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帖最后由 乾坤客 于 2012-8-16 09:39 编辑
《周易》解读凡例
1、追古人心思,参经典事理。所发见解,应当多有考据。
2、经、传均非一人一时之作,分释与合参不可偏废。
3、卜筮仅为易之一用,不必定以卜筮为本原。
4、任何卦序都是象数与义理的统一,不同的卦序体现着不同的易学思想和功用,不可混为一谈。
5、时为易之经。易以道阴阳,易者像也。悬象著明,莫过于日月。日就月将,演为历法,历法显于时象,时象蕴于卦中。
6、礼为易之纬。卦序体现天道,“推天道以明人事”,卦序、卦名综合体现出来的易学思想是周易的主旨,即天人合一思想指导下的周礼和王道思想。周礼合时,合时合礼为吉,悖时悖礼为凶。
7、每一个卦辞、爻辞本身正是对特定卦序位置中的卦形、卦名的后起解释。解卦辞不必定参爻辞,解爻辞不必定参卦辞。
8、取象与比类,各有主旨和内容所定论域,胡取乱用,牵强生硬。
9、“六经皆史”, 易中有史。然“《易》本以义叙,非全同于史”, “事不可遍举,故以虚理该之”,故其史实自应考求,也不能每卦每爻之辞俱以史实证之。
10、治《易》象数,义理不可偏废;义理可以言易,但未必不及象数。
纯象数、纯义理各有其利,各有其弊。“理”简“事”繁,“理”虚“事”实,互为表里。理难纯以数言,事可以数相对,“衍数愈繁而理愈晦,证事则愈繁而理愈精”,“言数言事,皆所以明理”,三者“固相盈而不相离”。
11、前圣与今贤之论当有取舍,文献与考古资料一并相重。
12、自得之见,不可轻忽;大胆假设,小心求证。
13、互文见义,是卦爻辞的一个创作方法,也是解读卦爻辞的重要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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