于”虚数“或属于”实数的“是”的并集。 位相是确定了“位”之后可以取的“相”。因此海德格尔认为首先必须有“在”,才有“在者”——“必须在”,这是一种被“抽象化”的,实际上存在于大众心中因此可称得上“范式”的普遍心理:我们都需要一个确定、安全、熟悉的“家”——在。这个“家”既指真正的家,亦可泛指一切诸如金钱、名誉地位、事业、感情、人际关系、认同及被认同的价值观、工作生活环境及模式等等,皆叫做——“有所住”——我们的求独立,不过是求一个自己喜欢的囚笼。 非相是不确定“位”而具有一切皆有可能的“既开且闭(空集的性质之一)”的“相”——一种“是就是了、不是了就不是了”的相。 因此佛学的《金刚经》有云:应无所住而生其心。 “必须在”与“无所住”,反映出两种截然不同的哲学理念。 海德格尔对“本真状态”(上手状态)的形容“错置了自身因此到处都在又无一处在的无根基状态(无处为家)”不同于佛学的“无所住”。差别在于:后者因全包含而“处处皆根基(处处心——四海为家——是就是了,不是了就不是了)”。 无处为家,是因为“心(有所)住于我”,意思是把“(自)我”“放在心(之)上”了(海德格尔的“抛进”)。由于“我”有着以价值观衡量的七情六欲(非本真状态),把“我放在心上”,心就会随着“我”走(震荡与重复),这叫做“随心所欲”。随心所欲在表面上,“我”是自由的,但实际上是“心”被“我(的欲望)”牵着鼻子走。由于欲望是无止境的,“变来变去”的,总是“不在家”的,所以“心”就有无处为家的慨叹。 ——z=a+bi:当i被b(有值的实数)“捆绑”,就是一个复数z(自我)。z的集合叫复数集C:C是不可排序的非有序域——也就是变来变去,居无定所。 四海为家,是不把“(自)我”“放在心上”,心就“无挂碍”,这亦是“放下”之本意。但是——彻底放下“违背人性”,故笔者认为,对于“凡人”,其实“不放下也可以”的,叫做“我住于心”,意思是让心成为“我”的主人,“我(的欲望)愿意降级为仆从”、“寄人篱下”地随着心走,这叫做“随欲所心”。带着欲望这个“随从”的心,一样可以“随遇而安”,也同样可以“四海为家”。 ——a=a+i:无论我是什么a,i(我在)不变。 《心偈》 心如工画师,巧手描千姿,万法重重叠,五蕴遍遍识: 心集无边业,身败有限时,如心佛亦尔,体性无真实。 心不住于身,身亦不住心,如佛众生然,蕴识转成智; 心身得自在,皆因了相知,圆镜观内外,色空同月日。 ——笔者原创 衡量一个人是贫穷还是富足,不在环境,而在心境。 人心在心境里所处的“状态”:无所住的状态还是必须在的状态,即中国儒学里所论述的“心性”。 “心性”被西方人分为理性与感性(为简化方便讨论,这里把知性纳入理性范畴)。 对现代人来说,“放下”这种心性的学问“没有道理”。什么人权、民主、平等、自由,皆有一大堆“不能放下”的理由——现代人确实越来越会“讲道理”。但往往是:站在“对”的立场,大家都有道理,都对。却没有人愿意正视一个事实就是:两个对立的道理之间会“打架”,小的就是个人烦恼,夫妻不和,大的就是国与国之间的争战。结果往往是:有道理才是没有道理;没有道理却是最有道理(参考本章下一节“难得糊涂”)。 以《逻辑后缀学》的原理讨论:理性在“理论上”属于交集,但由于心性本质上没有任何约束(空集无所住),因此理性这个“交集”永远都因为不能“安分守己”而表现出(本质为开集的震荡与重复的)种种冲突,康德对“纯”理性的“批判”也就仅仅只能停留在“以理性批判理性”的层面; 感性既有“是”判断范畴里开集性质的感性,也有“非”判断范畴里空集性质的感性。 认为有权“可以”而拼命索求,就是开集性质的感性心性。开集性质的感性通俗的说法叫做“随心所欲”,“随心所欲”其实是反映了心境里的心性是受“欲”所困而没有自性,因此反而暴露了内心的贫瘠。故常常有人“奋斗成功”之后,反而有“心无处安放”的空虚感——我们企图确定,其实从来不能确定,我们以为“可以”,其实“从来没有可以过”——生不带来死不带走,赤条条来赤条条去。 心境里的心性“本来”就是“自由”的空集,空集的心性是“随欲所心”的,即任何“欲”都全包含、“安放”在“心”里。“本来”的意思也可以理解为“天赋”的,根本不需要追求。 “没有”才需要追求——“追求”自由,其实就已经是“不承认”有自由,也就是“放弃”了“天赋”的自由。 “非”判断逻辑属性的空集具有非逻辑推定的相干自由度,因此所有可能的“是”的集合“域”与空集的关系是具有百分之百兼容的真实关系。 百分之百兼容意味着:“不排除”任何可能。 即:空集的补集不同于非空集合的补集。后者是分裂性的泾渭分明:排除了其他“可以”之后才能确定“这个可以”;前者是真正有字面意义上的“全候补”性质:“任何情况下什么都可以”。 因此: 因是而是:“是”的矢量场或向量场具有收敛性及吸引性。 “引而不发”的“引”一定是以“我”(自在的、全体的“我”,而不是“是”判断语境的“自我”)为中心,被“我”收敛、吸引的。 具有收敛性及吸引性的“是”的矢量场或向量场,统称为“是”域。“是”域在物理学及数学领域的论述中,被称为“张量场”。张量场中的“张量”,在一般学术讨论中被认为具有“满足一切几何性质和物理规律皆与坐标(参考)系的选择无关的(不变)特性”。《逻辑后缀学》在此对张量的理解赋予更深刻的哲学思想:无论我是什么,“我在”不变,什么都是“我(在)”——无论“可以”向何方发出箭镞——“引”不变——任何“是(指)”都包含在“(我在)引”中。 空集在“是”判断语境中依然具有集合的内涵:空集的补集是全集。在“非“判断的意境中则是一种全体性的内涵。 因此,百分之百兼容也意味着:真实状态与真实关系是共属性的全体的关系。 即:“非”判断是一种全体观。这是“非”判断逻辑属性的第五个重要外延。 海德格尔在思考同一性的问题时,区分思想与存在的共属性中,到底应该以“共”为主导还是以“属”为主导的企图,就始终是“是之为是”之下作出的臆测,把共属性中“共”与“属”具有不分主次的全体性进行了人为的重新分解(产生了偏序关系)。 全体观与一般意义上的主观、客观有什么区别? 所谓的主观、客观,皆是“因非而是”语境中所产生的概念。我们说“非”判断具有彻底的客观性,依然是依照“是之为是”而得出的结论。 “因是而是”可以“知道”主、客观的区别,可以“知道”在“是”判断的论域里“非”判断的“观”具有完全的客观性。但“非”判断自身不存在主、客观的内涵,或者说“非“判断主客一体。“非”判断的“观”,是一种意境里的“全知”,“全知”是行为与行为发生者之间二而一没有界限不可分割的全体观。即“观”的是完备性的“非”判断潜在性目标自身全体。这个完备性的“自身全体”无需比较,即不需要逻辑推定,“不假外求”,历时性与共时性完全同一,因完全的自足、自决、自存(我在)而具有自性(比较上卷第一章讨论的:因非而是的“是”判断中,行为与目标之间因果关系的“逆”不成立,故“是”判断目标没有自性)。 非形式的自由具有自性(注:这里的“自性”依然具有相对属性,本文最后一章会讨论绝对的自性)。 全体观的目标具有自性。这是“非”判断逻辑属性的第六个重要外延。 |
逻辑后缀学(44)往去处去(三)道德,非道德 送交者: 仁剑[♂☆★声望品衔8★☆♂] 于 2022-03-14 9:52 已读 2894 次 2赞 大字阅读 仁剑的个人频道 +关注 具有自性的“可能”,因为空集的性质“不排除任何可能”,而在“是”判断论域的语境中具有彻底的客观性。 具有自性的心才能叫做“初(发)心”:此初心“吾性自足,不假外求”(王阳明)。 自性的心,才是自由的心——自性,与自由等价——故,“非”判断真正具备自由的内涵。 这样的“可能”才是对尼采的“无物为真,一切皆允许”的准确诠释。这种彻底的客观性才是“位相”所反映的“可(以)用”的可能性的本源。相较于“是”判断语境那种必须被“他者”证明的“有用”,这种客观性看似被动,实质是引者了了分明地知道万变不离其宗的前我无论有没有意义都“绝对能用”而永远掌握着“用”的“主动权”(“是”判断中真类性质的“发”必须是“有的放矢”,即“发”必然被动于“目的”,并且“发”出去后“射不射得中”亦不受“我”控制了,因此主动的是“引”而非“发”)。 即:“是”判断的“现实意义”是必须不断地“外求”以证明“有用”;“非”判断的“现实意义”是本来就肯定“能用”且“一直都有用”。 因此: “可能”是:因为不确定,所以确定——“意会”的非逻辑推定的逻辑; “可以”是:为了确定,反而不确定——“理会”的逻辑推定的逻辑。 “可能”在表面上不具备逻辑严谨性的内涵,实质上蕴含着逻辑中不带任何情绪的严谨客观理性——“非”判断意境里的感性——随欲所心——道德的普遍性; “可以”在表面上由严谨的逻辑推导,实质上是受情绪左右的主观臆断——“是”判断语境里的感性——随心所欲——道德的相对性(注:笔者对道德普遍性及相对性的理解与传统的理解不同)。 我们每一个人的价值观,皆是以道德性的“可能”及“可以”作为背书。而反过来我们的道德观,亦不能超越价值观的框架:纯粹的“可能”属于真实的范畴,因此不存在任何道德观或价值观意义(没有框架,即“道”的“万物为刍狗”的境界)。 生命意义里的“可能”始终具有自定义,因此只能以“道德普遍性”勉为其“标准”。 以人类永不厌倦的“谈资”——“爱情”为例:人间的故事,若没有爱情这个元素,往往就显得“乏味”。而爱情故事往往是——我喜欢了一个人,自然就希望对方属于我,也就是“专一”。专一的爱情,人人颂之,并由此发展出一大堆的道德规范。但现实中,种种“移情(爱)别恋”的“出轨”却又无日无之。由此而引起的种种爱恨情仇,就叫做爱情故事——当中的专一与“别恋”之间道德相对性的纠结,就是爱情故事的“主旋律”——其不过就是“是”判断二重分裂之后的“震荡与重复”。 爱和情其实在不同维度:理会爱;意会情, 我们通常认同的所谓“专一”,其实是“爱的专一”,是被交集属性的“且属于”情绪左右,因而是“动物性”的,自定义的,“有(同温层属性的)道理的”,是契约性的,是道德相对属性的,因此一定会“震荡与重复”、“缘起缘灭”的——毫无“高尚”可言;而“情”则具有道德普遍属性,“没有道理”,反而具有“一次过”意义上真正的专一:这是万事万物“可能”的源始(以上关于爱情的论述,可参考笔者的《爱情启示录》)——缘可尽,情永在。 不认同“可能”,及“可以”与“可以”之间的互不相让,皆会造成(自定义)纷争。而站在道德高地之上的“绝不可以”,则是这人世间最大的“恶”。 在自定义真实的世界里,不能没有(相对性)道德,不能不守规则——但有(相对性)道德、守规则的人,永远“吃亏”。 纵观中华民族的历史,特别是近、现代史,会发现:中国人一直以来对“道德”都是“相当的敏感”,继而相当的“较真”(因此就出现所谓的“禁锢思想言行”的封建礼教,令中国人长期在诸如“忠孝两难全”之类的相对性道德中纠结不休)。笔者认为这是因为:在三足鼎立的儒释道三教中,道教的“鼻祖”老子所写的那篇流传千古的《道德经》,令到“道德”一词在中国“不可质疑地深入人心 ”。