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易经》,“咬文嚼字” 之源
由于汉语使用紊乱,《咬文嚼字》杂志以弘扬民族文化为己任,而名誉天下,殊不知,“咬文嚼字”源于《易经》,已三千多年。
《易经》第二十一卦为《噬嗑》,经文为:“噬嗑,亨。利用狱。” 历代方家,都解“噬嗑”为咬合之象。如宋代理学家朱熹说:“‘噬’,啮也。‘嗑’,合也。”(《周易本义》)这种误解,一直延续到现在。
首先,我们先分析“噬”与“嗑”的本义:《说文解字》:“噬,啗也,喙也。”“嗑,多言也。”啗、喙,与朱熹解为啮,均为口咬之义。嗑,指说话很多,非“合”之义,现在北方话“唠嗑”,与现在语聊天、侃大山、拉家常,都是“嗑”之义。以“噬嗑”组词,成为咬了许多话,肯定不通,因此“噬”咬的不是物,而是“文”。译成“咬文嚼字地说了许多话” 就通了。
再解经文“噬嗑,亨。利用狱”,说话咬文嚼字,就是字字斟酌,言出有理有据,这样在社会上当然会“亨”,亨,通达之义。“利用狱”,利于用在狱讼上。狱讼,就是打官司。法官断案、律师辩护,话出无不有理有据,语言都是“咬”出来的,此乃“噬嗑,利用狱”的本义。
其次再言《彖》《象》传。《彖传》:“颐中有物,曰噬嗑”,朱熹说“颐,口旁也。”口旁,指腮颊,故“颐中”为口中。“物”为“物议”,旧称众人舆论为物议,如《北史. 齐高祖记》:“杜绝物议”。即“颐中有物”,非口中有食物,乃是口中有“物议”要发表。
《象传》:“雷电,噬嗑”,《噬嗑》卦,由上离,离为火,引为电;下震,震为雷,故以“雷电”为卦象。雷鸣,由雷鸣引为声响或声音,比喻讲话。电,电光,引为明,明白、明了。可译文:通过口中发出声音,使事物明白,就是咬文嚼字,很费口舌的言论。也就是说,为把一个事物辩论明白,讲话不仅有理有据(咬文嚼字),而且不是三言两语(嗑,多言也)能表达清楚的。
《易经》,咬文嚼字,千古一绝!非破解这部“天书”者,是莫能及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