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帖最后由 乾坤客 于 2024-7-19 15:49 编辑
关于用先贤的几个概念来完善笔者祖本周易卦气说问题:
1.旁通:焦氏旁通有二义:一指每对卦的初四、二五、三六相通;二指有些卦对与卦对旁通。通者,可以互换其爻辞也。笔者将每一卦的旁通,用”自通“定义,将每对卦的旁通,用“对通”定义。将非成对的邻对中之两卦的旁通,用“邻通”定义,卦对与卦对的旁通,笔者另取一名“三通”。
这样,将旁通一分为四,自通、对通、邻通和三通。
2.时行:这个可以用“爻辰”来代替,焦氏之时行,并不精准。笔者以为还是用郑氏“爻辰”好,精准,但郑氏“爻辰”只得其貌,未得其真,初爻尚存部分真义,其他爻位则大错特错。这是未得“三合”至理而造成的现象。
3.交卦:就是焦氏之相错,两象卦。杭辛斋《周易杭氏学》:“交卦(两象易、上下易)者.本卦内外两象,交相易位。内卦出外,外卦人内。虞氏谓之两象易,亦有谓上下易者,向无定称。今以其内外交易,故名之曰交卦,取便演讲时之辨识.非敢云确当也。”
交卦:每一卦都有交卦,因此,并不是交卦都一定相通,所以,俞樾就限定在每对卦间。
俞樾在《玩易篇》中曾对两象易(交卦)的范围加以限定:“需讼、师比、同人大有、泰否、晋明夷、既济未济十二卦,即所谓两象易也。
俞樾的两象易,每一对的确能够旁通。但不出自通、对通、三通范畴。故不用”两象易“。需讼、同人大有与晋明夷属于三通;师比与既济末济属于三通;泰否属于对通。
4.旁通之卦,有比例。另有相邻 之卦对,卦与卦可互换其爻者,却无比例。称为邻通。
这是因为商周时期的正月,并不固定于某一月建。实际上,商周还没有月建这一概念。因此,其不相同之邻月,实际上或是同一月建,或在同一季中。故有邻通。邻通即相邻卦之间有可以互通的爻辞,在来氏易中称为“情象”。
无“邻通”不足于解读全经。
《周易》不是成书于商周之际,而是成于两周之际(750年前后),因此,在西周的早中期,应该是找不到较完整的爻辞迹象的。但是,它用了西周的一些典故,如周文王、周武王、周穆王、周平王的一些故事。
用错卦、综卦、交卦、互卦、自通、对通、三通、邻通构成更严密的象数理论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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