然而,这“不可质疑地深入人心”的道德观念,再通过儒家锲而不舍的注解后,反而就“出大问题”了——笔者认为:老子所论述的道德并非我们日常所理解的道德——老子的道德是“天地不仁以万物为刍狗”、“天下皆知美之为美,斯恶矣;皆知善之为善,斯不善已”的普遍属性的意境里的理念。而我们挂在嘴边的,礼教式的“某某人道德不道德”的“道德”皆是具有相对属性的语境观念。两者之间是“云泥之别”——我们每每在遣词表意之际,把“不可质疑”的(普遍性)道德混淆为相对性的道德;把老子的不可占领的道德高地的普遍性道德理解为可以占领的道德高地的道德。其结果就是:中国人特别容易——“被诛心”。 中国的儒学,在初期的阶段,是具有道德普遍性意义的“仁”,一种真正合乎天道的理念。但后世儒者不断地把“仁”与种种具有价值意义的相对性道德理念捆绑,就往往令儒学陷入了相当尴尬的处境:一方面,从“道理上”来说,儒学确实是头头是道(人间正道),正气凛然,一般人在其面前只能噤若寒蝉,唯唯诺诺;另一方面,正因为相对性道德就正是只具有相对性,大众往往是“口服心不服”,如此一来,那些一本正经高谈阔论的儒者(有可能这些儒者对自己所说的其实也不那么以为然),稍有不慎就会在民众心里变成了“伪君子”,伪君子其实相当可怜,因为说什么都再也没有人相信了。 普遍性道德,是(真实)关系属性,真实关系,是“非值”的。当我们把道德理解为某种“状态”而千方百计企图“确定值”时(所谓道德标准),由于“状态”一定是千变万化的,所以我们永远“谈不拢”。 由于我们一般所理解的道德,都是与价值观捆绑的相对属性的道德,把相对性的道德观置于“制高点”上,道德反而就成了“凶器”。 占领道德高地,是人世间最大的恶。 例如“德高望重”这个通常在解释中带着褒义的成语,往往会成为“诛心”时更具威力的利器:武侠小说家金庸的小说里,就有许多这方面的情节——被“德高望重”的前辈“背书”之后,当事者也就百口难辨。 如果说,曾经的中国人的“忠孝两难全”之类的纠结具有中华传统道德观自身“内卷”的特点,这种“内卷”经过几千年的磨合沉淀已经达至相当稳定的平衡(中庸之道)状态。那么,二十世纪初的那场“五四运动”带来的所谓“德高望重”的“德先生(民主)”,则是对中华传统道德观的平衡的一次“系统扩张”(即所谓“突破”,此段可参考本文上卷第二章第三节)。这种“系统扩张”本身其实没有什么特别之处,其“功劳”不过是掩盖了旧有的悖论。但“德先生”的本质其实依然是“不具备德高望重资格的”道德相对主义属性,因此必然会“创造”出新的甚至是更大的悖论。如果认识到这一点,把道德相对主义属性的“德先生”作为中国道德观的“选项之一”,那其实是无妨的,因为“迟早”可以被深厚的中华思想“融合”而达至新的平衡。但如果把“德先生”作为包医百病的“神药”,则会动摇中华民族的根本,那一定是中华民族的一场大灾难。 当然,在某些不那么“伤筋动骨”的事情上,中国人特别容易被诛心其实也是“好事”,因为从侧面证明了中华民族是一个能够自省自律的民族——新冠病毒流行期间,海内外中国人自觉戴口罩保持安全距离的人的比率,远远超过西方国家的民众,就是一种自控能力的表现——省人者损,自省者益。律人者人律之,自律者无疚。胜人者有力,自胜者强(摘自笔者的《道德新经》。注:这里的“自律”是有自觉内涵的自律)。 以下【】内的内容,摘自笔者的文章《自由思想批判》,可作为这部分有关道德观讨论的参考。 【道德不是西方人的“自律”。 西方人的自律源自于源远流长的“原罪说”,确定了原罪之后才能树立道德的“标杆”,即道德观,然后以“带罪之身”向标杆靠拢或是看齐,即祈求道德的救赎。西方哲学的道德观,从神权到人权经历,不过是从神的权威到人是所有价值判断的最高原则,其最高成就为康德所提出的相当之高大上却似是而非的“定言令式”。这个可望而不可及的“定言令式”的道德观,成功地为西方人性的解放实现了背书。但这种人性解放的代价是:道德多元论与相对论并驾齐驱,形成相互对立又不可调和的道德辩护与论证的“诸神之战”,任何所谓道德言辞都因为是可望而不可及的东西,失去了普遍有效的权威性而陷入严重的无序状态以至于不可诠释。也就是说,到头来西方人对什么是道德依然是糊里糊涂。但这糊里糊涂竟也产生了意想不到的好处:先把道德模糊化,也就是说,不把道德当回事,再把这模糊化了的道德作为维护利益的挡箭牌或获取利益的政治性攻击性武器。例如:模糊化的道德观,令日本人能够把战争罪行模糊化;令美国人能够理直气壮地在南海、在世界各处横行。 而实际上,道德与政治是南辕北辙的两个概念,捆绑两者是范畴谬误。当真理选择了立场,真理就不再是真理。选择了立场的道德是一种伪道德。把模糊化的道德观与政治捆绑,道德就成了行凶者的武器。把模糊化的道德观与政治捆绑的行为,反而暴露了捆绑者本身就是一个行凶者。 中国人,就成了模糊化道德观的最大受害者。与“原罪说”相反,中国人认为“性本善”,即“善”是与生俱来的,道德不是靠自律而是“自觉”。因此中国人并不祈求道德,而是害怕失去道德。中华文明里两千多年的儒家思想深深地根植在中国人的骨子里,儒家精神流淌在中国人的血液里,即中国人太把道德当回事,把道德当作是一种实实在在而且是相当宝贝的东西。结果就是,当中国人看见别人没有道德时,就发自内心地义愤填膺;当发现自己没有道德时,同样是发自内心地痛心疾首羞愧难当。行凶者正好利用这点,把模糊化的道德观清晰化为“中国人质素低下”这种刀刃。这把锋利的、威力无比的、具有实质性的利刃,不但把中国人支离得血肉淋漓,还起着借刀杀人的效果,让我们自相残杀。 当我们自以为在为捍卫道德而战而进行相互指责攻击时,真正的行凶者在发笑。】 通俗地总结上述有关道德的讨论:西方人的道德观是“装”的;中国人的道德观是“天真地当真”的——当人们煞有介事地思考、长篇累牍地分析、事无巨细地评论所谓良知、道德时,反而是越来越“没有道德”——就像法国香水,其本意是要掩盖贵族们的体臭和污秽。 当我们在为“中国人应该像西方人那样自由奔放还是应该遵从老祖宗诸如三从四德等传统礼教”而争论不休时,都不过是在“是”判断“可以”的架构下的道德相对主义属性的争论。这种争论只能是无止境的“震荡与重复”。 真正的“和谐”,必然是建立在“可能”,特别是“双方都认为可能”的基础上(“可以”之间不能和谐,而只能因“共识”而“平衡”。参考本文上卷第二章第三节)。 如果“我知道”苹果好吃而选择了吃苹果(随心所欲),这“无可非议”——道德相对性。 如果“我知道”我选择了吃苹果是因为“我觉得苹果好吃”这个“现实意义”(或是)的本质是“并集关系(而是)”——香蕉桃子“也可能好吃”——本质上的“因是而是”——面向自身时就是:来者不拒去者不追的随欲所心;面向他者时就是:任何“自由”的选择皆基于“好吃”(相对性的道德观),因此“不排除”其他人认为香蕉桃子好吃并因此而选择了香蕉桃子——道德普遍性。 如果我认为“只有苹果好吃因此我绝对只会选择苹果”就叫做“道德绝对主义(自以为是的专一,换一种说法叫做‘精神洁癖’)”;如果我认为其他人必然也应该认为苹果好吃并迫使他人选择吃苹果,就叫做“占领道德高地”,就必然引来喜欢吃香蕉桃子的人的“反噬”而陷入无穷的“斗争”中;尽管我知道不同的水果各有其不同的口感(知道道德相对性),但却别有用心地告诉别人只有苹果好吃并诋毁那些说其它水果好吃的人,就叫做“占领道德高地的道德骗子”;我选择了吃苹果但反对别人吃苹果,则叫做“道德流氓”甚至是“道德强盗”;无所谓好吃不好吃,则叫做“道德虚无主义”。 不是“存在是合理的”,而是“存在的可能是合理的”。 或者是:存在的合理性是相对的;存在的可能的合理性是绝对的。 具有道德普遍性。这是“非”判断逻辑属性的第七个重要外延。 贴主:仁剑于2022_03_14 9:57:45编辑 贴主:仁剑于2022_03_14 10:04:21编辑 贴主:仁剑于2022_03_22 10:29:43编辑 贴主:仁剑于2022_03_22 11:34:43编辑 贴主:仁剑于2022_03_23 19:49:11编辑 |
逻辑后缀学(45)往去处去(四)人生如戏 送交者: 仁剑[♂☆★声望品衔8★☆♂] 于 2022-03-15 10:43 已读 2939 次 3赞 大字阅读 仁剑的个人频道 +关注 “可能”是空集的本质;“可以”是开集的性质。 “非”判断的目标是空集;“是”判断目标都是开集。 事物都具有“可能”的本质。正因为“可能”的本质,笛·摩根定律才得以成立,事物才能通过“功能性共存”的(并集)辩证关系,表现出开集性质的模式。开集模式的“智能性共享”的实现过程,会表现出“运动、发展、变化的客观规律”,也就是“斗争性”或“活力性”的表现——取决于观察者“命题”的“论域”是(可以的)状态(交集:斗争性)还是(可能的)关系(并集:活力性)——存在的合理性是相对的:相对性通过斗争性或活力性表现: 新冠疫情期间,美国通过以“可以”作为背书的“增印钞票”(斗争性)行为,“狂薅”世界各国的“羊毛”,从而令自己“再次伟大”; 新冠疫情期间,中国充当以“可能”作为背书的“引擎”(活力性)角色,为世界经济可持续发展源源输出活力,从而令自己“在平凡中显得伟大”。 自定义真实的人性,因为具有道德相对性,所以表现出斗争性。 真实的人性,因为具有道德普遍性,所以表现出活力性。 注:上述有关道德相对性及普遍性的论述,千万不要解读为:任何道德上“邪恶”的思想言行都可以接受。而是在面对世间事时要禀持佛学的“四无量心”。当然,凡人或者做不到“无量”,但应该做得到(以无量为内禀的)有“气量”。 空集与开集、并集及交集的关系,就如同中国围棋里棋盘与棋子及棋子与棋子的关系。 棋盘相当于空集;棋子相当于开集。没有棋盘,棋子就“无用武之地”。即开集是建立在空集之上:以“不排除任何可能”为前提,才能实现“可以”。棋盘作为空集具有非逻辑推定的相干自由度,这意味着无论棋盘上有没有划线,无论是划十九条线还是划一百九十条线,无论棋盘上有没有棋子,有多少棋子,无论在棋盘上对杀的双方谁输谁赢,棋盘始终是确定的(对称性的)棋盘(我在)。非逻辑推定的相干自由度的棋盘是我们能否划线,划多少条线的源始先决条件。而当我们最终在棋盘上确定了(对称性破坏)十九条线,就人为地建立了一个“有限子覆盖的样本空间”(破缺):围棋棋盘(在)。棋子就有了相应的“自定义身份”(此在的在者),即初始的意义:围棋棋子(具有退相干自由度的上手状态的开集)。代表着阴阳的黑白围棋棋子必须“抛进”棋盘任何一个交叉点才能有所表现才真正叫做有“现实意义”(相生相克的现成状态)。其现实意义表现在“可以”在棋盘上的三百六十一个交叉点之间“大显身手”(智能性共享的展开)。但每一颗棋子每次只能“可以”放在一个交叉点上,交叉点的意思是已经放在棋盘上的每一颗棋子表面上都“与众不同”,实际上不过是“不能移动(没有了自性)”的“独一无二”的具有开集性质的交集。