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 Jack 在 2014, 十月 5 - 15:04 發表 [size=1.071em]第二十五節 天干與卦 巽 辛 | 震 庚 | 羅 己 | 戊 | 兌 丁 | 艮 丙 | 坤 乙癸 | 倝 甲壬 | 天干與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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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以天干地支(簡稱干支)來計日的方法起源甚早,至少可溯源於商朝,甲骨文當中已可見到干支的使用。 在卦爻與干支的關係中,清華簡中除了本節〈天干與卦〉,另有二十七節的〈地支與卦〉,以及二十八節的〈地支與爻〉。 這顯然都與時間的占筮有關,至於「時間」的占法,簡中也有多處提到: - 第九節:凡咎,見述日,妻夫,佋穆,上毀,亡咎。
- 第十節:凡瘳,見述日,上毀,瘳。
- 第十一節:凡雨,當日在下,數而內,雨。當日在上,數而出,乃齊。
- 第十八節:凡簭志事,而見當日奴當辰,乃曰速,疾亦然。五日為徠,乃中期。
- 第二十三節:凡果,大事歲在前,果。中事月在前,果。少事日乃前,果。
這邊的問題在於,在卦象或爻象中如何看干支,並無實例可知。 但關於這個表格有一點相當值得注意的是,這裡的天干與卦的配合,完全與京房的納甲是一致的。其納甲是依父母(乾坤)、少男少女(艮兌)、中男中女(坎離)、長男長女(震巽)、父母(乾坤)順序分別配以甲、乙、丙、丁、戊、己、庚、辛、壬、癸。 另一值得注意的是,在《周易》中有「先甲三日,後甲三日」、「先庚三日,後庚三日」,除此之外就無與日期相關的卦象,由這兩個例子也似乎透露出,在日期的占斷上,《周易》中似乎只取天干,不用地支。這在清華簡中是否如此,則不得而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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