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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易·序卦传·上》
有天地,然后万物生焉。盈天地之间者唯万物,故受之以《屯》。《屯》者,盈也;物之始生也。物生必蒙,故受之以《蒙》。《蒙》者,蒙也;物之稚也。物稚不可不养也,故受之以《需》。《需》者,饮食之道也。饮食必有讼,故受之以《讼》。讼必有众起,故受之以《师》。《师》者,众也。众必有所比,故受之以《比》。《比》者,比也。比必有所畜,故受之以《小畜》。物畜然后有礼,故受之以《履》。履而泰,然后安,故受之以《泰》。《泰》者,通也。物不可以终通,故受之以《否》。物不可以终否,故受之以《同人》。与人同者物必归焉,故受之以《大有》。有大者不可以盈,故受之以《谦》。有大而能谦,必豫,故受之以《豫》。豫必有随,故受之以《随》。以喜随人者必有事,故受之以《蛊》。《蛊》者,事也。有事而后可大,故受之以《临》。《临》者,大也。物大然后可观,故受之以《观》。可观而后有所合,故受之以《噬嗑》。嗑者,合也。物不可苟合而已,故受之以《贲》。《贲》者,饰也。致饰然后亨则尽矣,故受之以《剥》。《剥》者,剥也。物不可以终尽,剥,穷上反下,故受之以《复》。复则不妄矣,故受之以《无妄》。有无妄然后可畜,故受之以《大畜》。物畜然后可养,故受之以《颐》。《颐》者,养也。不养则不可动,故受之以《大过》。物不可以终过,故受之以《坎》。《坎》者,陷也。陷必有所丽,故受之以《离》。《离》者,丽也。
《周易·序卦传·下》
有天地,然后有万物;有万物,然后有男女;有男女,然后有夫妇;有夫妇,然后有父子;有父子,然后有君臣;有君臣,然后有上下;有上下,然后礼义有所错。夫妇之道,不可以不久也,故受之以《恒》。《恒》者,久也。物不可以久居其所,故受之以《遁》。《遁》者,退也。物不可以终遁,故受之以《大壮》。物不可以终壮,故受之以《晋》。《晋》者,进也。晋必有所伤,故受之以《明夷》。夷者,伤也。伤于外者必反其家,故受之以《家人》。家道穷必乖,故受之以《睽》。《睽》者,乖也。乖必有难,故受之以《蹇》。《蹇》者,难也。物不可以终难,故受之以《解》。《解》者,缓也。缓必有所失,故受之以《损》。损而不已必益,故受之以《益》。益而不已必决,故受之以《夬》。《夬》者,决也。决必有所遇,故受之以《姤》。《姤》者,遇也。物相遇而后聚,故受之以《萃》。《萃》者,聚也。聚而上者谓之升,故受之以《升》。升而不已必困,故受之以《困》。困乎上者必反下,故受之以《井》。井道不可不革,故受之以《革》。革物者莫若鼎,故受之以《鼎》。主器者莫若长子,故受之以《震》。《震》者,动也。物不可以终动,止之,故受之以《艮》。《艮》者,止也。物不可以终止,故受之以《渐》。《渐》者,进也。进必有所归,故受之以《归妹》。得其所归者必大,故受之以《丰》。《丰》者,大也。穷大者必失其所居,故受之以《旅》。旅而无所容,故受之以《巽》。《巽》者,入也。入而后说之,故受之以《兑》。《兑》者,说也。说而后散之,故受之以《涣》。《涣》者,离也。物不可以终离,故受之以《节》。节而信之,故受之以《中孚》。有信者必行之,故受之以《小过》。有过物者必济,故受之以《既济》。物不可穷也,故受之以《未济》终焉。
《杂卦传》
《乾》刚《坤》柔,《比》乐《师》忧。《临》、《观》之义,或与或求。《屯》见而不失其居,《蒙》杂而著。《震》,起也。《艮》,止也。《损》、《益》盛衰之始也。《大畜》时也。 《无妄》灾也。《萃》聚而《升》不来也。《谦》轻而《豫》怠也。《噬嗑》食也,《贲》无色也。《兑》见而《巽》伏也。《随》无故也,《蛊》则饬也。《剥》烂也,《复》反也。《晋》昼也。《明夷》诛也。《井》通而《困》相遇也。《咸》速也。《恒》久也。《涣》离也。《节》止也。《解》缓也。《蹇》难也。《睽》外也。《家人》内也。《否》、《泰》反其类也。《大壮》则止,《遁》则退也。《大有》众也。《同人》亲也。《革》去故也。《鼎》取新也。《小过》过也。《中孚》信也。《丰》多故也。亲寡《旅》也。《离》上而《坎》下也。《小畜》寡也。《履》不处也。《需》不进也。《讼》不亲也。
《大过》颠也。《姤》遇也,柔遇刚也,《渐》女归待男行也。《颐》养正也。《既济》定也⑧。《归妹》女之终也。《未济》男之穷也。《夬》决也,刚决柔也,君子道长,小人道忧也。
首先,观《序卦传》与《杂卦传》,二者的解说有相似的地方,也有不同的地方。
《序卦》:《震》者,动也。物不可以终动,止之,故受之以《艮》。《艮》者,止也。
2.《杂卦》:《萃》聚而《升》不来也。
《序卦》:《萃》者,聚也。聚而上者谓之升,故受之以《升》。 3.《杂卦》:《剥》烂也,《复》反也。
《序卦》:剥,穷上反下,故受之以《复》。
4.《杂卦》:《遁》者,退也。
《序卦》:《遁》则退也。
6.《杂卦》:《夬》者,决也。《夬》决也。
《序卦》:《夬》者,决也。决必有所遇,故受之以《姤》。
7.《杂卦》:《姤》者,遇也。柔遇刚也。
《序卦》:《姤》者,遇也。
8.《杂卦》:物不可穷也,故受之以《未济》终焉。
《杂卦》反映了“韦编三绝”的乱象,主要谈了对卦名的解释。这是复原卦序的前提。
《序卦》反映了通行序作者复原卦序的道理。不仅有本卦卦名的解释,还有成序的义理逻辑。
《杂卦》与《序卦》的作者应该是同一个人,这个人是看到过杂乱的卦序的,才有序卦的动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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