这个交集的“与众不同”必须与棋盘上其它棋子(“或属于”的功能性共存的或是而是的并集性质的邻居关系中)不断地作是之为是的“且属于的比较(价值性共有的是其所是)”才能反映出来。但随着棋盘上实现了“相互比较”的棋子越来越多,棋子之间越来越“紧(致)”,紧到“没气”的棋子,就遭到被“提子”的命运(真正确定了,也就“死”了)。 交集的且属于,即许多情人喜欢的情话:你中有我;我中有你。但这种爱情,往往因“爱得太过投入(越来越紧致)”而与“留给各自一点空间”的生活(并集)理念相悖,从而令人“喘不过气来”。事实上,现实里交集性质的情人或夫妻,最理想的关系不过就是“相敬如宾”。宾者,客也,即各自始终是独立的,“外延与内涵相悖”的。空集的百分之百兼容,则意味着你就是我;我就是你(下一节讨论的同一性)。哪种“爱情境界”更高?不言而喻。空集中的婚姻关系是非逻辑推定的“情缘”的关系,情缘的关系无分彼此(“非”判断的前状态----因“忘自我”而实际上“没有状态”),共同进退;交集中的婚姻关系则是逻辑推定的“因果关系”,因果关系中夫妻关系的本质是“状态”之间的“名份”关系,“名份”之间或者叫“门当户对”,或者得出的往往是“你(之所以)能够有今天(的状态)全靠(因为)我如何如何”的结论。 不过,被提子踢出局的棋子不必“气馁”,因为所有无论是“活着”还是“死去”的棋子在棋盘“眼中”依然是“拓扑等价”的(天地不仁,以万物为刍狗),是可以在无尽的棋局中“拓扑变换”的(并非海德格尔的“向死而生”,而是如佛学中的“轮回”)。 即只有“可能”为前提,才能实现“可以”,继而“或属于”,才能最终给我们“且属于”的错觉(真实关系中没有真正的“且属于”,因为“且属于”是自定义)。没有空集,开集、并集不能成立;没有“可能”,“可以”不成立,“或属于”就“行不通”;或属于行不通就不可能“且属于”。或者说:“且属于”的有效性是建立在“或属于”之上;而“可以”的“或属于”功能的有效性则是建立在“可能”之上。 因是而是,才能或是而是,才能因非而是地是之为是到是其所是。 这种“非”判断内涵的因是而是,就是中国人所感悟的“顺应天道(初心)”。 “意会”之后才有所谓“理会”,这是“顺应天道”的、真正“符合客观规律”的思维模式。 “非”判断是“是”判断的内禀。这是“非”判断逻辑属性的第八个重要外延。 没有“没有意义”的“非”判断,“是”判断没有意义。 真正有意义的原来是“非”判断;是空集;是“可能”。其意义在于引者判断过程中的思维状态具有非逻辑推定的相干自由度。 “非”判断的定义:思维判断处在历时性转化为共时性阶段中未正式开始确认的逻辑叫停的前状态。 这个“状态”,是我们思维上的分水岭。分水岭的一面,思维不受约束,存在无限可能;分水岭的另一面,思维面临着抉择,也就“从此被困”。 本文笔者把非逻辑推定相干自由度的思维称为“慧”,故“非”判断可称为“慧知”。 绞尽脑汁确定是什么的逻辑思维称为“智”,故“是”判断可称为“智识”(此处可参考中华道家对“识神”的解释。不过,笔者认为“智识”不具备“神”的资格,不妨用另一组词表示:元识)。 识的前提是知;识而不知叫做“昧识”:这里的“不知”往往不是真的不知,而只是只愿意知道自己愿意的知道或只愿意让你知道想让你知道的知道。 关于“知识”一词的更多解读,可参考本文笔者的《知识越多越反动》。 非逻辑推定相干自由度,也可以称为“非形式”。非形式的思维中,任何具现的思维模式都能够同时建立同时共存,这才是真实的“纯精神”层次的——思想自由的境界——这种境界的“创新”才是真正具有“创新精神”的创新。 “非”判断意境的非逻辑推定相干自由度,是“是”判断语境里的创造力(“突破”、“创新”)——退相干自由度的源始。 我们平常所说的逻辑思维,其对象必然具有某种“形式(状态)”,任何形式的成立(包括生成、维持及消亡)皆建立在具有排他性的逻辑推定的基础上。 本文上卷提到:“人生如戏”,就是对通过自定义真实关系建立自定义真实这种行为的通俗表述——每个人都是角色扮演者。 加入了“非”判断逻辑属性的讨论后,“人生如戏”里的角色扮演者,就“允许”三种不同的解读。 第一种解读是“自由发挥的做戏”——这是“摩登的”、现代社会里“绝大部分人”所理解并认同的(自由)含义:一直在同一台戏里“主动”扮演着同一个角色。无论是漫不经心,还是专业认真;无论是配角还是主角;无论是平庸还是优秀;无论是失败还是成功,这个角色的扮演者始终没变——这里的“始终没变”不是下一节所讨论的“同一”,而是我们常说的“自我(同一必一)”。这个被认定的“自我”在人生的大舞台上,必须不断地与他者“做对手戏”,即与其他的角色作“(主观上的)值的比较(互动、配合)”,才有存在意义。但无论其“存在意义”是否有价值、是否曲折精彩,这个“自我”终其一生不过在演绎一出具有逻辑推定的,亦即是具有因果关系的、“做给别人看”的、没有观众就没有意义的戏剧故事而已。如此解读角色的扮演者,往往就“真的把自己当成了角色”(西方哲学的“人是观”),也就是所谓“入戏”了。因为是“做给别人看”,当越是受人欢迎,越是成功时,其实就意味着角色已经被成功塑造得越来越“定型(越来越没有自性的同温层属性)”。在这种情形下,扮演者“入戏”越深,思维自由度反而就越低,即思想压力越大——所谓“主动”的自由发挥不过是“非线性运动变化发展”所造成的假象。 第二种解读是“被安排角色的做戏”——这种“被动”角色在现代社会里被认为是“没志气没出色”的、“失去自由”的因此必须“反抗、改变”的角色。但只要真正有“理性”的人,心里都会清楚:这才是“现实”——我们以为的选择,其实是被选择——前因果关系内在的根本属性决定了前因果关系不允许“创造条件”,角色扮演者永远是“被选定”而没有自性的。 因此,无论是自选还是被选,只要认定自己是某个角色(交集属性的状态),自由都被约束,都有压力。以《逻辑后缀学》理念来理解,就叫做自由度低——智商越高,逻辑推定的自由度越低。 第三种解读是“看戏兼客串”(旁观者、客串者、导演者——情商的“训练”)——看戏,也就“非角色”,戏台上正在表演的所有角色之间的(并集属性的)互动关系就可以“尽收眼底”。看戏的同时,又“不妨”以“客串”的心态在同一台戏里扮演着同一个角色(不介意这个角色在现实里是主动还是被动)。客串的同时,(心理上)更“不排除”还有许许多多不同版本不同角色的“我”能够“非逻辑推定”地演绎(导演)着不同的(虚拟)故事。这种含义下的扮演者背后(或者说“内在”),会有一个真正的“我(心)”,“不带任何有色眼镜地看着(真正客观的知)”那些虚拟的、现实中的“我”在做戏(真正的“慧知”;真正“换位思考”地意会这个世界上所有的所谓的“善恶”“对错”)。 随着“情节”的变化,看戏者也会跟着喜怒哀乐,但“潜意识”中始终有着“疏离感(不融入)”。疏离感意味着:戏中及现实中发生的一切“关我屁事”。“关我屁事”的意思是:戏台上各个角色(人与人)之间逻辑推定的因果关系“与我无关”,但“我”又可以非逻辑推定地为种种情节而“喜怒哀乐”。如此的看戏者,“当然”就不会象角色扮演者“那么累”,看戏者看戏时情绪上的喜怒哀乐中,就没有什么压力及焦虑,看戏的时候就能够尽情地“享受”着“现实与虚拟交叉”带来的“快感”——真正非逻辑推定的自由感——其含义类似于通常用于贬义的一个词:意淫。但“意淫”是为“自我”的快感而快感,而看戏的“我”绝不是为快感而快感。因为,“现实与虚拟交叉”,意味着现实与虚拟中的喜怒哀乐,既可以是一致的,亦是可以“交叉置换”的。可以交叉置换的意思是:喜可以是怒,怒可以是喜;哀可以是乐,乐可以是哀(想想我们当中许多人为什么“喜欢”看悲情戏、恐怖电影、战争片)——如此的人生,“一点也不苦”,甚至是相当“好玩”。当然,看戏者不会为玩而玩,因为那叫做“玩物丧志”,而是在交叉置换的“快感”中,会逐渐剥去包括了现实与虚拟中的,自定义真实的价值观外衣,彻底解开对“自定义”这个“终身贴身保姆”的俄狄浦斯情结的依赖,令精神不断地升华至“无我”(自我从主人的地位逐渐“降级”为仆从,及至无自我,无自定义——真正的思想自由——情商越高,非逻辑推定的自由度越高)。 注一:无我,并非一定要“舍去”。一般人理解的“舍去”,是“是”判断属性的“割舍原来属于我的某些东西”的含义。那样的话,“无我”就是要彻彻底底地把“自我”、把自定义割舍。但作为“凡人”,这需要真正“大无畏”的、彻底承认“完全的非价值”的勇气,这其实是不可能的事。因此笔者认为“无我”可以有一个“最低标准”,就是:不要把那个自我“太过当真 ”,但也不必舍去,那个“自我”完全可以“尽在掌握之中”、可以“玩弄于股掌之上”(所以,在现实中待人接物时,显得诙谐幽默乐于自嘲的人,思维上都不会那么把“我”“放在心上”)。或者是另一种解读,就是之前提到的“放下”。笔者理解的“凡人的放下”,是把“自我”、把一切“是”判断视如“工具”,可拿来用,用完就放(下)进工具箱里,到需要时又可再次拿出来,“反复地用”。 “市侩”地说:上述觉悟“无我观”的方式,比起因为精神上受到打击。而不得不“痛苦地”看破红尘遁入空门的觉悟方式,其“性价比”高得多,因为“快乐”得多。完全的慧知叫“知而非识”,“凡人”难以做到。我们能做到的,只能是一种“游戏”的心态。或者,这就是“游戏风尘”的真正“意义”所在吧。由于是“游戏”,毫无压力及焦虑,我们反而能更积极地以“最大的气量”“投入(深入而不融入)”到人生中去。 注二:千万不要把上述为实现“无我观”所发生的(既是客串角色又是观众又是导演的)心理活动与心理学上的人格分裂症(分离性身份识别障碍)或精神分裂症(思觉失调症)混淆。 前者在觉悟“凡有值的皆不是我”时始终清醒地意识到“我在”。 后两者是在先肯定了“自我”的前提下(双重或多重人格患者对每一重人格中的“我”都是“当真的”),认为“在如何确定(我的)真值”的心理活动中“出了问题”——“历史证明”:凡以“我是什么”为论题的哲学思考,“特别容易”令思考者产生人格分裂或精神分裂。例如:德国哲学家尼采“杀死了上帝”之后,却又企图把“我是什么(人的意志)”无限拔高,殊不知越是妄图超越(自我),开集的紧致性越强,最终尼采就“活生生”把自己逼成了一个精神病人;又例如:反对把道德纳入其哲学体系的海德格尔,由于其哲学体系始终是建立在肯定了“人是”的基础上,结果就是一个“伟大的”哲学家同时又是一个坚定的纳粹主义者,最终也就活成了自己“最讨厌的”、非本真状态的“沉沦”角色。类似的情形在许多所谓优秀的哲学家、思想家、文学家、诗人、艺术家中比比皆是——越是确定交集,开集的相悖性越强。 注三:理解了注一及注二,就可以明白第三种解读并非对前两种解读的全盘否定,否则就真的成了“空想主义者”了。旁观者完全可以,亦应该在思维上“百川归海”地容纳不同场景里的“我”时,“兢兢业业”地扮演现实里的角色(笔者给自己的“个性签名”就是:神圣与卑俗共舞)。 注四:第三种解读中“虚拟的我”绝不是幻想:幻想(其实就是意淫的另一种说法)一定是角色扮演者才会有的心态,是角色扮演者对某种自认为美好的可能(角色)带着一厢情愿的期盼;而旁观者(导演者)对任何“虚拟的我”皆是旁观心态,不会把自己可能成为的某个“虚拟的我”“当真”。 |
逻辑后缀学(46)往去处去(五)博知而慧知 送交者: 仁剑[♂☆★声望品衔8★☆♂] 于 2022-03-16 10:29 已读 2007 次 1赞 大字阅读 仁剑的个人频道 +关注 如此一来,“人生阅历丰富”的含义亦有了新的诠释——两种“活法”具有不同维度的“丰富”——活在交集属性的状态里“充满”斗争性的人生,或——活在并集属性的关系里“充满”活力性的人生: 一个人的一生在现实社会里无论经历过多少具体的大风大浪,如果他始终认定是一种“自我的实现”,即扮演着同一个角色(当局者),那么其“人生阅历”理论上都是线性的(“理论上”的意思是本质上依然是非线性)、单维度的、交集属性的、价值观是明确的、“请不要告诉我如何做,不要试图规划我的人生”的、不情愿作解释亦不愿意听解释的,结果是不承认被“洗脑”但实际上是“证实性偏见”思维的,其偏见甚至是“冥顽不灵”的(“褒义”的表述叫“坚定不移”,“贬义”的表述就叫做“精神洁癖”或“道德洁癖”)。笔者认为:此类“洁癖”是“识”的极端,现实中,人“多多少少”都带着一点此类的洁癖(包括笔者自己:因为笔者的修炼还不够“火候”,因此笔者只能承认,自己亦有类似的“洁癖”)。这种人所收获的人生经验,无论如何丰富,皆属于“智”。如此的“智识”的人生,必然具有“是”判断逻辑属性的十六个外延,永远是“时刻准备着战斗”的斗争性的人生。 活在智识人生里的人,因为要不断“主动地”为自己“增值”,故时刻思考的是事的对错,而对事的起因没有兴趣(例如我因为帮助某人时出了差错,这些人会指责我的差错而对“帮助”这个事因没有兴趣)。这种人时刻需要(立场上)“做对的,或自认为对的,亦要求别人做对的事”,却没有意识到对错的真正“裁判”永远是他者而且永远是不确定的他者,即其选择永远是不由自主的被动,其“值”的“定价权”实际上是“别人”,故这种人的内心永远是“焦裂”的。 如果在扮演现实角色的同时,思维上对这个现实角色及种种虚拟的,或者说是假设性的可能角色都“来者不拒”,也即“开放性气量”心态,其“人生阅历”就叫做“非线性拓扑变换(参考接下来第五节有关系统论的讨论)”的,并集属性的,多维度的(发散思维)。笔者认为,这才是真正的“旁观者清”的,属于“慧知”的人生阅历丰富。慧知的人生,是“笑看风云”的人生。 活在慧知人生里的人,思考的是事(因)的发生,对事的对错“兴趣不大”。慧知的人生不在意“值”,但总是发挥着“最大值”——故圣人后其身而身先,外其身而身存,无私而成其私。慧知的人做的是(不考虑立场的)“该做的事”。“如何才是该做”的裁判一定是自己,即永远掌握着“做”的主动权。 笔者对于佛门“禅修”的看法亦如是:真正“有用”的禅修是开放性的——如电视剧《天龙八部》大结局所说:世事无常,一切皆为修行。 禅修不应该弄得如青灯古佛那般“悲情”,也不应该弄得需顽强坚忍种种清规戒律那么“苦情”,那些何尝不是“顽执”?武侠小说家金庸先生在《天龙八部》这部作品里,就通过“虚竹”这个角色的际遇,对“顽执”描述及嘲讽得淋漓尽致。 如果认为自己“想象力不够丰富”,什么虚拟的、假设性的角色太过虚无缥缈,那不妨从另一个相对现实的角度解读“来者不拒”:就是尽量“博知”而不是“博学”(笔者在《道德新经》里,把老子《道德经》的“知者不博,博者不知”改为“博知而不博识,博知者慧也,博识者智也”)。 笔者认为:学海无涯,博学“太累了”——笔者也曾经“非常努力地”(曾经有好多年,在工作之余,笔者每周都“囫囵吞枣”地看完在图书馆限借的十五本书),因此自以为“非常地”博学。但“一朝万事了”之后,发现自己的“所知”其实还是少得可怜,就再也“不愿意学”了,而只是“知”继而“习”,也就是接下来会讨论的“知行”。 博知的意思是:对接收到的任何正面或负面的信息或个人目前的某种现状,例如:人生必须奋斗、人生可以“躺平”;中国人质素低、中国人质素高;金钱万能、金钱万恶;我穷、我富;普京是硬汉子、普京是邪恶的疯子等等,始终持着不做选择不加评价的(逻辑叫停)“哦,收到”、“哦,有人这么认为”、“嗯,世界上有人持有这种观点”、“嗯,有人愿意选择这样的人生”等等的“态度”,这才叫“客观”,这才不会轻易产生证实性偏见。 博知不会轻易产生证实性偏见是因为:由于“是”判断二重分裂的内涵,所谓对错、善恶,皆为镜子中“镜像的镜像”——当镜子照向别人(他者)时,对错、善恶就是无休止地“震荡与重复”的“偏见”的“识”;当镜子照向自己时,对错、善恶我都“不带偏见地”“懂(知)”,这就叫“自省”。自省之下的自律,不是做对或善的事,而是“做该做的事”——例如中国因疫情而封城,“的确”是“不人道”“不自由”,因此是“不对”的,但却是“该做的”。 如此的“博知”,其实“很容易做到”,“很轻松”、“不必勉强”的,这就叫做“知之为知之,不知为不知,是知也”。如此“人生阅历”最终收获的,是智与慧——觉悟任何“智”不过是“我”被定位;而无论被如何定位,“我(心)”皆不变;或者说“我(心)”其实可以放在任何位置。 笔者对阅读的“态度”也是如此:远至先秦的老庄道家,到佛教的空性哲学,及至西方人称“希腊三贤”的苏格拉底柏拉图亚里士多德到康德黑格尔马克思,再到街坊的九流言情小说四级色情小说,笔者都“来者不拒照单全收”地博知。因为这些作品,无论是曲高和寡,还是下里巴人,反映的都不过是“人性”。 ——笔者对孟子的“食色性也”的解读是:食,指的是物质生活;色,指的是情感,亦就是精神生活;性也,指的是人性。故:人性的表现包括物质生活和精神生活两大范畴。要彻底看透、弄懂人性,必须来者不拒地全面博知人的物质生活和精神生活——也就是:“既要爱财亦要好色”。不过,无论是认同物质第一性还是精神(意识)第一性,作为现代人特别是现代城市人,应该都认同,精神生活比物质生活重要,即使是渴望过上或已经过上优裕的物质生活,说到底亦是为了精神上的“快乐满足感”——在现代社会里,物质生活是为精神生活服务的。那么,由于《逻辑后缀学》是关于思维的学问,思维,是属于精神的范畴。而笔者既然为了这部《逻辑后缀学》呕心沥血,故笔者只能老老实实地承认:相较于爱财,自己更是一位“好色之徒”。 笔者亦不必讳言——这里的“色”,当然也包括“情色”。 笔者认为:情色与哲学,是一种相辅相成的关系——有“品味”的情色,必定带有“哲学元素”;不含情色的哲学,一定是偏激冷漠非包容性的——不好“色”,不是真正的哲学家,也不能成为真正的哲学家。 ——真正博知的人,才能够真正地“发散思维”。 博知的人,才是真正不会被“洗脑”——不坚信任何确定性思维,也不批判任何确定性思维,才是真正的批判性思维:不是为反而反,亦不是“坚定不移”。 ——“不坚信”包含半信半疑但不等价于半信半疑。“半信半疑”含有努力去确认、解读信息对错的心态。“不坚信”,则“信息就是信息自身”。对“信息就是信息自身”的信息全盘接收,就是不批判任何确定性思维,也叫做:不要轻易下结论,这才叫做“博知”——兼听则明:当一个人“什么都知道”,才会有“大海的胸襟”——大海的“伟大”,并不只是接收大江大河的,包括那些乱七八糟的废水沟渠水,大海都会“照单全收”,那才是大海“伟大”的“内禀性”) 以笔者为例,笔者“毕竟也是人”,当然也就有与生俱来的自定义所“命中注定”的局限性,故老老实实地承认,笔者其实亦有着许多“为反而反、坚定不移”的“缺点(洁癖)”。例如,作为一位中国人,笔者也有“天然”的坚定立场,对那些笔者认为是诋毁中华民族的言论,笔者“天然地”,也会厌之、弃之、批判之、反击之——不过,在这个“立场坚定”的笔者背后,始终有一个“笑看云卷云舒、花开花落的旁观者”——我(在)心——这个“我心”“洞明”那些笔者所厌恶的言论皆是“正常不过”的言论;就如同笔者厌恶屎尿“很正常”,但笔者“知道”那些苍蝇围着屎尿的欢快起舞同样“很正常”;亦如同笔者或者有某些自认为“很正常”的言行喜好习惯,但却被他人所厌恶亦“很正常”——当大众对这个世界上所发生的一切都认为“很正常”时,这个世界也就“很正常”了——我们把一些违背常识性社会规范的言行称为“变态”,但在“老天爷”眼中,我们这个上下五千年都是“常态”地一言不合就大打出手的人类社会才真正是“变态”。 本文的论述,并非要读者摈弃“是”判断,亦并非否定逻辑,而是希望通过整部《逻辑后缀学》“有理有据”的分析,“返璞归真”,重新“摆正”“是”判断在人心态里的“位置”:无所住。 也可以表述为:我们的思维,应该从道德相对性的感性(包括知性),到理性,再到道德普遍性的感性的升华。 “是”判断,就是下结论;“自定义是”判断,就是“已经”下了结论;“非”判断,就是不轻易下结论——在意境里意会任何结论。 我们观赏中美两国的影视作品时往往会有以下的观后感:美国的好莱坞大片,情节紧凑,人物性格分明,叙事条理清晰,夸张之余又“合情合理”。特别是一些科幻作品,明知不可信或者说不可能,却能产生让人会作出“原谅”并选择相信的效果,即容易吸引人让人“入戏”。而中国的故事片,则不容易出现上述的效果。这正是因为:在“是(自定义是)”判断的范畴,美国文化中的“理会”能力,已经是无人能出其右。但是,在“叙情”的作品里,例如笔者最近观赏的一出中国的舞台诗剧《只此青绿》(类似的优秀作品,随着中国国力的增强已越来越多,例如2022年冬季奥运会的开幕式),当中那种恢宏幽远深邃的意境,则是美国文化望尘莫及的。 再有就是,由于理会一般都带着逻辑立场,而逻辑立场皆吻合个人主义者的自私性,故理会的叙事模式特别迎合大众对自我认同的口味,也因此美式的“理会式电影”容易令人“心服口服”。而中国的作品,往往侧重于牺牲个人利益强调集体主义的共情意识。可惜的是,“共情”这种靠意会的东西不容易表达,结果就是:优秀的表达往往会把人感动得一塌糊涂(对不起,笔者正是那种容易“被骗”情感的人,常常是一边写着、想着貌似理性的东西,一边被共情性的优秀作品骗得老泪纵横)。但优秀的表达需要有深厚的文学、艺术、哲学、历史等等综合性的“功底”,这不是一般人能同时拥有的,因此中国的影视作品里,优秀作品不容易出现,反而是不少作品往往因过于煽情让人有“假”的感觉而得不到大众的认同。 在个人主义大行其道的当今世界,中国政府还能够以共情意识主导着国民意识,实属不易。 每个人的心灵,由许多不同的弦(是)组成。这些弦不去撩拨,本身没有意义。撩拨这些弦,它们才会发出不同的声音。撩拨的意思,是轻轻拂过。拂过,意味着不执着。不执着,意味着在每一根弦上,都不能停留太久。非(无)我,就是我其实不是弦,但当拂过弦时,刹那间我“是就是了”那根弦。即使是音色最好的弦(是),如果紧紧抓住不放,它是不会发出任何声响的。放手,这就是“非(无)”的意义(不是了就不是了)所在。此外,如果每次都只是撩拨同一根弦,即使那是音色最好的弦(是),也单调得令人乏味,这就是“可能是”任何一根弦的意义所在。 不执着于任何“是”,又不拒绝任何“是”,才能弹奏出美妙动听的和谐乐章。 我是谁?我不是什么,我什么都不是。 但当我在弹奏、倾听美妙动听的和谐乐章时,我就(都)一定会“在”——我不是任何“音(符)”,但任何“音(符)”皆因我“弹奏、倾听”这种行为而产生及生效。 知音,不是说在同一根弦(不是“同一条战壕里的战友”)上。而是能相互配合,在不同的弦上,共同弹奏美妙音符的——“智能性共享”的共奏者、共鸣(共情)者。 遗憾的是,笔者在日常的人际关系互动中发现:身边绝大多数的人,思维上的“自定义是”已经根深蒂固。往往是笔者说的是“意境语”,听者却总是以“语境”来解读(理会);笔者讨论的是并集属性的关系,听者却总是解读为交集属性的状态——我谈情,你却说爱——我谈“和合”,你说“分化”——用粤语来形容就是:鸡同鸭讲——世界,在“分化”的路上“渐行渐远”。也就“逼得”笔者“狠下心来”,写出这部《逻辑后缀学》。 知音是何其难寻! 《声声慢·侠骨柔情》 ——希声知音,稀奇知心。琴瑟难望,长嗟叹息。 舟车与共,尽数人家,于飞好梦春酣。 却也原来,不识袖里平章。 春风霎间已旧,冷戚戚、转眼秋寒。 到底是,晚霞图朝露、顾盼茫然。 还见冰心映照,日月蕴精诚、沐浴山川。 何必分别?笑我对影成三。 辛劳始终不悔,醉红颜、好色无妨。 练就了,义胆忠心汉、气短情长。(笔者创) |
逻辑后缀学(47)往去处去(六)受训者 送交者: 仁剑[♂☆★声望品衔8★☆♂] 于 2022-03-17 11:07 已读 2779 次 3赞 大字阅读 仁剑的个人频道 +关注 逻辑后缀学》上卷第二章关于“自由”的第七节里,在“是”判断逻辑属性的第十二个重要外延中指出:目标具有的确定性、收敛性、不兼容性实际上就是指者的思维被约束、封闭、局限、保守的反映。 思维本身因空集的内禀性质而天然具有自性,因此“理论上”没有任何所谓的“他者”可以约束思维。思维的被约束,其实是思维自己因自他分别而“创造”了他者来约束自己。因此,要想思维不被“自己”约束,就是不要让思维本身成为一个“真类”。 问题是:只要我们一作出确认性的“是”判断,我们的思维就一定是一个“真类”。 怎么解决这个“问题”? 在作出确认性“是”判断的“同时”——逻辑叫停——身处其中的同时置身事外——“凡有值的皆不是我”时始终清醒地意识到(知道)“我在”“定值”。 笔者认为,让思维自身既“置身事外”又“身处其中”的办法,叫做“深入而不融入”。相当贴切但不是十分准确的表述——深入:如同插进水中的筷子,自身不会有变化(逻辑叫停的我在),但在与水“亲密无间”的接触中能够“知晓”水的一切(客观的我知);融入:如同溶解在水中的盐,盐所认识(主观“是”判断的识)的水其实是已经包含了盐自身在内(真类)的盐水(已完全彻底地入戏变成了角色:我是某值。有了某值,就产生了依赖与封闭的“生命悖论”。而“深入”在表面上“置身事外”,实际上具有真正地“全知”水的开放性)。 故而,整篇《逻辑后缀学》,“说来说去”,不过是说心态的转换——一部“完备”的“心灵鸡汤”:真正能够“不融入”,那可是“超凡脱俗”,叫做“跳出三界外,不在五行中”,“凡人”难以做到。 “已被污染”的我们,能够做到的,是尽可能“持守心灵中最后的一片净土”。 “深入而不融入”的思维,亦就是笔者在《让五人死亡还是一人死亡?》的政治性文章中首次提出的“受训者”理念(一种心态的思维模式):我们既不是(西方理念中)世界的主人,也不是(注:这里的“不是”是因为“暂时”做不到)(东方理念中)世界的客人,而是“受训者”。 以下【】号里的内容,摘自笔者的文章《让五人死亡还是一人死亡》,可加深读者对“受训者”理念的理解。 【人,是这个世界的客人。 既然是客人,去到别人家做客就会自觉地守规矩,不会乱翻乱动人家的东西;既然是客人,对这个世界提供给我们的一切款待就会怀着感激的心情,并自发出回报的愿望;既然是客人,就不会有太多的占有欲望,就没有必须获取的压力,也就没有失去的恐惧;既然是客人,就可以轻轻松松地参观游玩这个美丽的世界。人们出去旅游,不都是怀着愉快的心情的吗?大家都心情愉快,又怎么会有争斗发生? 我认为,这样的世界观比西方那些天花乱坠的哲学高深得多,既高深又简单。中国人一句民间的俗语:生不带来死不带走。就已经解决了西方哲学两千多年来的哲学争拗。 我们是世界的客人。这个思想源自于佛教的“无我观” 。(痛感于现代人对宗教和迷信的理解已日益混淆,关于哲学与宗教的关系特别是佛教的无我观我会另文分析。这里只简单谈我的见解:“无我观”与“人是目的论”是完全相反的两种观点,“无我观”是真正的觉悟,而“人是目的论”只反映了西方人的张狂,一粒微尘上的人类,凭什么认为宇宙是为我们而存在?)“无我观”与西方以我为出发点的哲学思想截然相反,因此两者对个人价值的看法也是截然相反。但正因为相反,也就解决了西方哲学难于解决的问题: 西方政治哲学的个人主义思想必须以宗教上的最高道德标准来约束,但西方宗教的我和上帝是一种二元的关系,因此这种约束是被动的(尽管康德哲学在努力摆脱这种被动性,但根本不成功)。西方吹捧的法制观念更是一种被动的约束。而“无我”是一种出自内心的感悟,一旦感悟,就成为一种自觉,这种自觉是无需任何神佛来约束。自觉之后的言行,也就自自然然顺应天意,顺应大道,顺应民心,同样根本无需那些繁复的哲学或法律理念所订立的人为道德标准。 “我们是世界的客人”这种东方思想,是人类唯一的希望。 但我又意识到:这依然是一个空中楼阁。 因为这是一种不思进取的世界观。 不思进取的世界观如果没有外部的压力,也未尝不可。可惜这个世界还有其他的人,除非全人类都不思进取,否则你不思进取就会被淘汰。过去的中国正是因为不思进取,遭受了无数丧权辱国的惨痛经历。现在的世界更是全球化的互动,没有一个国家能够独善其身。我这个“客人观”肯定被人唾骂。 西方的“主人观”不是世界之福,东方的“客人观”也是行不通。 怎么办? 能不能够把东西方南辕北辙的观点融合? 我们常说东西方交流,各种文化的、经济的、思想的。为什么只限于交流的概念?为什么不能融合? 特别是思想上如果能够从根本上且不是貌合神离的融合,将彻底改变人们的世界观,其意义将是不可估量的。 尽管我前面几节都是在批判西方的政治哲学,但我却又认同:西方政治哲学有关治世的理论,其实都十分合理,问题是缺少了一个正确的支点,没有正确的支点,种种理论就没有了坚实的立脚点。 怎样设立正确的立脚点? “我们是世界的主人”?这个支点会引致欲望的滋生。况且,生不带来死不带走。这个主人的身份难以成立。 “我们是世界的客人”?这个支点太过消极。况且,明明我们每时每刻都感受到自我的存在。高僧大德或者能领悟“无我”,凡人是无论如何都难以否认“我”的。 那能否换一种方式: 我们是受训者,受训的地点,就在这个世界。 这样的观点,能够在东西方两种世界观之间取得了平衡: 因为不是主人,我们就没有获取的理由;因为不是客人,我们也不必消极对待我们应该得到的一切。 这样的观点,也就解决了所有问题,因此我们可以作为哲学讨论的正确立脚点: 从行为的层面:既然是受训者,我们有权使用这个世界上的一切,包括地球资源、财富、生命等等。但既然是受训者,我们的权利就受到很大限制。因为我们是受训者,世界的一切只是提供给我们训练时用的课题、环境、设备、机会、考验。 因此,我们只能使用,而不是拥有。 拥有变成了使用,是整个哲学思考的新的、正确的思路。 从道德的层面:既然是受训者,我们就不能拥有。不能拥有,利己主义的意识就大大减少。而利己主义和利他主义有着天然的反比关系,利己意识少的人,利他意识就会增强。这样一来,原来难以达到的道德最高标准:正义、公平、良心、博爱、善等等就成为不难达到的要求。 我们是受训者。这种思想为利他主义的实现扫除了障碍,而利他主义的实现,才是人类和平幸福实现的正确道路。 从心理的层面:既然是受训者,我们可以享受生命中一切的美好,包括自由、幸福、逸乐、家庭、朋友、爱情、荣誉等等而不必拒绝。既然是受训者,我们也可以承受生命中一切的苦难。因为,这些都是受训的课题和内容。这样去理解,我们就会变得从容坦然。 从思想的层面:我们是受训者。受训达成的目的才是我们的人生目的以及意义。为此我们将少了许多得失方面的为什么的困扰,我们将能够卸下获取及拥有的包袱,轻松地积极地学习和进取。最后我们依然会得着,得着的将是永远真正属于我们拥有的——智慧。】 以受训者的思维模式思考,就可以最大程度上消除悖论带来的纷争。如果“人人”都如此思考,如此处世,这个世界就会平和得多,亦真正是充满活力的世界。 对于受训者,人生是受训场所。 受训场所中,世界、社会、家庭以及个人这具“肉身”,财富、名誉、地位,我们每时每刻面对的任何事物等等一切的“是”判断目标,皆成为受训的工具、器械。 通过对各种工具器械“爱财好色”地“尽情使用”,觉悟任何工具器械都不是“我”而是“我的”(目标),但任何什么(目标)皆因“我”所指(根本因:分别心)才是目标,更进一步觉悟任何“指”之前(前状态)必须先“引”(第六节讨论的“逻辑位移”)。 故受训者每日每时每刻的受训“课程”的具体内容就是:使用工具、器械,反复“练习”“指”与“引”“两个动作”。 觉悟“引”,就是对内禀的溯源——把所有“我的”标签去掉(噢,可以简称为“去我的”——整部《逻辑后缀学》下卷,其实就是在讨论为什么要“去我的”及如何“去我的”),让二重分裂的“我”回归“一”。 溯源,亦是一种探索:人生道路上,应该是“快乐地探索”——受训者的探索,并不是“自我的实现”,而是“去我的”,因此不必“奋斗”更不必“艰苦奋斗”(没有通读《逻辑后缀学》的读者,可能会就这句话“毫不客气地”批判笔者)。快乐地探索,也就是“游戏风尘”——游戏风尘,是不会苦的——笔者自开始“受训”之后的人生,就“一点也不苦”,而且“相当好玩”:笔者依然会“兵来将挡水来土掩”。不过,是作为“局外人”进行“沙盘上的兵推”——深入而不融入。 但是——尽管我不苦,我却“不得不”为众生而苦——因为还有个“我在”——“我在”,与众生同一(下一节讨论),我就“不得不苦”。 既然是“游戏”,也就既不必急着“顿悟”,也不必那么严肃认真刻意地(其实是相当乏味地)“时时勤拂拭”——因为,急着顿悟或时时勤拂拭,都还是执着。 空集是非空集的“内禀”;慧是智的“内禀”;真实是自定义真实的“内禀”。 随欲所心才能随心所欲。 真正确定了的,就必然是“死(气沉沉)”的(紧捏着的琴弦不会发出声音);不确定才意味着是“活”的。但是:“死”其实也有死的意义——智与慧应该兼容并重——这才是中文里“一岁一枯荣”的真义(因此中国盆景文化里有“神木”一说,笔者据此而著有《盆景里看世界》一文)——“或属于”“死活”的并集的不确定性才显示出“活力性”,事物从而依据自相似原则及共相等原则(本文第五小节会讨论)构成一个形(智)神(慧)俱备的、活泼跳脱,丰富多彩的、具有千变万化的多样性的、相干或退相干以及“上手状态”与“现成状态”“真假随意”的世界。 此时如果有人问引者:往何处去?引者的回答是:往去处去(不是了就不是了)。 这同样是一个“是”判断语境“非”判断意境的“标准”的答案:一个非逻辑推定的,相干的,即是没有因果律,没有因为所以,没有计划,没有追问,没有时间差,没有自定义意义的,自然而然的随时随地随随便便都可以轻轻松松地用上的答案。 淡然往之,泰山崩于前而色不变的淡然往之,这也是意义。轻装上路,这也是好处。但仅此而已。 反观“自定义是”判断的“去处”,为了“可以”成为那些言之凿凿得到证明“肯定”有好处的“我是谁”,为了金子“可以发光”,需要义无反顾地不惜前赴后继赴汤蹈火万死不辞勾心斗角尔虞我诈一将功成万骨枯地前行。 至此,“处在历时性转化为共时性阶段中未正式开始确认的前状态”与前、后因果关系的关系可以用十个字总结:从来处来我在往去处去。 十个字之间不设标点符号,是表示前状态是不需要逻辑推定没有因果律没有时间差的真实状态,真实状态与前、后因果关系的关系是百分之百兼容的真实关系。真实关系中没有焦点,却又处处焦点。 贴主:仁剑于2022_03_24 23:45:22编辑 |
逻辑后缀学(48)往去处去(七)知继而行 送交者: 仁剑[♂☆★声望品衔8★☆♂] 于 2022-03-18 11:11 已读 1612 次 1赞 大字阅读 仁剑的个人频道 +关注 从来处来我在往去处去。对这十个字的理解,可参考目前高科技下流行全球的所谓“监控摄像头”所带给我们的画面感:镜头里的人永远是“从来处来”地走进,又“从去处去”地离开,而摄像头始终不变地“无一遗漏”地如上帝视角般“我在看着(非识之识)”。中国艺术家徐冰以此为灵感从“复眼”的视角创作了“有史以来第一部没有演员也没有摄影师”的电影:蜻蜓之眼(2017年首度面世。蜻蜓的复眼类似于:没有焦点,却又处处焦点)。 你是等爱的棋子 我就是爱的棋盘 方寸能容天地 灵台慧照十方 你自纵横 我来承担(笔者创) 每个人,其实都可以是棋盘。不过,每个人,现实中都“行棋子之事”。 常人看哲学家都有病,但哲学家看常人亦是有病。双方谁也不服谁,就只能去问上帝——真正的“上帝视角”,永远是“知而非识”:如同我们观察蚂蚁苍蝇的行为时,对蚂蚁觅食、苍蝇逐臭的“意义(识)”我们都知(深入)。但“不须提醒”,我们也知道我们不是蚂蚁苍蝇,因此我们“当然”不会(融入)像蚂蚁那样觅食,不会像苍蝇那样逐臭。因为蚂蚁觅食及苍蝇逐臭时的“兴趣”,与我们研究蚂蚁如何觅食及苍蝇为何逐臭的“兴趣”,是完全不同“层次(维度)”的兴趣。“知而非识”还有一重含义:蚂蚁苍蝇在觅食逐臭时的行为成功失败与否(也可理解为所谓的对错与否:蚂蚁苍蝇自己或者会判断对错,作为观察者的我们或者也可以判断“它的”对错),只与蚂蚁苍蝇自己有关而与我们“一点关系也没有”。因此老子的《道德经》曰:天地不仁,以万物为刍狗。由此看来,西方那个对人类种种“错误行为”暴跳如雷还要进行末日审判的上帝,实在是“咸吃萝卜淡操心”——多管闲事:无知则愚,有识则昧(见笔者的《道德新经》)——这样的“上帝”,同样有病。 而“凡人”的视角:“识而不知”者,是为“迷者”。迷者其识,具有排他性、局限性、(追求)安全性、熟悉性。迷者一旦处在“陌生”的“不识”的场景,就会惊慌失措,往往出现“为反而反”或“盲从”两个极端(参考依赖“导航”的驾驶者——现代文明的结果:每个人已经处在越来越多“陌生”的场景——网上信息越丰富,我们对世界越陌生:当传媒通过“话语权”铺天盖地陈述某个“事实”或“意识形态”,我们就不得不信之、随之——我们的“安全感”,不过是人云亦云之下的,“众口铄金”的具有导航性质的“识”。我们的批判性思维,不过是依据导航选择不同的路线而已);能做到“知而非识”的“凡人”,是为 “觉者”。觉者对“场景”没有熟悉或陌生的区别,觉者其所谓的“识”,是不同场景下“自自然然就有(转景自如)”的,真正“胸有成竹”的“慧知”。 要成为“觉者”,首先要成为“受训者”。 受训者:知继而行。 什么是“知继而行”? 受训者的方法论,不是如何识,而是如何知。 “知”有两个层面: 知识的知,是为识而知,其实是具有“智”属性的理会的知; 知行的知,其所行因知,是具有“慧”属性的意会的知。 为此,“知足常乐”这个成语就有了两种解读: 第一种解读,就是传统的解读:重点在“足”——满足。满足什么?满足某个“(价)值”的获得。“知”有“懂得”之意。故此处的“知足常乐”意思是:懂得(对所获得的某个“值”)满足的人常常快乐。但笔者以为:这里的“知足常乐”只有在“古时候”“才有效”。以前的科技不发达,信息闭塞,人们一般都生活在一个小圈子里,自给自足,相对容易就可“坐井观天”满足地悠然自得。而在科技、信息发达畅通的今天,即使是“宅男宅女”也“能知(识)天下事”,在不断地受到外界种种大量的眼花缭乱的“值”的冲击下,既会主动地,亦会因失去抵抗的能力而被动地“心不足”。 第二种解读:重点在“知”——知道、懂得。此处的“足”是“足够”之意。故此处的“知足常乐”意思是:懂得足够多的人常常快乐。互联网,本应让人“懂得(知)”更多,但遗憾的是:我们获取互联网的信息往往只是为了识别。科技、信息发达畅通的今天,人们并没有因此而懂得更多,而只是“识”得更多。“识”越多,佛学理念上的顽执越多(笔者为此写过一篇《知识越多越反动》的文章,当中强调“反动”的不是“知”,而是“识”)。“识”表意为“见识”,质意为“辨别、区别”。现代人每天每时每刻都不断地为接踵而来的种种事件作对错、善恶、好坏等等的辨别,并不断地从中选择自认为对自己有利的结论。不断地辨别、选择,已经成为现代人的思维模式,对某些特别事件的辨别、选择,往往更因为“吃瓜群众不嫌事大”而在网络上形成一股股的“风暴”。而为什么要辨别、选择,为什么有对错、善恶、好坏,已经没什么人去深究,也就是“不懂(不知、无知)”。故现代人的内心普遍是“焦虑、焦裂”的,难以真正“悠然自得”地快乐。 笔者曾遇上过这么一件事:一位老人购物后付款时,因技术原因卡里的钱转不了帐,此时跟在后面的一位女生为他把钱付了,之后没有留下任何个人信息就走了。老人感激之余,把此事告诉了当地一个华人组织的负责人,让负责人把这件事传扬出去,也希望能因此而找到这位女孩以便还款。负责人按他的意愿宣传了这件“好人好事”,自然也收到了不少“好人一生平安”之类的“好话”,但却有人发表了以下的言论:“我真担心这个做好事的女孩以后是否还会继续做下去?本来就不图回报,结果像通缉犯一样到处被找,是何等的尴尬,这个老头也是的,假如不想受别人的恩惠,把钱以无名氏名义捐出去就好啦,何必如此嚣张”——总是从负面解读信息的人,往往就是内心焦裂之人。 如何“懂得(知)”足够多? 用意会的知去理解万事万物,用意境去意会任何“是”判断语境的“知识”,就是受训者的方法论。 故此,正如这部作品所不断强调的:《逻辑后缀学》并非否定“是”判断、并非否定逻辑,而是“纠正心态”——为什么要“知”及如何“知”——知识应该以“知行”为内禀。 “知继而行”,不是程朱理学的“知先行后”。 “知先行后”有着浓重的“识”意,也即功利性的价值观,即“知先行后”等价于“是”判断。这里的“行”具有分析、选择目标(结果)的逻辑当下的共时性属性,共时性属性的结果,必然与对错、好坏等捆绑,也就一定“多事(矛盾)”,因为必然具有“是”判断逻辑属性的两个内涵及十六个外延。 “知继而行”,是“非”判断意境里的“做该做的事”——其“行”具有纯粹的实验(也就是受训)属性——“纯粹的实验属性”的结果是:历时性的“材料”与共时性的“材料”(不含价值观的“知”),无分彼此不作选择地“随缘”地“和合(百分之百兼容)”后,自然而然而得出的,“没有偏见”的结果——此结果就是纯粹的“结果”自身,“结果自身”是没有时间差的当下的“少事”甚至是“没有事(没有对错没有矛盾)”的“和谐”的现量。此现量是无需证明亦无需证伪的“明摆着”的实证。 “知继而行”,亦不等价于阳明心学的“知行合一”。 笔者把“知行合一”作为“知继而行”的“内核”。 但本文笔者理解的“知行合一”与王守仁的理解不同: 王守仁的“知行合一”,是一种相当符合真实关系的理念。可惜的是,由于始终带有“良知善行”之意,即心里其实还是揣着一把具有道德相对属性的自定义“尺子”。“有尺子”的知行合一,也就有了“局限性”,也就“有问题”了:故明清时期特别多迂腐之“腐儒”;特别多为后人所诟病的“封建礼教”;到近现代诸多研究儒学的学者,亦因困囿于何为善的合一而争论不休,乃至越研究越糊涂,已远远偏离了儒学“知之为知之,不知为不知,是知也”的“至简”的初意。 故而笔者在此给予知行合一新的解读:真正的,可作为“内核”的知行合一的“知”,必须是道德普遍属性的“完全意会”,也即是“前因果关系的历时性与后因果关系的共时性百分之百兼容”的全体观。具有全体观内核的“(全)知”才是达至全面的“认识论”,以此为内核的“而行”,就是“知之为知之,不知为不知”地做该做的事——以道德普遍性的知行合一认识论背书的“而行”的治国之道、治世之道是:“知行合一”为理念核心;“知继而行”为理念实践;“知先行后”为实验(方法、工具);“知而非识”为目标——而这目标,就是内在那颗“非识”的本心:每个人,都行走(受训)在“道”上。此“道”,没有贵贱之分,一视同仁:不会因为你穿着名牌鞋子行走,我穿着草鞋行走,你的“道”,就比我的“道”高贵。 从来处来我在往去处去。对这十个字的理解,也可以参考以下描述:人生就是参加一场盛宴,宴席上有一个巨大的转盘(开集),转盘上摆满了各式酸甜苦辣咸的食品。绝大部分的人皆会关注着自己的人生,会挑自己喜爱的食物,这就叫做“识”,也叫做“智”,也就充满了种种不确定,种种危机:只吃自己喜欢的食品,自然就会“错过”了品尝其它食品的机会,这就叫做“有得必有失”。不想错过但又不得不错过,则叫做“患得患失”,就有错过的茫然。各个“挑食者”之间人际关系的“互动”:或者是不断炫耀自己所吃的“好东西”,或者是千方百计要吃到“好东西”,或者是指责嘲讽他人的选择“愚蠢”,这就叫“斗争”。也有极少数的人,只是享受,享受着人生的分分秒秒:转盘转到眼前的食物都不妨尝一尝,这叫“来者不拒”,久而久之,转盘上所有食物都尝遍了,连同所谓斗争、炫耀、无奈、错过、茫然等等行为带来的情绪,都“全包含”作为食物来者不拒地“尝它一口”,这叫做“知”,也叫做“慧”,这才是真正的充满活力的“享受人生”。对转走的食物,不在乎,不留恋,不惋惜,不失落,这叫做“去者不追”。尽管“不追”,但丰富的“味道”已累积、沉淀在我们记忆(知)中,这叫做“回味无穷”。“回味无穷”地思考的人生,才叫做“有意义”的人生。如果转盘前的人都是这样的“受食者”(慧者),他们之间的对话一定是充满了睿智。制作这席筵席的“上帝”一定会觉得欣慰而不是暴跳如雷。 慧者看世界一定是充满喜悦的,因为他们的内心“本来”就是一个伊甸园。 来者不拒(是就是了),去者不追(不是了就不是了):理解了真实关系,“抛进”世界的“受训者”才可以真正用这八个字去面对(智能性共享)人生。 |
逻辑后缀学(49)难得糊涂(上) 送交者: 仁剑[♂☆★声望品衔8★☆♂] 于 2022-03-19 10:44 已读 2198 次 2赞 大字阅读 仁剑的个人频道 +关注 第四节:难得糊涂 从来处来我在往去处去。 “可能”是:因为不确定,所以确定。 无论是自身所是、是其所是还是是之为是的讨论,“从来处来我在往去处去”这十个字皆“没有什么意思”,因为没有任何确定的含义。没有确定含义的含义,学术上也叫做“模糊性”。即在“是”判断的论域里讨论“非”判断的真实状态,及真实状态与前、后因果关系之间的真实关系皆具有“逻辑意义上没有确定含义”的模糊性。 在“非”判断论域里讨论,“模糊性”等价于“非逻辑推定”。 非逻辑推定的模糊性,笔者也称为“逻辑混沌”。 “逻辑混沌”之意,是逻辑以“隐性”存在于“非”判断的“混沌”中“未表达”。“隐性”意味着混沌中的逻辑具有“隐藏对称性”——传统的四个逻辑基本原理则是“对称性破缺”的产物。 “非”判断是客观判断,即客观判断的目标都具有模糊性。因此,在“非”判断中,客观性等价于模糊性。 在“非”判断中,引者与“前我”两者是不存在因果律的互摄互入。 即:客观判断中的思维状态具有模糊性。 “非”判断是模糊性判断。这是“非“判断逻辑属性的第九个重要外延。 “非”判断的“模糊”,并非“是”判断论域里的“不确定”。我们一般理解的确定,皆是自定义(互异性)。在《逻辑后缀学》上卷第六章讨论过:后因果关系具有排斥性及模糊性两大属性。但“是”判断论域中后因果关系的模糊性与“非”判断论域的模糊性含义不同。前者的模糊性有两个层面的含义:一是企图确定(交集的)所属,却无奈地发现始终不能确定(始终是开集性质);二比一“进步”,认识到事物不可能最终确定,因此“懂得”用辩证的“或属于”(并集)。 或属于层面的不确定,中国人也是早有心得,并运用在具体的处世哲学中,那叫做:难得糊涂。深谙难得糊涂的人,反而能够真正地洞明世事,日常处事会如同上海人所说的那样:拎得清。 中国古代辩证法的策略,就是在整体思维中通过模糊性纳入偶然性,根据主客体的随机变化来调整思维与行动,等于是充分运用了并集“或属于”的难得糊涂的灵活性。这种策略,在政治、军事、文化艺术的发展上非常有利,更是源远流长的中华文明(参考中餐桌上的“转盘文明”)的底蕴所在。但在需要精确的量的分析的现代科学中,“难得糊涂”就给人以“不靠谱”的“差评”。 (在国际上有一种“共识”:以中华文化圈为中心的亚裔学生的学习成绩普遍优于西方国家的学生,但现代科技文明的发展却是由西方人所主导。这种怪异现象产生的原因可以在上述讨论中找到答案)。 不过,本文上卷对“靠谱”的确认性思维所产生的后果已经作了笔者认为相当“靠谱”的批判,这里不再赘述。 那么,似乎“更糊涂”“更不靠谱”的“非”判断到底靠不靠谱? “非”判断的模糊性,连“或”也没有,是一种百分之百兼容的,非逻辑推定的全体观。 难得糊涂,并不是浑浑噩噩、糊里糊涂。浑浑噩噩是因为“不知”而不做或不能做判断;糊里糊涂则是确认判断过程中总是被困在逻辑的迷魂阵中转不出来。“非”判断论域里难得糊涂的本质是非逻辑推定的全体观的判断中所具有的真正客观性:没有焦点,却又处处焦点;不排除任何可能,并对任何可能了了分明。 故难得糊涂的真意是:尽量“知足”,尽量“少识”甚至“非识”(参考上一节的“知足常乐”新解)。即“糊涂”的是“识”,在“知”方面并不糊涂,“心里亮堂着呢”。 而科学界针对模糊性的“模糊数学”,则直到上世纪的六十年代才正式出现。模糊数学的出现,本来可以是人类思想上对“模糊”这个概念的一次意义重大的突破。但可惜的是,当代模糊数学的基本思想,依然是企图用精确的数学手段,对现实世界中普遍存在的模糊概念和模糊现象进行描述、建模,以达到对其进行恰当精准处理的目的。为此,模糊数学提出了一个新的概念:从0到1的隶属函数。越接近1,清晰程度越高。 模糊数学的这种企图,不过是重建“是”判断目标的企图,与“难得糊涂”的理念背道而驰。能够成功的“重建”不过是属于以“自定义是”判断去判断“非”判断的“识”的加强版。这样“重建”的结果,始终是自定义真实。自定义真实必然会“被干扰”,因此,“离散(分化)”与“同一”之间的矛盾,模糊数学永远解决不了。 真实没有意义。但真实是自定义真实的“内禀”。要真正认识模糊性,必须从“没有意义”的、“因是而是”的真实入手。 在集合论中,有这么一条外延公理:如果两个集合拥有完全相同的元素,则这两个集合是相等的。 而空集的定义是:不含任何元素的集合。 那么,结合上述的外延公理,我们就可以得出以下两个结论:一,所有空集是相等的;并且二,空集是唯一的。 而这两个结论其实是传递这么一条重要信息:唯一即同一,当且仅当陈述的对象是空集。 空集具有真正的同一性。 “非”判断逻辑属性的第三个外延:“非”判断的目标是空集。 因此: “非”判断的目标具有真正的同一性。 同理,由于“非”判断中引者在判断过程中的思维状态与目标空集是互摄互入的,因此: “非”判断中引者的思维状态具有同一性。 “非”判断中引者思维状态具有模糊性;“非”判断中引者思维状态具有同一性。 因此可以再进一步推断: 在“非”判断中,模糊性与同一性互摄互入——既此亦彼。 这就“证明”了,“可能”是:因为不确定(非逻辑推定),所以确定。 从“是”判断语境理会模糊性:是不能确定“值”,所以模糊,是具有时间属性的模糊(例如我们不能确定我们的未来,其实也从来没有把握过我们的过去)。具有时间性的模糊,越是以为确定,就越是背离初心;越是不能确定,就越是“模糊”初心。 从“非”判断意境意会模糊性:是没有“值”的模糊,是没有时间属性的“一切皆有可能”的模糊。没有时间性的模糊,叫“不忘初(发)心方得始终”。 ——对于“不忘初心方得始终”,被普遍认同的解释一般是“坚持信念最终会成功”。笔者则认为是:初心即为“源始”,“源始”之意为“没有值”。那么,“源始没有值”则“全包含”过去、现在、未来,即这里的“得始终”是全序性的,始就是终,终就是始——这才是“真实的初心”。 并且,这“初心”,即同一性,有不同的“层级”,不断地溯源,即层级越高的“共情”,“同一”的初心会越来越“纯”,越来越真实(本文最后一章会继续这方面的讨论)。 而只要我们一作出“是”判断,源始就被“展开”,就必然有“逆震荡”的历时性的前因果关系,必然有共时性的“非”场,必然有捉摸不透的后因果关系,也即是有“过去、现在、将来”,其实也就是“无始无终”而永不可能“得始终”。 ——展开,必然具有“对立统一”的局面。 故而,同一性,是对立统一的源始,也即是对立统一的内禀:有太极,才有阴阳和合,才有相生相克。相生相克的意思是:只要确定“是”,必然“对立统一”——确定火为假(火不能独自依存,需“木生火”),火必真(火能表现出“克金”)。 “非”判断确定的是“源始”;“是”判断妄图确定的是“终端”。 “非”判断是“是”判断的内禀;空集是非空集的内禀。 因此,“是”判断中具有模糊性的“或属于”能够成立,是因为有“非”判断中模糊性与同一性互摄互入这个认识为基础。中国儒家传统里为了达至平衡的“中庸之道”(模糊性)及“天下”、“大一统”(同一性)就是这种认识的具化,由此而表现出来的兼容性,就构成了整个儒家传统的政治理念。“儒学的兼容性所产生的影响力是世界上任何其它政治理念都无法比拟的,不论什么政治或宗教,传到中国后全都被染上了儒家的色彩。哪怕是共产主义,叫的是社会主义特色,用的却是资本主义方略,骨子里的核心思想,依然还是千年不变的孔孟程王”(注:双引号里的内容,“抄袭”自网络)。 儒家“因模糊而兼容;因兼容而大同”的思想在实践过程中也被冠以一个在某些情形下带点贬损的称谓:实用主义。 笔者认为:实用主义的精粹,在于“立于大,行于小”(参考本文作者的《道德新经》)。 正是这种建立在儒家理念之上的实用主义,让佛、道、儒三教(三学)兼容并济,成为中华文明延续数千年的依仗: 靠谱的确认性思维其实并不靠谱;不靠谱的难得糊涂反而靠谱。 原来,真实的“纯正唯一”是存在的!只不过,从“智”的角度“看不见”、“找不到”、“不承认”。 贴主:仁剑于2022_03_19 10:48:46编辑 |
逻辑后缀学(50)难得糊涂(下)普世非价值 送交者: 仁剑[♂☆★声望品衔8★☆♂] 于 2022-03-20 10:08 已读 1313 次 1赞 大字阅读 仁剑的个人频道 +关注 空集的定义是:不含任何元素的集合。不含任何元素,即:没有“值”。 并且:“一,所有空集是相等的;并且二,空集是唯一的”。 因此“非”判断——空集的同一性更可进一步解读为:同一非一(也就是:无论是什么,在空集里都拓扑等价——无价)。 ——“同一非一”这个结论“非同小可”,本文最后一章,会把“同一非一”这个理念充分发挥。 也即是:“假如可以”彻底撕下所有的自定义标签,那么之后——你就是我,我就是你,亦是他、她、它——同一非一:益州牛吃草,(导致)青州马腹胀。 也可以理解为:初心即是同一非一。 没有“值”,也就是老子所说的“无为”——故此,“没有值”:可作为“无为”这个古老名词的“现代版定义”。 无为,并非无所作为,而是“作为”中不附加任何价值考量——变化万千的大自然,时时刻刻都在进行没有价值考量的作为,但因此呈现在我们眼前的大自然,却是“无价”的;艺术家“忘我地”专注于一件作品的创作时,每一笔每一划的作为都没有值,这样才能创作出非凡的作品——忘我地专注,反而会带来畅快的自由感。 追求意义其实是没有意义。“没有值”其实就是意义本身。 “没有值”的作为,具有最大的自由度,最强的活力性。 当我们非要“同一必一”,就有了“值”,就“破缺”了,就“不完备”了,就确定不了“特修斯之船”,就不能“一次过”而必须无休止地“震荡与重复”地“有为”了(因为我们自以为的“必一”始终在“同一非一”)。 而同一非一的“非”判断,因其大包含的全体观所具有的同一性,则是永远的“一次过”地“直指人心”地“是就是了”的,“准确”的,“大而化之”的判断。 同一非一:这是客观存在的本质。 平日里当我们说“有缘无份”时,往往是带着深深的遗憾。我们不容易认识到,亦难以接受:这个“份”(本质是“名份”)的确定,因缘起缘灭之际其实是在不断地“震荡与重复”而不可能真正“有份”。 缘可尽,情永在。 因为没有值,真情是“卑微”的。平等的爱情观,不过是“爱”的价值观。 中国人把 “非”判断论域里“更加”靠谱的、非逻辑推定的、大而化之的难得糊涂表述为:大象无形,大智若愚,大慧若朴,大觉若眠,大明若痴,大巧若拙,大辩若讷(参考老子的《道德经》及本文作者的《道德新经》)。 空集具有真正的同一性。可惜的是,这个结论被追求严谨差异性与精确性的数理逻辑“屏蔽”了:为了有意义,“规定”外延公理只适用于“非空集合”。但如此一来,同一性就只能存在于纯数理的分析里,现实中就根本找不到所谓的同一性了。 “为了确定,反而不确定”。这就是同一性问题是长期困扰着西方哲学家的一个基本问题的原因所在。 在西方不同的历史时期,同一性具有不同论域里不同含义的解读,但俱是离不开“是”判断“智”的语境,即必须为同一性“取值”(为了“同一必一”地确定“某状态”)。 “最古老”的,“以识求知”的,即以“自定义是”判断判断“非判断”的有关同一性的形而上思考,可以追溯到古希腊被称为辩证法的奠基人的赫拉克利特的“人不能两次踏入同一条河流”(确定不了)。 巴门尼德的“思想和存在是同一(对象)的”;以及亚里士多德的“是其所是”。尽管表述的方式不同,但皆是在“是”判断架构下围绕着是否存在某种抽象的、静止的极点或点积,因而是一种僵化、空洞的本体论论域里的同一性讨论。 近代的康德通过对思维形式与经验对象之间关系具有综合性统一的方法论论域的论述,试图突破这种僵化空洞的同一性,却悲哀地发现理性因其(“是”判断)先天上已具有的“二律背反”宿命,因此并不能承担作为经验与超验之间桥梁的角色。 黑格尔则“反其道而行之”:让精神“出离”自身并与自身发生“冲突”,在“否定之否定”过程中再“回归”自身以达至统一(我们在叙谓精神时,对精神“是什么”说不出任何东西。没有确定性的精神如何“保持住自己”?为了获得进一步的规定性,精神必须“出离自身”)。但这种综合了方法论及目的论的“回归”,依然在“是”判断的架构下,“统一意味着不同一”,因此精神的规定性始终确定不了,精神与自身之间只有永远的冲突。 之后的海德格尔尝试通过“时间”这个因子企图解决这种冲突。笔者认为海德格尔对哲学的最大贡献就是:揭示了时间的本质就是悖论展开的现象之一(笔者认为:时间展开,是悖论展开的现象之一,悖论展开的另一个现象是空间展开。两个展开是现实世界中一切悖论的源头)。但海德格尔本人并没有意识到这点:因为是悖论,所以无解。海德格尔只是认为:存在自身就是时间性的,时间是存在者“出离自身”的现象,海德格尔形容为“绽出”(海德格尔认为空间不具有与时间对等的地位)。但由于没有意识到时间的悖论性,所以海德格尔的《存在与时间》最后“写不下去”,成了虎头蛇尾的作品(残篇——一条突然就到了尽头的林中路)。这是因为海德格尔在《存在与时间》一书中晦涩难懂的种种表述,始终是“是”判断架构下的共时性语境:在时间中讨论时间。其“此在”的本质“去存在(即对“非”场的排斥)”不过是根据后因果关系逻辑自定义的、本质上依然是开集但却以交集为论域的“在”。“在”嵌入了时间性就是海德格尔所认为的“此在”——此在的“生存”是共时性意义的展开所成为的“烦”或者说“操劳”(德语:Sorge)。笔者认为:这个“烦”或“操劳”说白了就是因自他分别产生的“悖论”的“代名词”(“是”判断逻辑属性第四个外延指出:用“是”判断判断“是”判断,即形成一个无休止震荡与重复的真类。这个“真类”在中文里恰恰与“真累”谐音,同样地“人类”与“人累”谐音,皆神奇巧合绝妙地反映出人类为所谓的文明营营役役时“烦”或“操劳”的“辛酸”)。 自莱布尼兹以降,被弗雷格发扬光大的,通过数理把逻辑“量化”的作为,则干脆摈弃了形而上的同一性思考,任何事物皆被量化为形而下的、“理论”上可认为具有同一性,但实际上皆因以“是”判断判断“是”判断故彼此之间“绝不可能相同” 的元素或集合。 “是”判断论域里的同一性,实际上就是指人为性和特设性的自定义的非空集合的外延公理。“非空集合的外延公理”,相当于为“同一性”确立一个理论性的具有“真值”的标准。现代的模糊数学,研究的就是这种面向的同一性。但这样的“公理”不具备真实性(实在性),在实际操作上,这个标准永远都不可能实现。因为自定义的共时性,现实中不同的事物因二重分裂的内涵,在横向比较下必定因互异性而存在着“差异因子”(也可以称为“破缺因子”),从而不可能拥有完全相同真值的元素或集合。横向比较的结果是:越清晰,越是“不可替换”,越是“分化”,也就越是“碎片化”。 为了解决“差异因子”的问题,辩证逻辑企图引入“历时性”来作为“同一种东西(曾经)具有不可分辨性及可替换性”的依据。但“是”判断逻辑属性的第二个外延指出:“是”判断一定是共时性主观判断。所谓“曾经”的历时性,不过是张冠李戴之后的共时性新目标,这个新目标在特定指称或涵义的条件下会表现出“异中求同”的统一性。这种统一性正是辩证逻辑为之而自豪的“成果”。但统一不但不等价于同一,实际上统一更意味着不同一。结果就是,为了维持历时性意义的统一,必然产生“是”判断逻辑属性第四个外延的补充所描述的共时性意义下的“逆震荡”,即所谓的“先有鸡还是先有蛋”的困扰。 在“自定义是”判断的论域里,不具备真实性的同一性则必然具有更加人为的、有选择的、刻意地突出价值观上的共同点的交集的性质:这是一种“可同富贵,不可共患难”的同一性,即“当且仅当”资源充足时才能“成立”。 交集性质的同一性越强,意味着更多自定义的相关联补集产生,即因为后因果关系逻辑而形成更加深厚的,并且同样是自定义的“非”场,因此排斥性反而越强,即“为了不再斗争必须不断地斗争”。 本文上卷第七节指出:交集性质的同一,具有“价值性共有”内涵,但同时又具有“非包容性”外延。即交集性质的同一,其内涵与外延相悖。当我们一方面证明不了因此而不承认形式逻辑中同一性的有效性,另一方面又追求形式逻辑范畴的“伪概念”的“普世价值”,由此而产生了伪命题式的普世价值观,其实际效果,就是造成各种以自我价值为中心(即自私)的“窝里斗”式的矛盾的不断涌现与激化(从2016年开始历时多年的英国脱欧大戏、2020年新冠疫情背景下在美国各地爆发的反种族歧视示威骚乱及随后“史诗式”的撕裂性大选,皆为以上论述作了非常具体生动的旁证)。 即“是其所是”和“是之为是”都不能解决同一性的问题:必须“取值”的指者的目标因互异性而根本不存在真正意义上的同一性。妄图通过“是其所是”或“是之为是”寻求同一性,就如同镜花水月,永远似是而非。 同一性的问题,在“非”判断论域里,就“不成问题”。意思是说:不是“非”判断能够解决同一性的问题,而是“非”判断本来就“因是而是”而“天然”具有同一的性质:因为引者“逻辑叫停”,所以非分别,也就“天然”有“是”域——无论“来自何方”,都“是”“从来处来”,如同百川归海,不管是阴沟污水、潺潺流水还是滔滔江水,大海都会“不分敌我”“不分彼此”“不分先后”地“笑纳”,根本不会发生辩证逻辑在历时性上的“逆震荡”。同理,因为“逻辑叫停”,就不存在共时性,没有“值”,也就不存在共时性上的“差异因子”,也就无论去哪都是“往去处去”。 也就是说,真正“同一”的内涵不是有什么“相同东西的值”,而是“没有值”(无为)。因为没有值,“同一非一”才可以“逻辑混沌”地、“模模糊糊”地、“非逻辑推定”地、“相干”地、“拓扑”地取任何值(无不为):“逻辑混沌” ,即真实状态,及真实状态与前、后因果关系之间的真实关系所具有的模糊性,等价于前因果关系的历时性与后因果关系的共时性百分之百兼容。 (注:既然是逻辑混沌,其实就“没有状态”。故这里的“状态”二字属于“是”判断语境下不得不为之的借代。随着对“非”判断的深入讨论,接下来对于“真实”在意境中的讨论只有“关系”而没有“状态”)。 凡状态,皆已经被定值。 真实关系没有值。 为真实关系“定值”,就叫做“自定义真实关系”。 百分之百兼容(关系),才叫做完全同一。 这才是“同一”的真谛。 “非”判断是同一性判断。这是“非”判断逻辑属性的第十个重要外延。 “是”判断的同一(必一)是一种有值的“共识”;“非”判断的同一是一种非值的“共情”。 我不苦。但因为同一,所以共情,所以“我在”为众生而苦。 “普世价值”是一个伪概念。有了“非”判断逻辑属性的第十个重外延,就不妨以此为背书,在“非”判断意境里创建一个新的、具真实性的概念:普世非价值。 普世非价值的内涵是:道德普遍性;同一性。 这其实就是“非”判断逻辑属性内涵(有“是”域;非分别)的相同语义的相异表述。 普世非价值在政治哲学里的表达就是:在真实关系面前人人平等——慧觉平等。 民主、人权、自由等任何以价值衡量的普世价值观,皆是状态论域里,交集属性的,其“平等”具有悖论性质(斗争性)的伪命题。 以普世非价值为“内禀”的“普世非价值观”,才具备真正的“普适性”。普适性下的命题皆可以“成立”。 笔者以为,以普世非价值为“内禀”的“普世非价值观”,就是儒学的:仁义礼智信(五常)——非价值性衡量的、以关系为论域的——中国人“自古”就注重的,不是个人的价值,而是人与人之间以“仁”为核心的,良好的“道德”关系(注:不是道德品质。笔者认为:道德品质同样是相对属性的,故必然会产生争议的,因此是害人不浅的观念。)——活力性的“信”的并集关系——德者,以信为据。信者,真也,诚也(摘自笔者的《道德新经》)。 带着双引号的“道德”,对道德高地是“望而不占”,意思就是不以“善恶”、“对错”、“利害”衡量,不是被无限拔高的什么“定言令式”,而是“知之为知之不知为不知地知继而行地做该做的事”。 活力性并集关系下,仁义礼智信的民主、人权、自由的平等观,才是“真命题”。 ——为此,笔者认为应设立的道德体系应该是:基于道德普遍性之上的、慧觉平等之下的“五常”。 |
本帖最后由 ab11bc 于 2022-3-30 11:37 编辑 郭志成 发表于 2022-3-30 06:39 这位朋友,对你的发言谈点个人意见,不妥不对甚至是错误之处,还望包涵! 你的发言,我认为,有两点比较重要 1;①更进一步的“追问”;为什么事物都是运动、变化、发展 2;②“添加”了逻辑属性的逻辑学,才是建造完美对称的人类文明大厦的“完美”工具 汇总一下 此处所说的这个“逻辑学”是在自然界现象之上,而形成的思想体系 或者说;是“借用自然界现象,谈人与事(万事万物)” 而不是,“借用自然界变化规律,谈人与事(万事万物)” 换句话说;自然界发展变化规律,是人与事(万事万物),运动、变化、发展,的根本动力 或者说,自然界的发展变化规律,影响人与事(万事万物)的发展变化 自然界、人与事(万事万物),他们之间相互联系的规律,才是“建造完美对称的人类文明大厦的完美工具” 这个“完美工具”就是中华文化思想体系 |
本帖最后由 ab11bc 于 2022-3-31 07:29 编辑 《易经(伏羲六十四卦方位)》是中华文化起源的源头。《周易》的产生无疑对传统文化核心价值的建设传承起到了无与伦比的重大作用 但是 《周易》它毕竟产生于2千多年前的夏商周的末期,是那个时期对中华民族文化及思想大的集合。并且,由此形成了中国人看到世界、看到社会、看待人生的独特的价值体系。人类社会,经过2千多年的洗礼,在世界格局、社会制度、科学文化知识以及对自然环境的认识,都发生了翻天覆地的认识。如何在这个发生了翻天覆地认识的基础之上,按照时代与社会的需求,通过创造性转化和创新性发展,赋予传统文化新的内涵,是继承和弘扬中华优秀文化,并形成符合科学发展规律的中华文化,每一个知识分子应尽之义务。 希望,即符合时代与社会的要求,又符合科学发展规律,新的凝聚着人类智慧的《X易(华易)》早日诞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